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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们一起出去玩吧。”周末的早晨,顾未央和苏十一坐在离学校不远处的咖啡馆里写着作业。

苏十一很是绝望的摇了摇头,“算了。我妈肯定不让我去的。假期一结束就是高三。所以玩耍什么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好吗?”

“难道不应该是正因为高三要来了,光是想着那节奏我们就腿软,才更要在这难得的假期里放松放松吗?”顾未央不解。自打周楠给她找了一对一的老师在每周六的晚上进行补课后,她再看着练习册上的那些题,顿时就顺眼多了,再也不是曾经无从下手的那个她了。不然她也不敢有这个想法出去浪上一把什么的。

“算了。等高三结束再说吧。”苏十一的这口气叹的老长。

“行。那我约许长歌了。”顾未央说罢就放下了手中的笔,然后拿出了手机,毕竟许长歌从来都不为是学习还是玩耍这种相当难以选择的事情而烦恼。

谁知道,苏十一竟然快速的抢过了顾未央的手机,并且一脸严肃的看着她,“你确定许长歌会去?”

“那不然咧?”顾未央白眼。

苏十一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像是下了一个什么极其重大的决定似的说道,“我去!”

“这就对了嘛。手机还我,不然我怎么给许长歌打电话?”顾未央满脸傲娇的伸出了自己纤细的手。

下一秒,苏十一就是双手将手机送到了她的手心里,顾未央满意极了——人,果然一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就不再是那个有原则的自己了。

——许爷,你在干嘛呢?

许长歌慵懒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过来。

——睡觉。大早上的干嘛呢你是?

顾未央有些不敢相信的将手机屏幕拿到眼前又看了一次。

——卧槽!都12点了,你怕是没有睡醒,还在大早上?

——什么?12点了?完了!完了!不跟你说了。挂了啊?

刚才还萎靡不振,说话都是软弱无力的许长歌秒变打了鸡血似的,从床上翻滚起来的声音在听筒里清晰可见。顾未央和苏十一对望了一眼,都表示惊呆了,因为许长歌是一个起床气相当重的人!!这会儿竟然这么洒脱?!!

所以顾未央当然不可能就这样放过他。

——等等!

——干嘛呢?你说。大声点。我开免提。

听筒里同时传来的还有许长歌拉开衣柜的声音,语气里满是着急。

——你这么着急干嘛去?老实交代。

顾未央清晰的记得程书墨今天是和许长歌没有约的,那么还有谁让许长歌这么重视?

——昨天七月说她想吃中央公园旁边那家的板栗炖鸡,我说了要给她买了送过去的,我要是再不出门就买不到了。

顾未央这才恍然大悟,对!七月!她们两人怎么将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给忘记了!简直就是不能原谅!

许长歌口中的那家板栗炖鸡,顾未央和苏十一都再清楚不过了,别人每天中午12点开始卖,限量的,卖完就没有了。有时候晚去一分钟都没有了。那味道是江城最好的。就连顾未央这种不喜欢吃鸡肉的人一说到那一家的板栗炖鸡,都只想流口水。味道就是有这么霸道!

——七月住的离中央公园那么近,就不能自己去买吗?有那么矫情?

顾未央嫌弃的说道,一旁的苏十一狠命的点着头,表示相当的赞同顾未央的观点。

——外面太阳这么大,晒黑了怎么办?还有你难道不知道太阳晒就了会得皮肤癌什么的?

许长歌说话之间已经开始了刷牙,电动牙刷嗡嗡嗡的声音就像是苏十一此时被跌荡的重重地摔在心房上,砸出的沉闷的声音。

——难道你不是人吗?你不怕?

——我?我……啊。为了七月我愿意啊。

顾未央顿时就被逼的无话可说了。

——我竟然觉得你说的对了。行了行了,大早上的你就别虐狗了。假期一起出去玩,怎么样?

——大早上的?现在已经中午了好吗?!这可是你刚才自己说的。不去,我暑假已经计划好了。上午补课,下午就去七月的店里帮忙写写作业什么的。

顾未央和苏十一都忍不住发出了惊叹声,因为前段时间许长歌说他想找个老师补课时,她们都以为他是说说而已,毕竟这么多年,许长歌从来都不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所以当他说出这个计划时,两个人都是噗嗤一笑。但这会儿的许长歌声音认真极了,一点儿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假期那么长。世界那么大,你就不打算去看看吗?

受到严重冲击的顾未央继续不死心的诱惑道。

然而许长歌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地坚定。

——世界哪有七月好看?

