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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你儿子,是我老公烈焰。”
心莲的话刚说完,一个狠厉的巴掌就甩了过来,打得心莲眼冒金星,牙齿松动!
她捂着自己肿得老高的半边脸孔,她瞪着一对圆溜溜,乌俏俏的黑眼睛,咬牙切齿地吼道:“我知道你们很有权势,有权就能只手挡天,强抢别人的老公了么?”
“啪!”一个耳刮子又甩了过来!打得李心莲嘴角裂歪!
李心莲一双眼眸即刻泛着红丝。
“我要告你们,告你们目无王法。”
她恨恨地盯望着前面贵妃椅子上坐着的,庸容华贵,珠光宝气的女人,她刚吼完一句话,女人轻挥了挥手,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两个耳光又甩了过来。
这一次,力道太重,李心莲似乎已经听不到世界的任何一点声音,耳朵翁翁作响!
扑跪在地,双手撑在冰凉的地面,一头发丝披散下来,有的落在了她的两鬓间,有的遮盖住她的脸庞,水灿灿的大眼透过乱逢逢的发丝缝隙,带着恨意的眸光笔直地扫射向对她下狠手的女人。
“说,你是在那儿捡到他的?”
望着女人狼狈不堪的模样,李凤娇把玩着自己修剪圆润的手指甲,淡淡地轻问。
“无可奉告。”
再一把掌甩过去,李心莲鼻孔,嘴角掺出殷红的血汁!
“挺有骨气的。”李凤娇见这个女人态度如此强硬,腾地从贵妃椅上起身,几个大步绕了过来。
单手勾起了她的下巴,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嘴角浮现幽深的笑意,冷冷地质问:“说,你在那儿捡到他的?他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是的,自从儿子焰君煌出现后,她就一直觉得儿子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怪的,到底哪里怪她说不出来?陆之晴说他失去了记忆,可是,当她十万火急在医院找到他时,他根本连望都懒得望她一眼。
在他眼眸中,她看不到一丝的情绪,除了淡定,还是淡定!
就算是他失了忆,可是,他却是她怀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儿子,难道曾与他共同拥有一个身体的人,他就没有丝毫的感觉,所以,她无法接受!
甚至,她怀疑是不是儿子并未失忆,这一切,只是装出来蒙骗所有人的!
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为何?现在,这些还只是她的猜测,如果他枉想用这种方法追回米飞儿,那她不可能如了老四的愿。
“我都说了,他不是你的儿子,他是我老公烈焰!”
李心莲仍然坚持初衷,见女人如此倔强,一意孤行,气得只差没有吐血!
她恶狠狠地恐吓:“如果你不说出真相,我就让他们拿刀割了你舌头,让你一辈子都不能说话。”
李心莲望着阔太太狰狞的表情,身子一抖,最终还是害怕了。
垂下头,喃喃低语:“我出海打渔,大风大浪中,我看到海面飘浮着一具尸体,起初,我以为是他已经死了,后来,伸手探了探,发现他还有鼻息,所以,就把他救了回去。”
其实,有时候,人生的际遇就是如此简单!
那天傍晚,夕阳西下,李心莲驾船出海,没想到,有狂风卷袭,就在她以为自己要葬身大海之时,她看到了飘浮在海面上的一具死尸,当时,她三魂吓走了七魄,腰都直不起来,麻着胆子伸手将死尸翻了一个身。
波浪壮阔的大海中,金色的阳光打照在那张男性脸孔上,男人精美的五官,刀刻的容颜,让她一颗心仿若要跳出胸腔,这辈子,她还没有看到过如此俊美的男人,所以,为了心里的一线希望,她再次将微颤的手指探入他鼻尖,当手指尖划过热热的呼吸时,她即惊岂喜,赶紧将男人拉上了船,说也奇怪,当她把他拉上船后,风浪居然停息了,然后,她火速将船开回了岸边。
“我说,他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李凤娇没心情听她说这么多,把话题又绕了回去。
“应该是真的吧!”心莲回忆着说。“因为,他醒过来后,就不认得我,我告诉他,说自己是他妻子,他也没有太大的反应。”有一个原因,李心莲不敢说,那就是男人在昏睡期间,她曾去找过深山中最著名的郎中,郎中开给她几味药方,她在药方里面添加了一种药草。
忘忧草!忘忧,忘忧,不单单只是忘忧,最主要的是,吃了忘忧草的人,可以将前尘往事统统忘掉!
