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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根是一个懒虫。

这是既定事实,而不是胡乱诋毁,即使洛根自己也坦然承认,甚至……引以为豪。

洛根是一名天生的外接手,无论是身体柔软度、肌肉爆发力,还是接球手感、跑动路线,他都具备了一名顶级外接手所需要的所有天赋,在中学赛场之上所向披靡;不过,十一年级的时候,在教练的建议和引导之下,洛根开始改练近端锋。

为什么?在阐述原因之前,可以了解一下外接手和近端锋的差异。

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外接手的唯一任务就是接球;而近端锋的任务则包括了拆挡和接球,某些球队之中,甚至单纯地将近端锋用来当做额外的锋线球员使用,利用他们的体型优势,在进攻之中完成拆挡和拦截,提供更加优秀的口袋。

曾经,历史上外接手是白人的天下,诞生了无数载入史册的名人堂外接手,旧金山49人历史上1982年的“那个接球”,乔-蒙塔纳与德怀特-克拉克之间完成连线,后者就是一位白人外接手;但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白人外接手却正在失势,甚至正在渐渐消失。

由于美国的“大环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黑人球员都得不到职业联盟的尊敬,这也使得白人外接手拥有一段辉煌而漫长的繁荣岁月;但千禧年之后,外接手的位置却渐渐成为了黑人的天下,尤其是传球时代的来临,黑人的身体天赋得到了彻底释放,白人外接手的生存空间也越来越小。

目前,联盟三十二支球队之中,约莫两百名外接手,但白人外接手只有二十余名,平均每支球队不到一名;而在这之中,能够达到顶尖、占据主力的,那就更加稀少了。

分析具体原因,并不复杂。

首先需要分析一下外接手的天敌,角卫。

因为战术布置的缘故,角卫们是没有战术任务的,要么区域防守,要么一对一防守,他们基本上是敌动我动的情况,所以,他们不需要跑动路线、战术素养之类的培养,往往都是依靠自己的身体天赋,完成防守。

一般来说,黑人球员的优势在于,身体天赋高人一等,但劣势在于路线跑动不佳、职业态度不佳、乃至于战术手册理解不足;而白人则不同,他们的优势在于战术手册的解读、接球手感的柔顺以及职业态度的专注,相较而言,身体天赋则比不过黑人。

自然而然,角卫的位置就成为了黑人的天下。目前,联盟之中所有角卫都是黑人,清一色的黑人,几乎没有白人训练这个位置,就连大学赛场也凤毛麟角。

正是因为角卫的位置之上,黑人渐渐开始占据上风,被迫地,教练和球队也必须开始做出调整。在挑选外接手时,他们不得不开始更多地考量黑人球员。

的确,黑人的职业道德、战术素养都不够,而且接球的手感也不够出色;但垂直攻击能力、短程爆发能力、身体对抗能力等方面,他们却完爆白人外接手,与角卫的对抗之中能够占据更多上风,这对于球队的战术布置来说,才是更加合适的选择。

技术、战术,这些都是可以训练出来的,外接手的跑动路线、区域防守的解读、角卫假动作的判断,这些都可以通过后期训练得到提升,但身体天赋却是与生俱来的,没有就是没有,无法改变。

相较于黑人外接手来说,白人外接手的最大优势在于接球手感,细腻而柔顺——这与四分卫的传球相对应,他们往往能够化腐朽为神奇;但除此之外,在其他天赋方面,黑人外接手拥有绝对优势。于是,联盟之中外接手的位置里,黑人越来越多,白人越来越少。

大学赛场之上,许多天赋出色的白人外接手,为了在联盟之中生存下去,纷纷都转到了其他位置上,继而形成了恶性循坏。

另外一个事实就是,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NFL之中外接手的淘汰率太高了,而且脱颖而出的难度也太高了。每一年的选秀大会之中,约莫有二十名外接手被选中,然后又有无数落选新秀加入训练营,身强体壮、物美价廉,外接手的淘汰率就越来越高。

这和跑卫位置是一个道理,依靠身体天赋打天下,基本就是青春饭。就连黑人外接手的淘汰率都居高不下,更何况是白人外接手呢?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在旧金山49人队中,迈克尔-克拉布特里、泰德-吉恩、凯尔-威廉姆斯和布雷伦-爱德华兹,四名外接手全部都是黑人。

但是,在近端锋的位置之上,黑人和白人却分庭抗礼。原因很简单,近端锋的另外一项重要工作是掩护,身体天赋固然重要,但更多还是对路线的解读、对防守的阅读以及对拆挡的卡位,这些都是通过训练可以提升的素质。

