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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北京,乍寒换暖啊!一下子受不了了。想想在澳洲的那段时间天天穿棉袄,现在好了,一下子穿上了短袖。顿时有种适应不过来的感觉。
就连爸妈都有几天感觉到鼻塞。不过没过几天就好了。我又回到了北京的生活里。我又成为了在北京街头上平凡的一个女孩子。
暑假快结束了。我也要去念大学了。开学的前几天陌陌打电话过来说:“死丫头,都三个月没有联系了!真是狠心啊!”
“彼此彼此,你和你家昭昭去世界各地旅行了,不是连一张明信片都没有寄给我嘛!”此刻我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新闻上正在播出的是晚间新闻。
“切……哪里有你浪漫啊,千里迢迢跑到澳大利亚去见一个网友,怎么样,他和照片上有出入么?是不是很帅?”陌陌永远是一个异类,她在男朋友面前对着帅哥流哈喇子的时候,她男朋友昭昭还会摸着她的头说道:“你真可爱。”对这一对我不做评价。
“还好啦……”这个时候我看到电视上播出来了一些有关于昆士兰发大水的消息。电话也有些握不住了。其实这段时间里我还是和那轩保持着联系,只是越来越少了,最近的也是两天前的,他说昆士兰这段时间的天气很恶劣,他可能要回来了。但是之后的两天里我们都没有联系,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看到新闻以后我心里的担忧好像是澳洲突发的洪水一样。
打电话过去,一直都是无法接通。我的心里面开始了各种各样的揣测。所有的预感都是朝着最不好的方向发生的。我开始在那些天都失眠。我开始在每一次盯着电视的时候紧张不已,甚至有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感觉到自己的眼睛里面都是泪水。
“琳琳这是怎么了?”姨妈走过来坐在我身边。她那双温暖的双手放在我的肩膀上面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她的脸上满满的都是担忧,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她是除了妈妈最疼爱我的人,虽然在家里面她是一个保姆,可是从小到大她和妈妈亲近,从小照顾我长大。她有着和妈妈一样重要的地位。
“没事……”我这样说着只是害怕家里人知道我和那轩的事情。如果知道了又一定是一场我无法应付的大战。马上就要开学了,我们还有一年多就要在一起了。现在绝对不是个好时机。等等吧,等到时机成熟了,那个时候告诉家里人。
“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就告诉我,虽然姨妈没有什么本事,可是琳琳要知道,你从小是姨妈照顾长大的。在我的心里面你和女儿是一样的,女儿有了事情找姨妈,姨妈能帮助你的一定会帮你!”姨妈说着将我抱在怀里。她的身上一直都有一种淡淡的香皂味。这种味道十年如一日。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因为我小时候只有闻着这个味道才能睡得安稳。如今长大了,这种从小就刻入骨髓的味道让我在这样慌张的时候,像是一剂镇定剂一样,然我稍微稍微安静了一下。
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安瑾墨忽然之间就进入了我的生活,就算是在我在新闻上看到这个事情,他都能在第一时间出现在我家里。
“我听说了……”他站在我面前,嘴巴里说着这句话,脸上却是对姨妈礼貌地打招呼笑着。他出现以后永远能瞬间将房间里面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自己的身上。
“不关你的事情,我不需要你的任何帮助。”我相信自己此刻的样子一定很逞强,因为满眼的泪水在任何时候看起来都会是楚楚可怜的摸样。我不想他看到我这个样子,在他面前的弱势就是对一些事情的妥协,而这样的妥协我最最讨厌。
“可是能帮到你的只有我,不是吗?”安瑾墨坐在我身边取代了姨妈的位置,然后一张温暖厚重的大手放在我的头顶上,好像是在安抚一个受伤的小女孩,很长时间之后当我长大了,才发现十七岁的自己在那个时候看起来真的只是一个小孩子,只有小孩子才会对爱情那样的执着和不可理喻。而安瑾墨就好像是在看着我过家家一样的玩耍着。然后到最后等他觉得我玩够了。再将我收回来。让我痛苦绝望!
他说的很对,他有钱有势。他是老爷子的孙子。
他从小到现在什么只要是想要的几乎都会有人拿到他的身边。各种谄媚,各种阿谀,各种奉承。他从小见到的还少吗?只是在澳洲找一个人,那么的简单。对他是那么的简单。
“你是不是有什么条件?我知道你不是那样乐于助人的好人。”我问他。
“没有条件。”安瑾墨放下他的手掌,然后看着我,眼睛里面充满了真诚,我恍惚间都要以为我们是很多年的好朋友了,他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在我的眼前让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庆幸。
“谢谢!”
