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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郑朝义断然拒绝,“打战不是开玩笑的,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方楚楚不理会郑朝义,她把手指放到唇边,打了一个响亮的唿哨,她的那匹小红马原本在那边吃草,闻声奔了过来。

她利索地翻身上马,她的脸上还乱糟糟的都是泪痕,但她的声音已经变得冷静又刚硬:“阿狼会保护我,他打过熊、打过虎,匈奴人再凶悍,也比不过这些野兽,你不用担心我的安全。”

阿狼方才始终在旁边沉默着,此时一个箭步上前,拉住了小红马的缰绳,在他的手下,小红马可怜地“咴”了一声,半步都动弹不得。

“沙场凶险,刀剑无眼,你不能去!”阿狼沉声道,“我和郑三公子一起去救你爹,你在家等我就好。”

方楚楚怒道:“阿狼,你放手!”

“不放。”

方楚楚气坏了:“你又不听我的话?你眼里到底有没有我这个主人?我对你这么好,紧要关头,你却扯我后腿,岂有此理!”

阿狼沉着脸,面无表情地道:“一句话,就是不让你去。”

方楚楚俯身过去,一把揪住阿狼的衣领:“郑三都能为我爹拼命,为何我不能?若我爹活着,我要去救他回来,若他不在了……”她恶狠狠地咬了咬牙,“我要亲手为他报仇!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弱女子,你们看不起我吗?”

阿狼简直想叹气,但他从来就没有和女人说道理的经验:“看得起也没用,不让你去,没的商量。”

方楚楚怒了,当机立断,对郑朝义道:“给我三两银子,我把阿狼卖给你,我不要他了。”

“啊?”郑朝义一下没反应过来,张了张嘴巴,呆呆的。

阿狼的眉头皱了起来:“你别闹。”

方楚楚冷冷地望着阿狼,她的眼睛里还带着泪珠,她是个漂亮又可爱的小姑娘,平日里总是像小鸡仔一样爱蹦达,软乎乎的,但是,她此刻的目光冰冷而坚定,那样望着阿狼,几乎要望到他的心底去。

阿狼忽然意识到,她不是在开玩笑。

一股巨大的怒气汹涌而来,几乎要把阿狼的胸腔都冲破了,他不自觉收紧了手心。

小红马被勒得差点断气,痛苦地哀鸣起来,不安地刨着蹄子。

方楚楚用马鞭指着阿狼,不耐烦地道:“跟我一起去,还是让我卖掉你?自己选一样,快点。”

她骑在马上,高高地仰着下巴,看过去骄纵又任性,阿狼觉得心痒痒的、手也痒痒的,恨不得把她从马上拎下来、打她一顿。

但他终究只是慢慢地松开了手。

方楚楚用马鞭狠狠一抽,小红马一声长鸣,飞驰而出。

她在马上回首怒喝:“你们两个,发什么呆,快点走!”

阿狼向前腾身跃起,飞掠而出,如同苍鹰一般落在方楚楚的马上。

“啊,我还没答应呢,这简直胡闹!”郑朝义又气又急,赶紧上马追赶。

三人两骑,飞驰而去。

——————————

太阳从远山外跃了出来,天色如苍、山色如黛,晕染在一起,从天边倾泻而下,破开了黎明的薄雾。

三万骑兵策马飞驰,卷起黄沙滚滚,山中的鸟雀被巨大的蹄声所惊起,飞上了天空,发出尖锐的啼鸣。

骑兵们绷紧了精神,拼命赶路,唯恐迟到片刻。没有人去追究青州刺史的兵符如何会落在郑朝义的手中,北山大营上下全部默契一致地领命行事,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了骑兵营队,迅速出击。

养马的兵头老严得知他们要去驰援方战,马上把他最宝贝的那匹大宛良驹牵了出来,换下了方楚楚的小红马。

阿狼和郑朝义都坚持要求方楚楚和阿狼共乘一骑,毕竟,阿狼的武力之高,当日有目共睹,在他的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那匹大宛的白马那时候被阿狼暴打了一顿,现在对他十分驯服,跑得又快又稳。

阿狼骑在马上,马术娴熟精湛,单手控住缰绳,腰杆挺得笔直,越发显得气势威武。

从大营里出发的时候,当阿狼穿上铠甲,饶是方楚楚也看得呆了一下。他仿佛天生就该着戎装、持兵刃,那股威武而凌厉的气息几乎化为有形的锋刃,迫人眉睫。

方楚楚可耻地怂了,一路上都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一声不吭。直到现在,她终于有点忍不住了,手肘向后捅了捅。

“喂,你是不是还在生气?”