另外,近端锋因为身体相对笨重,跑动路线还是以短传为主。在短传区域之中,战术安排是最为重要的,需要的是战术手册的理解能力以及跑动路线的直觉能力,这一点,白人球员反而是占据了优势的。

正是因为如此,在十一年级的时候,洛根开始改练近端锋。凭借着自己的接球天赋,洛根在短传区域大杀四方,犹如一尊杀神;同时也依靠着敏锐的防守阅读和精准的卡位能力,近端锋的拆挡工作也是风生水起。

从中学时期到大学时期,洛根可以说是顺风顺水,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挑战,即使是力量训练和增重训练,轻轻松松就可以达到指标,尽管对于近端锋来说,洛根的体重还是偏轻,但训练和比赛之中,洛根还是大杀四方,自然也就没有把增重一事放在心上。

现在进入联盟之后,洛根渐渐察觉到了自己的差距。这不是一个依靠天赋就能横行的地方,因为天赋出众的球员着实太多太多;作为近端锋,除了接球能力之外,拆挡能力也必须进一步提升,相对应地,体重也必须进一步增加。

近端锋所在的一侧被成为强侧,体重的对位优势就是重要原因之一;联盟之中许多近端锋都被称为是大杀器,兼具了跑卫式的推进能力和外接手式的接球能力,即使没有空档,他们也能够依靠自己的对位优势,强势完成接球,并且持续推进。

尤其是在红区之内,近端锋往往可以作为一个桥头堡,生吃防守球员,完成达阵;或者是吸引防守球员,为队友制造空档。巧妙运用近端锋和跑卫在红区的威慑力,这是每一位四分卫的必备战术。

这一点就是洛根的不足。

对阵费城老鹰的比赛之中,洛根的弱点被进一步放大,整个比赛的节奏始终断断续续,无法连贯起来。不仅仅是输掉比赛那么简单,洛根和陆恪之间的连线也时有时无,这也导致了旧金山49人的进攻,可以取得推进,却无法取得得分。

挣扎了又挣扎,犹豫了再犹豫,回想到陆恪这场比赛之中的不屈不挠和孤立无援,还有陆恪始终孜孜不倦地坚持努力,洛根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偷懒下去,他需要进一步挖掘自己的天赋和能力,否则在联盟之中,一个赛季结束之后,他可能就要跟不上比赛的节奏了。

于是,这一幕就出现了。

清晨六点出头,洛根站在了陆恪面前,眼睛几乎就要睁不开了,但他却已经做好了投入力量训练的准备。除了陆恪,洛根想不到更好的训练伙伴了——

大学时期,洛根和陆恪曾经一起训练过,不过陆恪是全套训练一个不落,而洛根则仅仅执行一部分训练,而且经常性地偷懒。现在,洛根需要焕然一新的面貌了。

看着咬牙切齿的洛根,陆恪却没有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那个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偷懒了如此之久,让人羡慕嫉妒得牙痒痒的家伙,现在也终于要开始投入训练了,如此天赐良机,陆恪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洛根无奈地耷拉下肩膀,没有再继续逞能,“好啦好啦,我知道了。嘲笑可以暂时停止了,我们现在开始投入力量训练,怎么样?”

“你准备开始增重了?你确定吗?”陆恪收敛了笑容,说起了正事,“开始增重之后,纵深打击能力就要削弱了,以后我的长传目标就要做出调整了。”

整体而言,洛根还是更加侧重于接球的近端锋,他的接球覆盖区域不仅仅是短传和中传,在长传范围之内也拥有致命打击能力;当然,比拼速度的话,洛根无法和吉恩、威廉姆斯相比较,但通过战术的跑位和扯动,过去四周比赛之中,洛根依旧是陆恪最信任的长传目标之一。

洛根点点头,表示了肯定,“我和教练商量过了,在球队战术方面来说,以及职业生涯规划来说,我需要稍稍增重一些,增加对抗能力;不过,步调可以放慢下来,我的接球能力依旧不能丢掉。”洛根拍打着自己的拳头,“我还是喜欢达阵的感觉,以后,你还是要多多传球给我才行。”

“没问题,那就让我们开始训练吧。”陆恪熟练地招了招手,“怎么样,要不要先来三组负重平板支撑?热身热身?”

“三组?仅仅只是热身?”还没有开始,洛根就已经开始哀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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