重新开启幸福美丽的人生,从他满身的伤痕可以看得出,昏迷不醒的男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李心莲的父母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就双双去逝,除了几百亩土地以外,啥都没为她留下,她一个人孤孤单单在深山老林里长大,她在也是有一个聪明的女人,勤劳检仆,把几百亩土地开发出来,做了好多亩荼园,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她希望能有一个长相不凡的男人陪着她一起经营荼园,执子与手,与子偕老,只是,她等了很多年了,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等到现在,那一带的男人全是粗人,她从小心高气傲,一个也看不上眼,最后等到了三十岁,今年的她三十岁了,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等白了头发之时,终于上天赐给了她一个男神。
初见男人,虽然浸泡在水里,可是,仍然能看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份不凡的气质,在他昏睡的七天七夜里,她每天都会站在床前,望着他的沉睡的容颜发呆,每看一次,心里就悸动一次,无数次,她告诉自己,这是上天为她派来的白马王子,她要珍惜,她不能让他的家人找到他,所以,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她背着竹篓上山去采药,采了忘忧草,再制作成药丸喂给他吃,郎中说,只要他吃上二十粒,从此,他就再也记不起曾经的爱人,曾经在他生命中发生过的事情。
现在,望着这个气势汹汹,心狠手辣的女人,她不敢开口,她怕自己一旦说出这个秘密,阔太太就会让她魂归西天。
“太太,你儿子是真失忆了,他记不起所有人,我救了你儿子的命,要不是我,你儿子早就死了,所以,你不应该这么对我,你这样对待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不怕遭天打雷辟吗?”
言下之意就是指责阔太太是一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李凤娇的双瞳倏在浅眯,放开了她下巴,下巴被她的指节刮出了两道血痕子。
她说:“不错,你是救了他的命,可是,你让他做了什么?渔夫,樵夫?”
想着儿子受过的苦,李凤娇似万箭穿心,表情一凛。
“他那么高高在上的一个男人,顶天立地,铁铮铮的一个男人,你居然让他陪你上山砍柴,出海打渔,还枉想着把他拴在你身边。”
是的,她不会原谅这个乡下村妇想要霸占自己儿子的行为。
“是,太太。”她不想瞒阔太太,她是让烈焰跟着她一起干活,但是,他的家人永远也无法看到,当他与她在一起出海捕鱼,上山砍柴时,他俊美的容颜绽放出来的光彩。
他曾经在她耳边细语:“心莲,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爱的女人,等着吧,我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我会将你宠上天,宠入云宵。”
只可惜,她等不到那一天了,早知道如此,她就该自私一点,等他受病痛的折磨,没想到,带他到这座城市治病,会让自己失去他。
无数次,夕阳西下,她用着白色手帕为他擦拭着额角的热汗,望着她天庭饱满的额角,多少次在心中对自己说:“心莲,这个男人天庭如此饱满,地阔方圆,非池中之物。”
母亲曾对她说过,地阔方圆的额头天生是做官的料子,没想到,还真让母亲给说中了。
她知道他不是一般的凡人,但是,从未想到,他居然是一个权贵牛逼的主。
他是出现,犹如一束炙热的阳光,让她整个平淡的人生照亮,他如一团火,将她整个心房燃烧,所以,她才为他取名烈焰。
不过,能够知道他真实的身份,知道他真实的名字,心莲觉得这辈子也了无遗憾了。
回望着阔太太如冰岩般的面容,她说:“其实,你永远都不知道,你们家族带给他的压力与负担,即然,他不愿意认回你,那就表示他根本不想做回原来的他,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得到幸福,如果你能与所有的母亲一样,希望你让他永远做烈焰吧。”
不知道为什么?心莲总感觉眼前这位阔太太无形中给了烈焰太大的压力,从她盛气凌人对她的态度就不难看得出,这个女人定是一位霸气嚣张的主。
绝不允许别人违背她意思的主,而烈焰的性格定然也是刚烈强势,所以,两母子不合是显而易见的。
“废话。”李凤娇轻蔑一笑,真是天大的笑话,这个女人算个什么东西,瞧她那一双长着粗厚茧子的手指,粗大的与一般男人没啥两样,还枉想能与她儿子匹配。
“你再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哼。”女人拉了拉肩上的披风,踩着高跟鞋转身离开。
心莲急忙从地上撑起身,大叫着跟着跑出去:“你不能将我关在这个地方,我要见烈焰。”
她刚冲出两步,就被两个壮汉拽住了手臂,强行被推到了地板上。
紧急着,房门的‘哐当’声传来,李心莲抬头,就只能看得见闪出的身影以及缓缓合上了门板。
“让我见烈焰,我要见烈焰,你们不能把我关在这里。”她疯了似地扑过去,用手捶打着门板,一下又一下,心管手疼得发麻,喉咙都叫破了,也没有人理会她。
最后,她傻哑着嗓子,身体沿着冰凉的门板慢慢滑坐到地。
真的好后悔,她与烈焰不过才短短几十天的情缘,原以为,他是上天送给她三十岁的礼物,送给她的白马王子,没想到,居然是孙猴子捞月一场空啊。
空欢喜一场。
焰府!
