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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朗显然听说了他“出车祸”受重伤的事情,几个月来去医院去了几十次,但每一次都被资本家的保镖死死地拦在了门外,别说病房就连病区都没能进。因此,沈听对他曾去过医院的事情一无所知。此刻见了他,挺大方地打招呼:“好久不见。”
丁朗一愣,眼眶唰地红了,“辞哥。”
正致力于站好最后一班岗的沈听弯了着眼睛朝他笑:“怎么,看到我活着出院不高兴?”
丁朗嗫嚅:“当然不是。”
“那怎么还哭上了?”
“我……”
没等丁朗痛诉资本家对像他这样“平平无奇”的富裕阶层做出了怎样惨无人道的剥削,楚淮南已经下了车,朝他们走过来。
资本家在不远处站定,“阿辞。”
他穿了件薄的风衣外套,双手插在口袋里,衣冠齐楚地朝沈听笑,“该走了,我们要迟到了。”
沈听立刻歉意地向丁朗颔首:“不好意思,我先走了。”
丁朗向前追了两步,却实在找不到什么借口留他,只好眼睁睁看着自己喜欢了很多年的青年人坐进了楚淮南的车。
心情一下变得复杂起来,倒也不全是难过。
其实,他也常会想,现如今,宋辞或许早就已经不是他原先喜欢的那个样子了。
虽然丁朗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原因,但有时,他看着对方傥荡的表情和慵懒眉眼,心里总会生出一种莫名疏远的距离感。
这个他喜欢了许多年的青年人像是一下子长大了,把仍热衷于在原来的一亩三分地里打滚疯玩的同伴甩得远远的,连眼神都洗脱出冷淡且锐利的光芒。
这一点也不像原本的宋辞。
早些年,宋辞虽然玩得野,却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行为直率得近乎鲁莽,眼睛生得明亮深邃,但只要仔细看,便能从眼神中觉出一股属于稚子的娇憨。
丁朗迷茫了,他喜欢的是和他一样作为二世祖的宋家老二,可眼前渐行渐远的这个宋辞单单偶尔流露出的沉稳气质,就稳得让他不敢高攀。
……
而被丁朗认为十分稳重的沈听,在大家一起喝完第三瓶庆功酒后,更是“稳重”得连话都不说了。
他的酒品有目共睹,不多话、不越矩,喝多了就一个人找个角落眼神放空地坐着。
和他比起来,其他人的酒品实在不敢恭维。平时寡言的蒋志在喝醉后格外话多,拽着快站到桌子上去的文迪一起从《红日》、《水手》一路唱到《广岛之恋》。
潘小竹不喝酒,在沙发上抱着果盘笑岔了气:“你们这歌,选得够古典的啊!”
酒水和吃食是陈聪花钱买的,地点却仍在楚淮南棠城滨江的大平层。屋子套内面积足够大,因此设计之初就为主人贴心设置了休闲娱乐的区域,ktv的设备是现成的,虽然行动已经宣告胜利,可比起去声色场所开个包厢,大家更愿意来楚淮南这儿撒野尽兴。
比起热热闹闹的其他人,沈听靠着沙发,面无表情地安静如空气。
而作为场地提供者的楚淮南,虽然嘴上也说要好好庆祝热闹一下,却在中途就宣布了“禁酒令”,其他人倒也无所谓,主要针对的是重伤初愈的沈听。资本家一声令下,沈听眼前的酒立马被佣人端走,顷刻便换成了橙汁。
“越过道德的边境,我们走过爱的禁区。享受幸福的错觉,误解了快乐的意义。”
……
“不够时间好好来爱你————”当蒋志对着文迪青筋直暴地唱出这句时,陈聪忍不住笑了,大着舌头说:“找了最不搭的两个人来情歌对唱,歌词还这么绝!”
潘小竹一边剥柚子一边偷瞄资本家和沈听,她倒是很想亲耳听这两位情歌对唱啊,那也得人家愿意唱给她听才行。
六个人一直闹到深夜,吼了半宿的文迪饿得发慌,佣人准备了火锅和一桌子丰盛的配菜,熬了四个小时的花胶鸡香味扑鼻,他立马饿死鬼投胎地领头开吃。
楚淮南把还带着消毒柜余温的筷子和碗放到沈听面前,又在玻璃杯里倒上温度适宜的酸奶递过去,说:“喝点儿酸奶,我让人温过的,对胃好。”
沈听抱着枕头,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有点儿对不上焦,却非常听话,伸出手乖乖地去抓杯子。
太乖了,楚淮南忍不住想亲他。但面对一屋子喝高了的同事,到底忍住了,只扬起手揉了揉他的发顶,笑眯眯地夸:“真乖。”
潘小竹没喝酒却也觉得心跳过速,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要从眼眶里掉出来。她还是第一次见沈听用这样的眼神看人,黑亮的眼睛里蒙了层水雾,脆弱又乖巧。
听到楚淮南夸他竟然还有些害羞,红着脸朝他微微地笑了笑。
这画面杀伤力太强,震得潘小竹忘了咀嚼就着急往下咽,差点没给嘴里的那一大片和牛噎死,咽了好半天才顺过气来。可哪怕差点儿噎死,眼睛却丝毫舍不得从顶头上司和资本家身上移开。
作为真人西皮的爱好者,能看到这种现场实在太幸运了!潘小竹心潮澎湃地忍不住感谢上苍,更感谢当初那个入学填报志愿时,头脑一热就填了警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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