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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子周瑟缩了一下,看着她苍白的脸色,抿着唇角,十分倔强。
月初被他这副姿态,以及幽怨的眼神盯得烦,拧眉道:“没有药,你治不了就不要治了。”
太史子周双目攒着火星儿:“你怎么是这样的人?这附近定是有大夫,你只要让人去找一找,总归是能寻到药材……”
月初忽然抬头看向他:“他想杀我,我为何要救他?”
“真当我是割肉喂鹰的慈悲佛不成?”月初眼底的凶戾一闪而逝,在太史子周尚未看清时便倏兀散尽,“我没杀了他已是手下留情,而我是怎样的人,你一个太史家的小儿又有何资格评判?”
她的质问声像耳光,明明白白掌掴在他脸上。
太史子周感觉整身体都有些僵硬,之前这事她没说出口,似乎还能相安无事,现在遮羞布扯掉,他仿佛光着腚站在人群中一般,两只耳朵都火辣辣的。
“我……”
月初轻哼:“你什么你?想拿到药,拿东西来换。”
太史子周倏然抬头:“你想要什么?”
月初微微挑眉,审视了他许久。
太史子周不适地移开视线,一道极轻的声音落入他耳中。
“你。”
他羞愤垂眸与之对视,才发现她眼神很沉,像长而孤寂的弱水河道,即使叶子飘落也会直直下坠河底那般,让他生出莫名惧意。
院子内很静,院外却是此起彼伏的蛙声和蝉鸣。
太史子周很久都没能找回自己声音,心口一直在发颤,指甲重重压进掌心,艰难地说道:“我没什么作用。”
“我未尝不知。”月初嘴角微微翘起,“只是你已不是小孩子,总该明白这世上没有人会为你们生死负责。”
太史子周转身离开,月初微微侧目,望向站在灶房门口,静静凝望着她的白术。
两人谁也没先开口,可气氛却莫名的有些森冷。
叁个小孩儿不敢抬头看,捧着粥碗咕咚咕咚地喝完,端着碗蹲在水井边,将碗筷洗干净。
月初收回目光,看向那叁个懂事儿的孩子,掌心轻轻拂过自己膝盖。
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天真的时候,却已经这么敏感了,为何自己当初就那么愚钝呢?
白术转身回了灶房,端了一碟玉米锅贴,和一盘豌豆炒肉出来,之后又上了一道酸菜鱼,两碗用精米熬的极为粘稠的白粥。
“用膳吧。”白术将筷子递给她。
月初伸手接过,拿起一块玉米锅贴:“你又生气了。”
白术咬了一口锅贴,摇头:“没有。”
“之前你便为太史子周的事情发了脾气,现在更是不愿搭理我,还不是生气?”
月初夹起一块鱼肉,鱼肉片得很薄,白术的厨艺比之前要好上许多,酸菜鱼风味十足,鱼肉更无半点儿腥味儿,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学的。
白术用饭速度一向快,此刻啃了半块锅贴,低头喝粥,对她的话不理不睬。
……
月初见状便知他是真的生气了,她隐约明白他在气什么,可是头脑却又格外理智,觉得他这醋劲儿没由来的好笑。
他是萧戈安插在自己身边的探子,如今却荒唐地对她动了情。
她心中偶尔会觉得白术挺无辜,不该卷入这些纷争,但即使无他,还会有白一、白二、白叁……替代他出现在自己身边。
这些人和白术,对她来说并无太大区别。
只是和一个人相处久了,难免会生出眷恋,白术在她心中便与他人不再相同。
于她而言,白术是特别的,不一样的。
可内心是否真的喜欢这个人……连她自己也弄不清楚。
她已经很久没再试着去爱过一个人,也可能,她本就未爱过任何人。
太史子周她是势在必得的,那小孩儿从前便有一身反骨,只是性子有些懦弱,她只需在他底线之上,步步紧逼上几回,他就再也逃不出她的控制。
她没指望用太史子周挟制太史津,但白术到后期便不能继续放在身边,所以她得留一个人备用。
选太史子周的缘由不复杂,一是他身上流着太史一族的血,二则他比较好掌控,且与洱南太史本家的人格格不入,比较好控制。
……
吃过饭,白术将剩下的饭菜送去了雍兰泽和太史子周所住的房间。
屋内光线晦暗难明,白术看着坐在床榻边走神的太史子周,指尖轻轻摩挲了两下,按耐住心中翻涌的杀意。
他不能对太史子周动手,白月初身边的人,他都不能动。
若是他忤逆了白月初的意思,她可能对自己严加防范,甚至找理由将他驱逐。
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发生。
许是他盯着太史子周的时间过久,太史子周回神望过来,脸上尽是茫然之色,为白术幽深又带着些微冷意的目光而微微战栗。
“用膳。”白术冷硬地开口,将目光移开,转身步履沉重地走了出去。
太史子周看着桌上的饭菜,起身将灯芯的绒线剪短,屋内火光晃了晃,很快变得明亮起来。
躺在床上面如金纸的雍兰泽呼吸声沉重,似乎每一次喘息都要费许多力气,他还在发烧,额头上的湿帕子换了无数次水,但依旧没能让他身上的温度降下去。
他垂眸看着木桌,香喷喷的粥饭和鱼汤,此刻吃起来味同嚼蜡。
心中的天平摇摆不定,放弃雍兰泽,眼睁睁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死去,他做不到。
可为了拿到药草,被迫将自己献给白月初,他也不愿意。
那个光风霁月,温和又仁善的小婶婶,已经不在了。
他没有多少时间,白月初也不会为等兰泽痊愈就不赶路,一旦离开这个村子,在抵达下一个村落前,他都没办法获得药草,兰泽很可能熬不过去。
……
白术将一桶桶热水倒进借来的浴桶中,月初的轮椅停在桌边,正对着东屋门口,桌上粗瓷灯盏内盛着菽油,灯心草植物茎秆捻成灯芯在瓷盏边缘慢慢燃烧,她对着不甚明亮的灯光,正在校一本写得极为粗糙的游记。
桌上是一方不饰雕琢的石砚,砚石是路过白野时捡的,她偶尔抽时间会将砚石打磨,没有粗雕,也没有花功夫细雕,反反复复磨光,直至手感温润光滑,再用刷子将蜂蜡均匀刷在砚石表面,蜂蜡固化后放入配匣中。
手中的竹毫笔也是她随手做的,细竹做杆,公鸡胸毛所制,初初习字者不易掌握,但在她手中却如臂使指,挥洒自如。
白术调好水温,将木桶放在一边,走到桌前:“水调好了,先沐浴。”
月初放下毛笔,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肩颈,低声道:“这游记写的真是极为粗糙。”
白术看着合上的游记,书皮被撕掉了大半,他还从未见过这书卷,问道:“这什么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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