李凤娇坐在卧室的软床上,翘着二郎腿,脚尖一点一点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型录音机,录音机里正缓缓播放着一首非常动听的歌曲,一代歌后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
好花不再开,好景不再常!
自从别离后……何日君再来……
邓丽君的歌声纯厚入耳,让她情不自禁地跟着哼起来。
“好景不再在,自从另暾后……”
这首歌是她一直喜欢的歌曲,邓丽君都逝世这么多年了,可是,她的歌却一直是她最喜欢的。
不过,在邓丽君所有的专辑里面,她最喜欢还是这首《何日君再来》
说不出来原因,也许,有些事,有些人,就是讲求缘份吧。
“喂,凤姨。”陆之晴今天换下了绿色衣装,选了一套十分性感的衣裙穿上,将她曼妙的身材尽显。
“凤姨。”从门口走了进来,发现李凤娇闭着双眸沉迷于音乐,陆之晴扯大了嗓门儿。
“噢,之晴,你来了?”李凤娇张开了双眼,手指抬起关了录音机,含笑的眸子凝望向陆之晴。
“之晴,今天不上班么?”她关切地询问。
“我请了假,凤姨,我不想在那个队伍里混下去了。”陆之晴有些落寞地坐到她身边。
“为什么?”丫头又有心事了。“凤姨,你知道吗?米飞儿又回到去了。”
对于米飞儿能重新回去的事情李凤娇还不知情,秀气的眉毛拧起。
“之晴,不会吧,毕竟,是老爷子亲自打得招呼。”
将米飞儿从队伍里了除名,可是老爷子的意思,老爷子亲自去*区打得招呼,那些人不可能连老爷子的账都不卖吧。
“是真的,雷战南帮的忙,凤姨,她现在与雷战南关系可好了,而且,让她写了一百封投诉信的也是雷战南。这对狗男女有猫腻啊。亏君煌那么爱她,简直就是一个贱到骨子里的女人。”
“凤姨,你说雷战南好大的胆子,居然敢给老爷子做对?”
激将法还真管用,李凤娇一听这话,胸口顿时如引爆了一湾油田,兹斯斯爆炸过不停。
“哼,真是一个贱蹄子。”
这人也得讲究眼缘,她与米飞儿天生注定就没有婆媳眼缘,第一次看到她,李凤娇就特别不喜欢她。
而陆之晴不一样,她出身名门,知书达理不说,又受过高等教育,长相也出众,比起米飞儿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更重要的是,她还是一个干干净净黄花大闺女,长久以来,她心里一直都有一种怨,她就不明白,老四为什么会喜欢米飞儿那种女人,她不仅是米秀芬的女儿,最重要是,她是焰东浩抛弃的女人,这永远是她心头的一根刺。
“之晴,现在,君煌回来了,米飞儿应该还不知道,君煌失去了记忆,他记不起米飞儿这号人物了,所以,这对于你来说是大好的机会。”
陆之晴听了这话,一时间心花怒放。
是的,照目前情况看来,焰君煌失忆对自己是有利的。
“凤姨,嫁给君煌,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心愿,我也想侍候你,你帮帮我,好么?只要能嫁给君煌,做焰家的儿媳,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真是想要男人发慌,连节操自尊都不想要了,总之,陆之晴为了要嫁给焰君煌,是什么都不顾了。
真是一个厚脸皮的女人,都这么多年了,尽管在单相思这条感情路上碰得头破血流,还是勇往直前,真佩服这种女人的勇气。
“好,行,我一定帮你,我一直都不喜欢米飞儿,我很希望你能做我媳妇,将来老了,你侍候我,我死也冥目。”
“米飞儿那种女人就是红颜祸水,我们家老四沾上她就霉运断,多年前,我与你妈为你相过命,算命先生说你有帮夫运,老四如果娶了你,定会爬得更高,位置坐得更稳。”