——滚!

顾未央和苏十一异口同声的对着手机话筒吼道,然后直接挂掉了电话,末了两个人相视而笑。“唉,算来算去竟然没有算到许长歌居然这么痴情。”

“他一直都是那样的人。这么几年都没有见到他喜欢过谁,但是一喜欢上就是真的走心了。”作为许长歌这么多年的见证人,苏十一倒是很清楚他的为人。

“不过我突然想起来了,暑假过了七月好像就要去北漂了。这事你知道吗?”顾未央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许长歌很是伤感的和自己聊过这个话题。

“没有。真的吗?”苏十一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对对对,绝对是真的。我就说许长歌为什么会主动补课,看来应该是想考去北京的大学。”顾未央笃定的点了点头。

“我前一秒还觉得自己机会来来,结果下一秒你就说出了这么残忍的话。唉。“苏十一只觉得自己的心碎的都快找不到蛛丝马迹了。

但是顾未央并不赞成这样的观点,“等七月走了。你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光就增多了啊。感情这玩意,两个人要是长时间的不见,不相处,慢慢的就没了。再说了,七月一直将许爷当弟弟,并没有那方面的想法的。”

苏十一认真的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说的也是……我昨天都又写完了一本日记本。”

“全是关于许长歌的那本?”顾未央忍不住伸出大拇指点了一个赞,毕竟对于她这样一个从初中开始就发誓要每天都写一篇日记,等老了再拿出来慢慢回忆自己年少时光,结果五年过去了,写出来的日记就没有十篇的人来说,对于苏十一这样的坚持和毅力是着实的佩服的。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喜欢的力量咯?

“对啊。我想清楚了,等到高三毕业就将这几年的日记本都一并送给他,就当自己这么几年的一个纪念咯。”苏十一的笑有些无奈。

“我记得你的每一篇日记都是带着相关事情的照片的吧?”

“是的。”

“我觉得许长歌真是幸运。”顾未央的眼神里充满了羡慕。

“我觉得谈不上幸运吧,毕竟他喜欢的人又不喜欢他。”正因为自己喜欢许长歌这么些年一直都是无果的一个状态,所以苏十一才能对于单恋一个人这件事情更加的感同身受,也更加的清晰暗恋带给自己的孤独感,是有多么的重。

这样的情感尤其是到了深夜里,你越想念那个人,那么你就越难过。

顾未央轻柔的笑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觉得许长歌在自己最年少气盛的几年时光里能被另外一个人温柔地,固执地,不打扰地,又不计回应的喜欢着,珍惜着。就是最幸运的事了。而这样的幸运其实很少有人拥有。不是吗?”

苏十一这才明白顾未央话里的意思。

是的,每个人在这样的青春期里都会有喜欢的人,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这中间许许多多的人或者是喜欢一段时日,不行就作了罢;或者欣赏的成份更多;或者日后就连告白这样的字眼都不会说出口;或许就是单纯的觉得喜欢。而不会日复一日的收集和ta相关的所有信息;不会记得每一个对于ta而言极其重要的日子;不会有ta所有的喜怒哀乐;更不会因为ta阴晴不定的情绪自己的情绪也发生相应的变化;ta开心的时候你就是个疯子,可ta低落的时候,你则像个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甚至你还为了ta能追到喜欢的人,对于自己的这份喜欢藏在深海里,然后帮着ta出谋划,全然不顾自己日后要怎么办,只要看见ta笑,那么一切的不快则就自动的烟消云散了。

不过苏十一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她要感谢青春里能出现这么一个人,能让她如此的喜欢。让她原本枯燥的学习生活变得五彩斑斓,让她简单的情绪变得无比饱满,让她觉得自己的整个青春都是温暖而灿烂,喜怒无常但完整的。

不管多少年之后,当她回忆起这段时光,她一定是毫无遗憾,小鹿乱撞的。

对于苏十一来说,如果实在不能和许长歌有个结果的话,那么这些回忆也足够了。

“等高三毕业,苏十一,你一定要勇敢的告白。记得吗?”顾未央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眸有些微微的红,就连顾未央自己都不知道,这种雾气是因为心疼苏十一这些年的喜欢,还是想着一年后的分别就觉得莫名的难受。

看着顾未央脸上的认真,苏十一坚定的点了点头,“好。高三毕业,天台见!”

顾未央主动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苏十一的嘴角轻扬,眼眸里充满了好看的光。两人小小 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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