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了自己是多么的愚蠢,这声谢谢说出来了我的感谢,我感谢什么呢?感谢他将我的初恋,我爱上的第一个人亲手毁了,他也亲手毁了我。
他不断地开始走进我的生命里面。然后破坏一切。他到最后毁了我和爸爸妈妈之间的信任。让我对他们无法原谅、让我活在痛苦之中足足的两年。
北京的夏天很快就要过去了,虽然那个时候燥热得想要蒸发掉所有的活物,可是忽然之间雨季就来临了。倾盆大雨开始不断地浇灌着这个有些干旱却伪装湿润的城市。潮湿凉爽开始笼罩着这座城市,一直紧张不已的市区开始稍稍放松了下来。雨一直下,一直下,好像一点多不差钱。恍惚之间让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在北京看到海了,而且一定不是多么美好的大海。最后也差不多很长时间都没有去北京城里,一直呆在郊区。心情和北京的倾盆大雨一样,湿淋淋,淅沥沥的,我在焦急地等待着安瑾墨带来那轩安然无恙的消息,一直等着一直等着。
陌陌来看我的时候依旧带着她的男朋友昭昭。昭昭还是初中时候的样子,个子依旧很高,脸上还是那么的白净,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小白脸,可是这个小白脸个人的感觉非常的男人,尤其是现在他已经开始长胡子了,所以男人味越来越浓重了。有时候和陌陌站在一起给人一种很强壮的感觉,我一直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我一直都知道他们最后会在一起。
昭昭在看到我以后绽放出来了一个太阳花一样灿烂的笑容,然后他过来抱住我说道:“真是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看样子好像是长高了……”
“怎么这样子,揭人家的短!”我笑着松开昭昭,然后走过去和陌陌抱在一起。
“真是好长时间都没有见你这个死丫头了!”
“我也是好长时间了!”
我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陌陌,那个时候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她很少喝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是她还是来到了我身边,和我最朋友。这么多年再我们这个不大不小的圈子里面要不是她一直保护着我,就好像是一个女王一样保护着我,真的不知道我现在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也因此她一直陪伴在我的生命之中,一直到高中毕业。所以她在从我十三岁叛逆开始,后来到我十五岁开始慢慢地改变,一直都是一个见证者和鼓励者,她是这些年除了爸妈,那轩,唯一一个没有放弃我的人。甚至在那个时候姨妈看到我都想要哭泣,那种伤心绝望的眼神现在想起来真的很愧疚和悔恨。而陌陌笑嘻嘻地对我说:“琳琳!要是你想杀人了,记得叫我,我会帮你拎刀子的!”
我当人不会去杀人,但是陌陌的话让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就只有她这一个朋友了,最好的朋友。
陌陌的男朋友昭昭是爸爸的好友的儿子,他们还是我介绍认识的,只不过那时很小很小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了。对于我和昭昭的感情,有这样的变化。我从小跟班,母老虎,好朋友,到现在的哥们。而他从大哥哥,受气包,好朋友,到现在的闺蜜的男友兼职男闺蜜。
不管角色怎么样变化,我们几个都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如果不出意外,我将和昭昭还有陌陌成为一辈子的朋友,他们是我最后和最温暖的港湾。他们知道我所有的事情。甚至我和那轩在一起发生的一点一滴我都告诉了他们。他们是我最后依靠的港湾。最后倾诉的地方。
“他还没有消息么?”陌陌窝在沙发上,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高脚杯在她纤细的手里显得那么的好看。她的指甲染得鲜红。都是十七岁的年纪。我的休闲衣和她身上动则上万的小礼服相比真的是没有一点点的可比性。安瑾墨买来的晚礼服都被挂在衣柜里,连标签都没有拆下来。
陌陌自从成年之后,当然了她认为的成年时十四岁。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没有化妆就出现在公共场合,没有喷香水就和人握手拥抱,总之从十四岁开始她就是宴会上的女王,这个圈子里面最时髦的女孩子,那个时候十四岁的同龄女孩子没有一个能和陌陌相比。她从小就觉得自己是女王,一直以来,她确实就是。
