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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这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只是时空向导忽然出现,才让事情变得有些扑朔迷离,让仰慕看不透。

杨牧从来也不是执着的人,想不明白就不想,城中还有很多事需要他来处理。

这是一座超过一亿人的大城,幸好后方花鸳世界里过来的人有三十亿,总能将这些人吞并融合。

关键还是杨牧一手佛像一手屠刀的政策好。

这比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更细致一些,只要愿意当同伙那就让你感受佛光普照,与我为敌直接杀你全家九族祖宗十八代,一点也不含糊。

这种做法并不会招人恨,反正一个人有问题株连所有认识的,不把那还在怀中啼哭的婴儿都杀光,那都不算完,哪里还会留下祸害。

这是杨牧下的命令。

许多年后他依然相信自己是个好人,可既然出来争霸天下,他绝不会让一丝仁慈的心在灵魂里作祟,占一个地方,他就要这里变成自己完全管控的疆土。

这不是暴.政,只是残忍血腥而已。

消息以很快的速度传入八千公里外的魔都。

魔王的婚礼还并没有举办。

十二王悉数到场,魔都本来一片喜气洋洋,可这消息打破了所有的一切。

收到消息十六分钟后,魔王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召见的是鬼王,以及南方二十四城的城主,刚好他们为了庆祝魔王的婚礼都来了。

魔王,这个八百多岁的老妖怪,其实大多数人对他都很陌生,基本是没见过。

对于他而言,人们知道的大多都是传说。

此时在大殿上,魔王穿着很是宽松的长袍,只是露出了一条雪白的大腿。

他的脸上带着黑色的面具,看不见五官,一头长发很是飘逸,怀中抱着一只慵懒的猫。

人们知道魔王是男的,只是还会不经意的去看他露出的一条腿。

那腿真的很美,很可能超过了大多数女人,可以给人无限的遐想。

大殿里非常安静,没有人敢与这位已经在大路上统治了八百年的王有一点唐突。

别说他们,就是鬼王也不敢。

当初十三个人都还年轻,说是要统一天下,一片热血。

可是过了这么多年,早就物是人非。

鬼王都有差不多四百年没见过魔王的真容了。

终于,那猫可能是舒服了,发出了咕咕咕的声音,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

鬼王开口,声音很梦幻,竟听不出男女,反正很好听就是了,一种磁性的中音。

“他们给我带来了消息,那人叫杨牧,自称暴君,他直接干掉了你在东郡边城安排的四百万大军,长驱直入进入了鬼王城,这就等于南境都丢了,要知道,鬼王城的力量是辐射南境的,没了鬼王城,那广袤的土地就再和我们黑魔帝国没有一丝的关系。”

鬼王表情很差,他本来看上去也是个文弱书生一样的男人,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王,让我回去,组织南方诸城,重聚人马,抢回鬼王城。”

“抢回?鬼,你从来就没有拥有过那座城啊,据我所知,暴君进城后,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完全降服了它,就算它已没了大军守护,倒戈的也太快了,哼,你是个厉害的人物,可我不得不说,你真的不适合做一个城主,要么用仁政让万民敬仰,要么就真的做个暴君让人怕你到灵魂深处,可你做的一点也不好!两点都没做到。”

鬼王没有争辩,低下头不说话

,脸上都是怒气。

他是应该生气,这个叫杨牧的男人,杀了他三个儿子,如今又抢了他的地盘。

“好了,这人使用的攻击方式也真的厉害,我还没得到准确情报,原本我是跟他们打得互有来回,可当杨牧到达死骨平原后,敌军就快速撤出了,他们使用了范围性的超强攻击,一瞬间让我四百万大军葬身其中,八百年来,我们还没遇到这样的对手,所以或许也不应该怪你,只是这次的敌人真的强大。”

大家一听全都吓到,四百万人一瞬间都被搞死了?这怎么可能,是怎样厉害的魔法,可以形成面积那样大的群攻?

虽然有点不相信,但这话是从无所不知的魔王口中说出,由不得人们不相信。

魔王不说话了,似乎也在思考,只是他的脸上带着面罩,别人都看不见他的表情。

过了许久之后,魔王道:

“我要大婚,十二王都是兄妹,很多年不见,虽然婚期还有三个月,我却也提前把你们叫来,就是想多相处相处,所以鬼不需返回,布安君,我派天盾法师与你同去防御敌人的高能量群攻魔法,派血魔法师与你同去刺杀了那暴君杨牧,在我大婚之前,你能否把敌人杀到外莽,然后再回来参加我的婚礼?”

“魔王大人,您这场婚礼晚到了三百年,无论如何我是要回来参加的!臣领命!”

一高大方正脸的男子走出来说话,面带微笑。

其实他没有笑,只是眼睛比较小眯成一条缝,颧骨较高,嘴角长得有些上扬,因此是天生的笑面。

“恩,那就去吧,南方二十四城都归你管,七日内可调兵八百万,而你刚好能回去,到时候......”

