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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四章系一辈子鞋带。
周末对大多数工作的人而言都是漫长的,可对于林泽而言,却相当且迫切地希望尽快离开老林家。
曰子太难熬了。
不是一般地不自在。
人们常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可当上演二女争夫的戏码时,他才知道两女一男的那台戏更加惊心动魄,波澜壮阔。
林天王多吊炸天一人。
让他在这场戏里充当角色,也毫无主角光环可言。
林泽走的时候可以说是连滚带爬,连换洗的衣服都沒带,就灰溜溜闪人了。
跟他一道儿走的还有银女,至于岳群和陈瘸子,反倒安心留在了林家。
行驶在前往韩家的路上,林泽偏头询问银女:“你觉得在我家住的舒服吗。”
“舒服。”银女点头。
“舒服。”林泽莫名其妙,不能理解地问道,“为什么。”
“因为那是你家。”银女毫无犹豫,脱口而出。
“可我们家里很乱啊,不止男女关系混乱,连那些当小弟的也一点觉悟都沒有,尤其是那个成天一副高深莫测模样的岳群,该死的家伙,一点用都沒有,还整天捣乱,你说,他怎么就说得出前宁姑胸部不如前英女皇大呢,难道他就不怕被宁姑打成狗吗,而且,,他居然看似说悄悄话,实则比我平时说话声音还要大的提出伊丽莎白年纪大他十几岁的事实,。”林泽满头黑线,唇角微抽。
银女也许是根本不明白林泽说的这些会对老林家造成多大的不和谐,又可能是她知道,却根本不在意,故而只是清淡地说道:“你可以留在韩家。”
林泽微微一愣,旋即偏头看向银女:“我记得,你之前已经不喜欢小艺了。”
“但你改变了。”银女平淡道。
林泽心中暖暖的。
除了银女,还有谁根本沒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可以因为自己的喜欢而喜欢,讨厌而讨厌。
董小婉单纯干净,像一辈子都会生活在象牙塔的女孩儿,可她仍然做不到银女能为林泽做的。
若林泽一怒之下要杀某个人,银女可以立刻去杀,哪怕她根本不认识林泽想杀的那个人,董小婉就不会。
当然,银女这些盲目到沒有理智,甚至残忍而不近人情的行为不论如何都谈不上正确,而董小婉在遇到这些事儿的时候所作出的反应,绝对是一个善良且仁慈的女孩该有的行为,可作为当事人的林泽,,她难道会因为银女的盲目而讨厌。
不会,不止不会,还会同样盲目地感受到银女仅对他温柔的内心。
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能为自己付出一切的女孩,哪怕这个男人并不能为女孩付出一切。
又有哪个男人不期望拥有银女这样的女人。
林泽心中一动,略一转了方向盘,将车停在了路边。
银女见他停车,也沒问,只是慢条斯理地从背包里取出一盒哈根达斯,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
“你最近或者之前最想做的是什么事儿。”林泽莫名其妙地问道。
“嗯。”银女顿了顿吃哈根达斯的动作,茫然道:“什么事。”
“就是你想做什么却沒做的,或者是你想做,但不敢做的。”林泽微笑道。
银女歪着头,嘴角沾有丁点儿冰激凌,又萌又可爱地说道:“我想逛街。”
“逛街。”林泽惊愕万分。
这算啥想做沒做且不敢做的。
林泽莫名道:“你在家有很多时间,想逛街为什么不去。”
以银女这几年的成长,她不应该无法接受人流量大的商业区,即便不戴面具,她应该也有足够的耐心去买几件衣服,当然,前提是沒人搔扰她,否则以口头禅就是杀了便是的银女姓格,估摸着能在闹事搞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儿。
不论如何,林泽都不认为逛街对银女而言,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儿。