她的声音小小的,在战马奔驰的风声中差点听不见。

但阿狼“哼”了一声,表示他听见了。

方楚楚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细声细气地哄他:“好吧,算我说错话了,这回我们要是能平安回去,以后我再也不会说卖你的话了,五百两都不卖,行了吧。”

阿狼的脸更黑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在生气、不想说话“的气息。

这个男人真是小心眼。方楚楚气鼓鼓地想着。

渐渐地,前方战场将至,隐约传来了喧杂的厮杀声,兵刃的交错和凄厉的哀号交错在一起,沉闷地撞在人的心上。

方楚楚紧张地咽下一口唾沫,喃喃地道:“怎么办,我好像觉得有点害怕。”

“早叫你不要来,你偏不听,还敢说。”阿狼怒道。

但旋即,他的声音变了,变得得那么温和、又那么坚定:“你别怕,楚楚,只要有我在,无人能伤及你分毫,你信我。”

他竟然叫她“楚楚”,那么自然。

方楚楚并没有注意到他的称呼,她的心扑哧扑哧地跳得厉害,几乎要从嗓子眼蹦出了,她回头望了阿狼一眼。

他的神情冰冷,目光凛冽,如同高山之岳岿然不可动撼。

“你会保护我吗?”方楚楚望着他的眼睛,认真地问他。

阿狼的眼睛里露出了一种柔软的神色,如同藏在冰峰下的嫩芽冒了出来,他清晰地回道:“肝脑涂地,但为汝驱使。”

方楚楚翘起嘴角,对着阿狼微微一笑,露出了腮边的小梨涡。

天边是旭日破晓,前方是千军万马,而阿狼此时最想做的,就是戳一戳她的小梨涡。

阿狼握住了手中的枪和剑,他夹紧了马腹,用力一抽,战马一声嘶鸣,加速狂奔,冲到了队伍前列。

风从耳边掠过,喊杀声刺痛耳膜。

阿狼扭头对着郑朝义大声喝道:“传令下去,把队形收拢,五十人为一列,前后相连成长龙阵,准备随我冲锋。”

他气势凛冽,以不容质疑的语气发号施令,竟让人生不出抗拒的意念。

郑朝义顾不上和他计较,眼看西岭已近,战场就在前方,郑朝义急了,扯开嗓门大吼道:“原来方校尉带着骑兵营出战,都是这种阵列。”

“那是在人数相当的情形下,可以正面迎敌,但如今,敌军二十万,我们区区三万人要突破外围和方校尉汇合,你这样直接冲过去就是送死!”阿狼厉声大喝。

郑朝义何曾有过率兵作战的经验,此刻大战将至,他的脑子里乱哄哄的,一时没了主张,阿狼的声音充满了果断的威严,穿透了混乱的厮杀声,把他震慑住了。

郑朝义神使鬼差一般,一咬牙:“好,听你的。”

阿狼满意地看了郑朝义一眼,很好,虽然人比较笨,但胜在听话,是个可造之才。

“我打前锋,所有的人跟紧我,别落下,一旦脱离队列就是死路一条,知道了吗?”阿狼再次大声喝道。

郑朝义也是干脆,马上传令下去,队列中的百夫长得令,迅速调整了队形,骑兵马上功夫也是了得,在交叠的纷乱中,队伍冲到了战场边缘,阵列已经成形。

黎明天色苍苍,匈奴人和周人的军队战成一团,士兵们在西岭谷地中展开着血肉搏杀,仿佛汹涌的浪潮在澎湃卷动,刀剑切开骨和肉,黄沙上溅落淋漓的鲜血。

方楚楚的嘴唇抿得紧紧的,唇上几乎褪尽了血色,但她的神情已经恢复了冷静,她拉开了弓,射出了她的箭。

阿狼随着那呼啸的羽箭冲入了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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