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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这声音,多么的铿锵有力。

之前的虚弱说不定都是装的,为的就是这个目的。

“喂,这有什么嘛。你别害羞啊,这很正常啊。”金不依不饶,“再说了,我们是夫妻啊。”

害羞你个鬼。夫妻你个头。

元庆内心咆哮着,说着她在皇宫里从来不会出口的词语。

“按你们的习俗,我们……拜过堂了。喂,理我一下啊。”

“喂,喂,喂。”元庆忍无可忍,“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叫什么?”

金噎住,他转动着脑子,飞速回想着西泽说过的话。

他歪着头,有些心虚地开口:“怎么可能,我当然知道了,你是我的妻子。”

“是吗?我叫什么?”

金涨红了脸,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臊的慌:“小,小茶?”

你看,不知道吧。

元庆面无表情。

“不是。”

“不是?”金惊讶,“不是说是公主的侍女吗?”

“不是。”

“娶错人了?”金震惊,“那你是谁?”

话出口,他想起那天晚上在自己面前摇晃的小脚丫。

白白嫩嫩的,却多了伤口。

一摇一摇的。

“你是公主?”

“汉姓元,单名庆。”元庆懒得和他纠缠。

金收敛起表情,他盯着元庆,突然开口。

“及笄是多大?”

“你够二十岁了吗?”

第100章 父与子(一)

金的思路跳脱,元庆一时间没能理解他的意思。

她沉默了瞬间, 回答道:“十五?或许十六?”进入沙漠之后, 昼夜颠倒的日子让她混淆了时间。

离开洛阳至今, 差不多也有大半年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十六岁生辰过了没有。

金盯着她,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都怪东方人的面容,都怪东方人的体型。

十六岁与二十岁看起来差不了多少, 胸部都和没发育一样。

金悔不当初,罪恶感油然而生。

这来自于伊丽莎白女王的教导。

“你才十五岁?”金捂住脸, 声音从指缝之中传来。

伊丽莎白女王非常注重对于孩子的教育,可金无比厌恶学习,每一个伊丽莎白请来的老师都遭过他的整蛊。

除了,伊丽莎白本人之外。

母亲讲述的课程,是关于血族与人类的关系, 金虽然讨厌学习,但碍于女王的威严, 他不得不听那些无聊的讲述。

关于人类, 他记得最清晰的就是他们脆弱的身体和短暂的寿命。

后来, 关于人类,他记得更多的是少女鲜血的甜美……

那是后话。

母亲做过一个比喻, 对于一个天生的血族来说,可以轻易的活过一千岁,而在人类之中,能活到一百岁的存在寥寥无几。

吸血鬼有着远超人类数十倍的寿命。

吸血鬼女王用类比法告诉金, 对于血族来说,二百岁成年,拥有自己的能力,而人类,则是二百除十,二十岁成年。她再三告诫金,二十岁以下的人类女性,是他的禁忌。

“伊丽莎白不会饶过我的。”金敲了敲自己的脑壳,视线落在远处的元庆身上,他的表情复杂,幽幽地盯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看我做什么?”元庆防备地盯着他。

“没事。”金叹了口气,“你过来点,我又不会吃了你。”

这种话说出来就很可疑。

元庆不动。

两人僵持了片刻,金深深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了。

.

“主人。”

沙漠的某处,西泽站在绿洲的边缘,一位中年人从绿洲之中走出。

“少主人的气息,就是从这里消失的。”

西泽看着一望无际黄沙,“狼人群呢?”

“狼群已经全部解决了,但我们发现的那名巫师,用替身术逃走了。”

西泽颔首,示意下属自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他负手而立,思索了片刻:“我真正担心的是那个女孩。”

“务必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

夜幕降临。

元庆从巨石的缝隙下钻出,金的状态也好转了不少。

身为黑暗的宠儿,黑夜才是属于他的主场。

利用风,金宰杀了一只出来猎食的沙漠阔耳狐,有了它的血液作为支撑,他勉强的能站起身。

“把这个吃了,我们要快些离开这里。”金把剥了皮的狐狸递给元庆。

为了避免麻烦,他催化火焰,直接烤熟了那块肉。

这种时候也顾不得挑剔,元庆忍着干渴,咽下那块烤肉,埋掉兽骨之后,跟着金向着最近的绿洲出发。

金的状态还是不是很好,走路摇摇晃晃的。右侧的手臂还没恢复,元庆用之前绑在腰上的红绳子帮他将手臂吊起挂在脖子上。

两人相互扶持着,一脚深一脚浅向前走。

“按照这个速度,到下一个绿洲需要三天。”

元庆的身体僵硬了一瞬,轻轻应了一声。。

“嗯。”

两人都知道,没有水,她很难坚持到那个时间。

金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从那灰扑扑的面颊上勉强辨认着她的模样,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子,他之前怎么就能下得去手?

饿肚子久了连脑袋都不过用了。

金轻叹了口气,左手手指一划,以风为刃,割断了一只觅食沙鼠的脖颈。

“捡过来。”他对元庆说。

“老鼠?”元庆惊讶,眼前这个吸血鬼对食物非常挑剔。

“看什么?”金别过头,“现在哪里是挑的时候?要赶快恢复过来。”

他心中默默计算着,沙鼠的血液太少了,需要最少五十只,如果是体型大一些的狐狸獐子数量就会少一些。

狼也可以……不过,以他现在的状态在沙漠之中遇到狼群,可能没法顺利脱身。

还是不要贪心,一点点慢慢来比较稳妥。

元庆捡回了那只沙鼠,金皱着眉头接过,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转过头,露出獠牙。

“别看。”他说。

元庆明白他的意思,转头到另一个方向。

沙鼠没有多少鲜血,金很快就解决了它,尸体他也没留,当即焚毁。

接着,两人又像是没事发生一样,继续前进。

偶尔,沙漠中有小动物出来觅食,金便用风刃解决它们,吸食它们的鲜血。

黎明将至的时候,两人停下脚步。

元庆寻到一处合适的沙坡,挖出沙坑,小心翼翼地扶着金躺进去。

她用晚上收集的沙棘树和沙柳树枝在沙坑上搭了简易的凉棚。

盖布,依旧用那块红绸缎。

金从衣服下摆撕下一块布,当做头巾裹住头脸,只露出眼睛。

他看着元庆忙里忙外,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差不多做完手上的活,钻进沙坑。

沙坑不够大,她一般身子露在外面。

金的视线落在元庆干裂的唇瓣上,他抿了抿自己的唇,依旧水润。他感受不到她的感觉。

吸血鬼从身后拿出一把沙枣和一小捧沙棘。

“吃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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