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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朋友呢?”

“说实话,我本来就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个位置, 需要专门去找, 搞不好留下来活着的机会还大一些。”

江妙妙盯着他的脸,反复确认他不是在说谎, 心脏终于落回原位, 有种轻飘飘的, 不真实的舒适感。

陆启明看看周围, “我走之后你出去过吗?”

她摇头,沮丧地回到被子上躺着。

“出去干嘛呀?找死?”

陆启明摩挲着下巴,那里有一层淡青色的胡茬——他随身一向只带三样东西,烟,打火机,刮胡刀。

“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一栋房子,屋顶上有太阳能板,应该是装了太阳能电力系统。”

江妙妙哼哼两声,“那又怎样?我手里还有太阳能充电宝呢,根本没啥用。”

“这跟你的充电宝可不是同一级别的,看它太阳能板的面积,带动整个屋子的家电不成问题。”

她眼睛一亮,坐了起来,期待地看着他。

“真的?”

陆启明点头,表情并不是很轻松。

“不过那栋房子距离这里比较远,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我也没有弄清楚。如果比这边好的话,我们可以搬过去住。”

江妙妙站起身,冲他伸出手,“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那里有电呀!

要是有人问她临死前的愿望是什么,她一定会回答——吹着空调,看着电视,玩着游戏,冰箱里有冰淇淋,用电磁炉做饭,洗澡时有浴霸,房间里有灯。

在末世里能过上这么安逸的日子,她少活十年都乐意!

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料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料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陆启明突然拿起刀,往他胳膊上划拉。

她大惊失色,连忙拦住,“你干嘛呀?我都没自杀。”

“谁说我要自杀了?”

他翻个白眼,割了浅浅一刀,用纸巾吸满血,丢进坑里,然后找出之前江妙妙受伤时,他从药店拿回来的止血喷雾与绷带,把伤口包扎好。

江妙妙看着坑里鲜红的纸巾,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想要血,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过两天就……”

她脸一红,不好意思说下去。

陆启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门外响起“嗬嗬”声,如同老头在吹一个破喇叭,沙哑又刺耳。

丧尸们闻着味儿来了。

两人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看着门。

几秒后,一只手伸进来。

陆启明等它完全走进来,立刻推浴缸,关上门。

江妙妙拿起被套要套,找半天却找不到目标。

“头呢???”

陆启明低头一看,十分意外。

“哟,是个小丧尸。”

约莫五六岁的样子,只有成年人一半高,掉进坑里蹦都蹦不出来,却张牙舞爪地冲他们嘶吼。

他从江妙妙手里接过被套,敲了敲小丧尸的头。

“别吵了,老实点。”

对方气得要死,恨不得一口咬断他脖子。

陆启明无情地套住它脑袋,用绳子捆住手脚,在后脖颈那里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提溜出坑,扔在地上。

江妙妙还从来没近距离看过这么小的丧尸,好奇地蹲在它旁边。

小丧尸脖子被咬断了,因此脑袋是歪着的。五官保存得还算完好,如果肤色正常,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小正太。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上面刻着祥云纹路,和“岁岁平安”四个字。

江妙妙有些心疼,因为想到它家人送它长命锁时,肯定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陆启明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擦了擦刀刃,要割它的动脉。

江妙妙道:“真的要用它的血吗?它还这么小。”

“它咬你的时候力气一点都不小。”

她想想也是,毕竟自己吃烤鸡的时候都知道挑嫩的吃,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圣母。

小丧尸成为砧板上的猪肉,任由他们宰割。

陆启明熟练地割开它的大腿,放出一小盆血。

江妙妙捏着鼻子涂抹全身,陆启明也涂了。

二人用碎布挡住口鼻,走出地下室。

这是小一个月来,江妙妙第一次走出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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