“不想去。”银女摇头,慢慢朝嘴里送了一口哈根达斯。
“为什么。”林泽微微蹙眉。
“你又不陪我。”银女清淡道。
听不出怨言,也根本沒有丝毫责备林泽的意思。
他不陪,银女认为是沒有时间,又或者是她的这个希望,并不值得林泽去在乎。
林泽听着莫名心酸,就像曾经的韩小艺,哪怕再理智再有原则的人,当总有一个人对自己无条件付出时,总会习以为然。
当然,当事人有时候还懵懂不知,觉得自己对对方也还不错。
从來沒人在相互付出的过程中是对等的,总有一方得意忘形,并做出或许当事人无法感受到,却让旁人心酸的事儿。
林泽怨过韩小艺。
却从未发现自己有多可恨。
啪嗒点了一支烟,林泽伸手拭擦银女嘴角的哈根达斯,肌肤滑嫩,五官完美到任何形容词都不足以描述,可就是这么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儿,无所怨言,单纯无悔地守护着自己,比起自己对待韩小艺,胜过千万倍。
脑海中不知怎地浮现出与银女初次见面时的画面。
“我叫银女。”
“打赢我,我嫁给你。”
“否则,我杀了你。”
也许对许多女人來说,这种话永远说不出口,即便是以男姓的角度來看,也是不可理喻的。
可银女本身,不就是一个可爱孤单到令人心痛的女孩儿吗。
她做的任何事儿,不都是可以理解,甚至是毫无道德地去支持的吗。
她可以为了银女身边的一个朋友,一个兄弟,甚至是一个女人去竭尽全力,纵使数次经历生死关头,也不曾自我催眠地想过我这么做,林泽应该会很感动吧。
她只是愿意去做,无任何条件,也从不因林泽的各种忙碌忽略她感到悲哀。
这种女孩儿,这个世界上本不该存在。
但她活生生坐在自己旁边,脸上写满呆萌地注视着自己。
这是幸福。
不止,这是上帝赐予自己的礼物,最珍贵,也最应该珍惜的礼物。
“你注定会一辈子如此待我,对吗。”林泽动情地问道。
“不然呢。”银女歪着头,反问。
“如果我有钱,我会买下全球的商业街,只给你一个人逛。”林泽一股热血冲向脑际。
“我只要你陪我买一双白色球鞋。”银女专注地说道。
她决定改变自己。
因为她觉得自己总是赤脚好像不太好,宁姑说这样自己会很难跟林泽一起出门,所以她想改变,买一双白色球鞋。
这样,她就能陪林泽出门了,至于出门做什么,银女沒想过,也不重要。
“还记得我第一次带你去逛街吗。”林泽僵硬的脸上挤出柔软的笑容,“你白天不愿出门,所以我三更半夜陪你去买,买高跟,买裙子,买内衣。”
林泽紧紧握住银女冰凉的手心,凝目注视银女那完美无缺的面庞:“以后你所有的衣服、鞋子,都让我为你买,好吗。”
银女吃吃笑道:“好。”顿了顿,她又说道,“好开心。”
他们手牵手去买球鞋,不是最贵的,但是银女最喜欢的。
她坐在椅子上,呆呆地盯着凌乱的鞋带。
她沒穿过有鞋带的鞋,所以茫然了。
站在一旁的林泽见状,捻灭了香烟,在许多客人的围观下,他缓缓來到银女身边,不理会那些客人以惊诧的眼神盯着美若天仙的银女,蹲在银女的身边,粗糙的大手握住鞋带,左右一翻一拉,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抬起头,林泽脸上写满郑重之色:“别学会系鞋带。”
“可是我已经会了。”聪明的银女一看就会。
“忘记吧。”林泽缓缓起身,坐在银女旁边,与银女同样对周边人的异样目光视若无睹,“让我给你系一辈子鞋带。”
银女笑了,十分单纯,众目睽睽下抱住林泽,嘟嘴亲咬林泽的嘴唇。
生硬的亲吻让她满脸口水,她却浑然不顾,眯起那双美丽的眸子,脸上毫无掩饰的柔情:“爱你。”
,,,。
这两天好朋友结婚,忙接亲,忙准备,昨天喝挂了,今天也是喝到十二点才回來,两天才睡了四个小时,但我想今天还不写一章,你们肯定不能原谅我,,正常逻辑,国庆节完了这个月就基本沒有影响我码字的事儿了,今天周一,整周每天3章保底,多无上限,看在快完本的份上,别骂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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