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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叫博尼,我曾经有一个完整的名字,带着家族的姓氏,不过我现在已经不配拥有那个名字,从我那天在魂都的包厢赤身果体的醒过来,我告诉他们,我叫博尼。
我一直觉得我是一个平凡的男人,出生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也许是从小习惯了小镇的安宁和美丽,在我小的时候,总是想走出小镇,去见识一下大千世界的热闹喧嚣。
是男人就应该去闯,去奔走,去创造,我是这么认为的。
父母曾经告诉我一个男人只有流血流泪后才会成长为真正的男人,他们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很不以为然。
我想,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苦难去度化每一个男人呢,很多人都会平平淡淡安安稳稳过一生。
我不是一个野心家,想要的也不过是像我父母那般的与一个人一生的相濡以沫。
我不知道这个愿望是不是也暗含了野心,当那个男人以一种绝对摧毁的气势闯进我的生命,破坏我的生活的时候,我忍不住检讨,一定是我祷告的时候不够虔诚,一定是我的野心让上帝都觉得羞耻,所以,公平的上帝惩罚我了。
在魂都最开始的几天,我疯狂的想念安妮,她是我的女朋友。
她很美,一切的语言不足以形容她,她就是我的女神,永远最爱的,最圣洁的女神。尽管她被人强 暴过,尽管她堕过胎,尽管她现在已经住进了心灵疗养院……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恨过一个人,他叫格尔·道尔顿,家里权势滔天,还是一家公司的总裁。
我还没见过他,但是我知道我现在遭遇的一切都是拜那个男人所赐。
他的表弟毁了安妮,而他毁了我。
我不过是想为安妮讨回公道,我并没有弄死那个人渣,我鄙视我自己,我应该弄死他的,而不仅仅是切了他的孽根,断了他几根骨头。
在魂都待了两个月,我进了四次医院,我已经彻底完了。
我想自杀,可是有人时刻看着我,他们甚至不允许我弄伤脸,如果不听话,他们有的是办法让我在不留痕迹的情况下虐待我一顿。
进了四次医院后,我想通了,也妥协了,我不能死,安妮还在等着我。
我开始跟经理搞好关系,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这长相在魂都算是上品。
其实我并没有做什么,不过是经理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不过是不再试图逃跑反抗;不过是不再瞪着一双怨恨的眼睛看待周围的一切。
我埋葬了我的恨,同时埋葬了我对生活的热情。
我看淡生活,看淡这个世界,他们说我无欲无求。
不,这不正确。
在某天,我终于被经理压在了身下,从此,每隔十天我就能从他那里得到一笔不菲的工资,我把它们都寄给了安妮所在的医院,这是我唯一所求的。
我彻底沦为魂都的少爷,并且是专门伺候男人的,可是,那些看管我的人却并没有因为我的听话而减少。
我开始刻意的不去想安妮,也没有打听她,就算她变成了神经病,可我也已经变成了博尼。
博尼配不上神经病!
我在等一个人。
格尔·道尔顿是魂都的常客,可我直到三个月后才终于见到他。
忘了说一件事,不管是安妮出事,还是我出事,我都没有哭。我所有的恨和着眼泪和血都流进了心里。
我不哭,因为我知道就算是我哭死,除了向敌人展示我的懦弱和卑微以及丑态,什么效果都没有。
但是,在我的下巴被格尔·道尔顿抬起来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却不受控制的流出来。
我想,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是楚楚可怜的,因为我居然在那个恶魔的眼中看见了疑似怜惜的东西。
不过那肯定是我的错觉,因为接下来,那个恶魔就张嘴吻住了我的唇,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把手伸进我的裤裆里……我就像个*,不,我本来就是啊,我又忘了,他逼我跟他嘴对嘴的哺酒,逼我跟他接吻,逼我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他做口活……
我忘记了我是如何忍下去的,又是如何不动声色的请他带我在魂都对面的酒店开了房,有些记忆被我选择性遗忘了。
被遗忘的那部分里面的我,绝对是我不认识的,下贱的,*的,他是博尼,不是我!