魔王停顿了下,看了看鬼王,然后才道:

“鬼王成诸民,在敌人进军后纷纷倒戈,与我黑魔帝国并不同心,我命,潘阳城以南,也就是鬼王城在内的南境广大地区,不在留一活口,见人者,杀!”

那布安君快速点头,而后转身离去。

大殿内还是鸦雀无声,大家不需要提意见,反正这么多年来,什么事只要是魔王参与,如何去做他都会安排好。

这个已经在王位上八百年的男人,对于在座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座大山,很多人从出生开始看到的就只是他的假面,还有那让人印象深刻的大白腿。

......

魔都很大,非常繁华,这里甚至修建了高楼大厦。

风格与杨牧世界的迥异,但最高的一座也有足足八百多米。

这么高的楼放在杨牧世界那也算是奇观,而在这个世界,它则是奇迹中的奇迹。

因为它并不是只有高度八百米的长方体,而是一座整体八百米的巨大城堡,占地面积是三公里边长的正方形,在魔都里非常醒目,无论在哪个角度,都能看到那巨大的建筑,而人们都知道,魔王和魔王的新娘都住在那里。

提起这位新娘人们的记忆就久远了,这是一个足足流传了三百年的故事。

此时就在这座巨大建筑的最高点,一位端庄秀丽的美丽女人安静站着。

跪在地上的黑衣男子叫鑫,他是美丽女人的亲弟弟,正因为有这样的一层关系,他才能成为女人的仆人,并且也成为唯一能够接近女人的男子,当然除了魔王之外。

她的名字叫芷月,正是魔王的新娘。

鑫看着姐姐有些陌生,上次相见已经是十年前了,而如今的这位姐姐,看上去很安静,完全不像是

十年前,就好像疯了一样,他还记得那个向他跪着哭泣的女人,而此刻,是他要向她跪着了。

“鑫啊,你应该给我下跪对吗,我是你的后,再也不是你的姐姐。”

“是,王后!”

“十年不见,你还好吗?”

“回禀王后,我过的还好,魔王对我们全家都很照顾!”

“全家?哼,三百四十年前,他带兵打入我西北云梦国,似乎已经把你我的全家都杀光了吧?”

鑫低下头,不再说话。

芷月回想起了过去,目光变得有些迷离。

“那时候我十六岁,而你还在襁褓之中,我们全家都在广场上,包括你和我,哦,当时我是抱着你的,而我是云梦国最美的公主,所以得到了优待,只有你和我没被捆着。可惜你那时候太小,什么也不知道,魔王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云梦国皇室的亲脉,佣人等等共计六百四十七人,在父皇母后的带领下给那个男人下跪,我当时跪在第三排,算是人群之中,可他还是一眼就把我看到。”

说到此处,芷月眼中有了一点泪水。

鑫并不说话,其实这个故事他已经听过很多次,但他知道,他没办法打断这个女人,他也不能厌烦这个故事,毕竟他是亲历者,只不过当时他什么不知道,他太小了。

“他把我从人群中带出来,然后伸手用手指抬起了我的下巴,我好怕,那就是名震天下的魔王啊,他就在我面前,让我退无可退,我看不到他的五官,带着面具呢,但我却能感受到他面具后的一双眼,狠毒,锐利,冰冷,无情!”

"云梦芷月?云梦家族最美的女人?"

“呵呵,他这样问我,而我紧张的无法呼吸,根本不能回话。我们的父王这时开口,说我就是云梦的第一美女,可以把我送给魔王大人,祈求魔王大人开恩,饶恕云梦一族众多人的性命。那魔王哈哈大笑道:你们都是我的了,云梦芷月也是我的!老东西,你凭什么拿着我的东西送给我?哼!当初我给你们写过书信的,让你们投降,就是想要留你们云梦一族的性命,可是你宁死也要反抗,那今天我杀到了你的面前,你再想投降已是不能!我会留下芷月,而你们都要死!”

“不不不!魔王大人,你如果杀了我全家,芷月就会恨您一辈子,那你永远也就无法得到她的心了!”

芷月一脸纠结的模样,学着当年自己父亲说话的方式和语气,鑫并不知道,当年的父王,是不是真用了这样丑陋的嘴脸,去求魔王呢?

“呵呵,他错了,父王错了,他根本不了解这男人。”

“听了父王的话,魔王就走到他面前,带着笑意的开口:

你说的很好,非常好,我这一生最喜欢的就是挑战不可能,咱们就打个赌,我去得到她的心,不过最终你没机会知道结局,因为你会死,就在今天,我杀你的全家,让你的女儿爱上我,真是个好挑战,我好喜欢,很刺激!”

芷月说的平静,这事已过去三百年,时间太久了。

不想再说下去,因为芷月心中的自责。

那之后魔王真的杀死了她的全家。

然后带着她回到了黑魔帝国,云梦芷月从此开启了三百年的特殊生活,一直到了前几天,她同意和魔王结婚了。

这是个很复杂的过程,经历了很多。

可其实芷月并没有忘记。

一切的一切都在眼前。

如同发生在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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