这是李凤娇一直喜欢陆之晴的得要原因,这辈子,她只生了老四一个儿子,得到儿子死讯的那一刻,她生不如死,有一种天崩地裂的感觉,仿若整个世界都失去了颜色。
在得知老四还活着的消息时,她感觉仿若有千万个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
这么多年来,自从老四呱呱落地之时,她就因为产下了焰领导的老来子而得到了焰领导滔天的宠爱,无上的殊荣,母凭子贵,平步青云,就是她整个人生的写照。
焰君煌三个字就是她的骄傲,她绝不容许别人在她视为骄傲的儿子身上抹上一点污点,一点一滴也不可以。
“谢谢凤姨。”能得到李凤娇这么多年来不离不弃的抬爱,陆之晴十分感动,眼圈有些微微红了。
“之晴,加油,你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君煌会看见你的好的。”
“嗯。”
“夫人,夫人……”一记喜悦的声音从楼下传来,紧急着,吴妈肥胖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战战兢兢地向李凤娇报告:“夫人,下面有一位叫烈焰的男人找你,可是,他长得好像四少啊。”
吴妈刚才看到那个怒气腾腾从外面冲进来的男人,所有的佣人吓得魂不附体,因为,冲进来的那个男人五官长得好像逝去的四少啊。
她们揉了好多次眼睛,看到仍然是四少冷峻的容颜啊。
天啊,四少复活了,当她颤颤魏魏地喊出:“四少”时。
没想到,男人冷嗖嗖的眸子向她扫射了过来:“少乱认人,我不是你们的四少,把你们夫人跟我叫出来。”
吼声如雷,似要把焰府天花板给掀翻,见她忤在原地不动,他甚至火大地将荼几上的一个白色荼盂掷到了墙壁上,好好的一个杯子被他砸得粉碎,可见,男人心中滔天的怒气。
天啊,吴妈在心里哀嚎,连甩杯子的动作也与四少一模一样,以前,四少每次只要一动怒,就会砸杯子,可是,四少不是都已经落土为安了么?
天啊,大白天见鬼了。
吴妈惊慌失措地点着头,猫着腰,惊出一身冷汗之余,疾步跑上了楼。
向夫人报告这件稀奇的事儿。
“烈焰?”
李凤娇与陆之晴同乎是几一时间从床上弹跳起来,听说烈焰找上了门,两个女人喜出望外,起身纷纷跑下了楼。
果然,客厅里,已经一片杯盘狼藉。
男人随便穿了一套休闲衣服,衣服牌子一看就知道是没有品味,质感非常差的地摊货。
高大的身形如一尊雕像一样立在客厅中央,整张俊颜黑得似锅底,一干下人站在墙角,个个捣着小口,全部都不敢吱声,也许她们也了隐约感觉出了男人的身份,烈焰的忽然现身,无端惊吓了焰府所有人。
听闻脚步声,抬起头,一双黑眸闪烁的锐利,犹如搏击长空的老鹰。
冷冷地盯望着两个女人。
薄唇轻掀:“心莲呢?”
“老四,你终于回来了。”
“君煌,你终于回来了,太好了。”
两个女人向他扑了过来,可是,还不等她们的手臂沾到自己的身体,他一挥手臂,两个女人毫无预警被他挥开。
“说,心莲在哪儿?”他恶狠狠,凶巴巴地质问,就好似这两个女人夺走了他最心爱的玩具一般,他是来找她们兴师问罪的。
“老四,我们没看到心莲啊?你说可是救了你命的那个女人。”
李凤娇想讨儿子欢心,自然要伪善一番。
“j是。”烈焰牙缝里挤出简洁的一个字。
“我们没看到,她可能有事去了吧。”
“没有,我在火车站等了她几个小时,也没看到她,说,是不是你们绑架了她?”
烈焰的声音冷咧如来自地狱夺命的修罗或者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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