我还记得那个环节。
我跨坐在他的身上,这个体位让他的棒子直统统的捅进了我的身体深处,我到死都忘不了那种羞耻的感觉,那让我生不如死。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身子居然能够让男人神魂颠倒,我把格尔·道尔顿伺候的好极了,以至于他明知道我就是那个被他摧毁的、蝼蚁一般的生命,可他居然还能惬意的闭上眼睛,看样子务必享受。
我抓准时机,用藏在*单下的匕首狠狠的捅向他的心脏……
我以为我会听见皮肉切开、鲜血涌出的声音,可是,原本闭着眼睛的男人却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被仇恨蒙蔽的我到此时才发现那人如同蛇信一般慑人的视线,那一刻我终于看清一个现实,就算是拼了我这条命,我都不可能报仇。
一股灭顶的悲哀和痛苦瞬间淹没了我,我那么那么恨啊……
“想杀我,就凭你?”男人腰上突然用力,一阵乾坤颠倒,我被他压在了*上,脖子上是一只通向地狱的无情大手。
“我跟你拼了,我跟你拼了,王八蛋!”我是彻底绝望了,不要命的拳打脚踢,我不知道我这么做是不是徒劳,我已经快疯了,被仇恨压抑的神经高度紧绷,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杀死这个混蛋,那就让我死吧!
那就让我死吧!
我还活着干什么?
因为就在前一天,我才知道,安妮走了!
她给我留了一封信,就那么走了!
那是她的亲笔,签名是我跟她一起原创的我们名字缩写的图案。
我梦中的小镇,我曾向往的、要与安妮一起回去的天堂……
我是真希望格尔·道尔顿弄死我的。
可是他没有,他抓着我的腰突然动起来……原来,他还留在我体内。
我的身体已经不属于我,它被开发的极其敏感,哪怕是在我恨的想要剥皮吃肉的仇人身下,它竟然背叛我,在仇人的冲撞下软了骨头。
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悲哀!
。。。
格尔·道尔顿是个疯狂的王八蛋,他居然说他对我有兴趣。
他这么说的后果就是,我被他弄回了家,成为他一个人的*物。
我反抗,我逃跑,我绝食……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我饿的头晕目眩,从二楼的楼梯上摔下来,一直滚到恶魔的脚边。
当时我一只腿还搭在台阶上,以一个十分狼狈的丑态呈现在他面前。
他似乎被我恶心到了,转身搬起了楼梯旁边一棵盆栽,那是一个直径大约五十公分的大瓷盆,恶魔的力气非常大,居然举过了头顶,然后他朝我残忍的笑了一下,手里的瓷盆砸向了我的腿……
因为腿伤,我不得不卧*休息,身边除了看守还有看护,连自杀都成了奢望。
但是恶魔并没有因为我断了骨头就放过我,他留在我这里的时间越来越长,折磨我的手段层出不穷,腿伤还没有好,我又因为缸们撕裂和直肠受损被送进医院。
我没有去注意医生护士看向我的目光究竟是同情还是厌恶,我只知道,我已经从里烂到外,那股恶臭让我自己都快要窒息。
这是博尼,这不是我,我一遍遍的麻醉自己,恍惚看见在家乡的小镇上,一个俊秀的青年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前面那座白墙红瓦的小庄园就是他们的家。
可我心里却是清楚的,我再也回不去了。
。。。
当格尔·道尔顿说他爱我的时候,我的反应是木讷的。
不震惊,不惊喜,不憎恨,不疑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个字都不说,把自己当成了空气。
恶魔没有再像以前那般折磨我,只是在我给不了他要的*上反应的时候,他会气急败坏的扇我耳光,不过我没再进过医院,我已经很感激了。
仅仅一个腿骨断裂,我却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恢复。
这一年我究竟进了多少次医院,究竟打了几次石膏我才最终站起来,我不记得了,就连那痛入骨髓的断骨之痛到最后也不能让我动容。
如果有生之年我能再见到我的父母,我会告诉他们,他们是对的。
可是对我而言,成长的代价实在太大,以致从此我不敢再有任何非分之想。
我会爱格尔·道尔顿?
不,恐怕就连恨也已经所剩无几。
我,只想离开,离开,就算天堂已经回不去,也要去一个没有格尔·道尔顿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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