“没有……”我摇摇头,看着陌陌的眼睛里面全部都是晦暗的颜色。我心中的担忧不知道谁能体会得到。
“会没事的,安瑾墨的本事可大了,不要多想……”陌陌说着屁股朝我挪了挪,然后将她冰凉的手放在我的手上,轻声说道。
她的眼睛里面有真诚流露出来。她很少对外人表现出关心。她这样安慰我,是不是也是对那轩的一种认可。
“嗯……”我低着头,整个人看起来很没有精神,这段时间我已经很累了。
“琳琳,你现在担心也没有用,我们先放松一下,不然,你这个样子对身体不好。”陌陌将杯子放在沙发边上的小茶几上。整个人凑到我眼前,将我的头用她凉凉的手托起来。
看着她眼睛里面永远闪烁着的光芒,我真的很羡慕她这样的女孩子,什么都能看明白。也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一直到遇见了那轩,我想要他。可是这种看起来一直在手里,却总是抓不住的感觉让我总是觉得自己被悬挂在半空中。现在这样的恐惧不断地扩大了。扩大到了我无法去掌握的地步。
如果感情现在忽然消失不见了。或者是他忽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就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就好像是失去了灯塔导航的船只。
我看着陌陌,忽然之间将她拥抱在怀里。她是我现在唯一的依靠,陌陌的身体很消瘦,抱在怀里面,骨头隔得人有些疼痛。她一直都非常注意饮食,所以很少生病,很少有问题出现。
还记得初三快要毕业的时候,我们去吃火锅,她坐在一边吃着水果沙拉和全麦面包嗤之以鼻地说道:“你们就好好吃地沟油,好好吃激素激大的鸡鸭鱼。好好吃苏丹红染的辣椒。我会看着你们一个个都成了一张张元素周期表。最后被摆进历史博物馆!”
好记的当初那些被她说道一愣一愣的人顿时不知道怎么办。而我一脸淡然地看着她轻飘飘地说道:“你就是害怕长肉不敢吃。你这是明显的嫉妒。同学们不要理会疯子,咱们好好吃。和那只只喜欢吃草的家伙不要多说!”
大家都无语了……
那天晚上我在陌陌的软磨硬泡之下加入了昭昭,我和陌陌三个人的小型探戈舞会。陌陌只要跳探戈就会穿红颜色的裙子,而我的衣橱里面正好有一件红色的裙子,我们的身材一直都差不多,从我们认识到现在一直都是随便穿对方的衣服。
陌陌穿着我的衣服从试衣间里走出来以后,我看到昭昭的眼睛里面充满了闪闪发光的水光,据我鉴定,这是邪恶的目光。
陌陌一直都是个闪闪发光的女孩子,她的眼睛好像是两颗黑曜石一样,明亮而大。她从十二岁就开始就修眉毛,所以她细长的眉毛看起来很精致。嘴唇永远都是淡淡的粉色,除非要去参加宴会,才会涂上嚣张到让人无法不瞩目的鲜红色。皮肤很白皙。所以一直给人一种病态的感觉,其实她的身体很健康,这些年来除了优异到亮瞎很多人眼睛的成绩以外还有各种极限运动的冠军,她高二的时候背着爸妈去了美国一个小城市举行的悬崖蹦极挑战赛,拿了第三名。陌陌的爸妈在新闻上看到女儿的照片以后差点气死了。但是后来还是安然无恙。
陌陌喜欢红色是有原因的,因为她真的很白,白到。那些一般人驾驭不了的鲜红色在她的身上就成了世界上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尤其是晚宴的时候,在陌陌第一次参加成年人的一次化妆晚会靠着精致的打扮和身上妖艳的红色,将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的狗眼都亮瞎了……
音乐想起来,音调粗犷华丽的曲子响起来,不自觉地回到了那些在晚上夜店里疯狂的日子里。手脚不由自主地舞动起来。身边穿着黑色礼服的昭昭在我和陌陌之间流畅地来回转动。我们都是从小在所谓的豪门泡大的。什么都知道,小时候被爸妈花费了那么多的精力教导。这些舞蹈,跳起来都格外的熟悉。
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好,在二楼的房间里这样闹腾,三楼爸爸的书房里面安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我们一边跳舞一边喝酒。十七岁,很多时候,在这样的环境里,二十岁,甚至是二十四五的事情都早早地做过了。比如说我们在一起喝酒。比如说昭昭和陌陌在外面有一套公寓。
我疯狂地想让自己平静下来,所以内心稍微安抚了结果就是让我的外表看起来就好像是精神失常的女精神病人。
只是我没有料到的是,在衣兜里这些天都没有离手的电话已经响了很长很长时间。一直到电话没有一点点的电量自动关机,我都还在音乐里面无法自拔。身上的汗水滴落在地毯山。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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