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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却似乎早就看到了容见,快步走了过来,很兴奋地笑着说:“哦,没想到正好撞上您?嫂子您好,我是程简。”

容见的脸骤然一热,还没太反应过来,怎么就,怎么就忽然“嫂子”了?

他沉默了片刻,朝明野看过去,无声地求证。

明野面色不改,不慌不忙地说:“都是学校里到处在乱传谣言,我和程简才认识不久,还没解释这件事。”

容见似乎相信了这个答案,或者说他想要相信。

程简立刻变了张脸,“哦,原来是我想错了,容大小姐好啊!都是那些人乱说话,我都不知道。”

其实容见看到程简还有点心虚,毕竟这个人要在十年后把自己的尸体挫骨扬灰的。

明野向前走了几步,将奶茶习惯插进去,递给容见,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不容拒绝,他问:“有什么事要去体育馆吗?”

程简很自觉地走出很远。

容见接过奶茶,还是热的。现在离高考不到六个月,无论结果是生是死,只要能走出考场,都不必再扮演女装了,所以容见现在对自己的要求很放松。

他犹豫了一会,才说:“你是不是不参加数学竞赛了。”

明野皱起眉,低声“怎么和你说这件事?没什么,有点别的原因。”

却没有细说究竟是什么原因。

容见喝着热奶茶,身体却被风吹得有些冷,他低着头,为难地问:“是不是辅导我学习太耽误你时间了?导致时间不够。”

实际上容见能心安理得地接受明野的辅导,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明野好像能够很轻松地处理掉日常要做的事,辅导容见算不上很费时间的事。其实细想起来,还是很麻烦的,容见只接受辅导,都累的不行,何况明野还要准备题目,了解他的水平,批改作业。

容见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原因,明野不能得到原来本应属于他的东西。

这么浪费时间的事早该结束了,本该在送出电脑后,或许再迟一些,也该在上次月考的时候结束的。

可容见却因为莫名其妙的私心没有结束,虽然他还没明白那私心是什么。

明野半垂着眼,没再递蛋糕过去。

学校的蛋糕做的很好,所以也很难抢。明野是个准时上课准时下课的好学生,轻易逃不了课,下课后去的再快也买不到蛋糕。不过现在不同了,有程简代劳,提前去食堂蹲点买蛋糕,再给明野送过来。

明野想过,要是从前十八岁的时候就遇到这个容见,肯定不能恰好每次都救到程简了。因为他要忙着追人,忙着谈恋爱,没空在学校里待那么久。

他没喜欢过人,没想过有一天会追人,这似乎不是能靠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的事。比如现在,明野觉得自己追得很明显了,容见却还是无动于衷。

容见好像没考虑过明野喜欢他的这个可能,总是认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会比他还重要。

怎么可能?

明野推掉数学竞赛的确是因为和别的行程冲突了,可现在看来肯定不能那么说,容见可能觉得自己占用了太多时间。

于是,明野笑了笑,他说:“你在想什么?我没什么可做,不去参加竞赛是因为没必要。”

容见不赞同他的话,他强调了老张说过的话,“高考可以加二十分。”

明野漫不经心地笑笑,“我要是高考考了七百三十分以上,就浪费了这二十分了。不如给别人一个机会。”

容见觉得明野太嚣张了,可男主确实有嚣张的底气,他艰难地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反驳那句话,明野却把蛋糕塞到他的手里,说:“你先去教室吃完蛋糕再去找老张回话,免得他再惦记你。”

容见只好干巴巴地“哦”了一声,被推着离开。

等容见走后,程简眼尖,立刻跑回来,似乎难以置信,“这不是我嫂子?”

明野很认真地说:“还没追到,你别吓到他,他很害羞的。”

容见一路上都在想该怎么传达明野的话显得更谦虚点,走到办公室也没想到,只能几乎原话照搬过去,“我问过了,明野说如果考到了七百三十分以上,这二十分加分就浪费了,所以还是不去了。”

老张哑然失笑,“行吧,这小子,怪不得在我面前讲不来,在对象面前倒是能吹。”

容见装作听不到“对象”这两个字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还没追到的薛定谔的“嫂子”见见!

第四十三章 旧金山

周五那天,明野请了一整天的假, 临走前给容见发了一条微信, 说是要到周一才能回来,却没说详细原因。

容见一整天兴致都不太高, 陈妍妍还打趣他,说:“不就才分开一天,你也不能这么依赖男朋友啊。”

容见有气无力地摇了下头。并不是离不开,而是书里没详细说过明野高中时候的事, 容见是担心他被肖琳缠住了,不能来上学。

他本来想要发信息去问的,想想还是算了。

最起码等到明天, 今天太着急了。

周六上午, 韩云和容见一起出门,去一家商场逛街。

说是逛街, 其实是去见人。韩云和那个公司里的人说好了,要亲自和容见聊一聊, 确定六月份要做的事。

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这种事总不可能真的在容家见面。

韩云和容见待在咖啡厅,也没什么事可做。那人大约很忙, 事情太多, 等到十一点钟还不见身影。韩云有些等着急了,容见轻声安慰了她几句,偏着头,无聊地看向窗外, 却见到了一个意料外的人。

隔着单面玻璃,容见看到程简拎着满手的购物袋,站在一家服装店前。他身前站着一个满身的珠宝首饰贵太太,比程简矮大半个头,气势却很足,那姿态几乎要将程简贬到尘埃里。

还有个和程简差不多年纪的男生,正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一幕。

程简昂着头,装作不在意,看起来却有些可怜。

容见觉得奇怪。

在《恶种》里,程简的脾气很不好,他能成为最称职的小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男主太冷静了,无论什么场景几乎都不会有过大的情绪波动,显得单调,打脸起来就不太爽。幸好有程简在,代替男主讲述缘由,打脸反派,顺带奉承明野。

所以在书中,程简除了在明野面前心悦诚服,在别人那都是暴躁老哥。

现在看起来有些像家庭矛盾,容见想着能不能上去帮帮程简,毕竟是明野的小弟,容见怀着感恩的心对明野,偶尔也会爱屋及乌。可惜没能想得出来,他现在出去走到那位太太面前是最坏的结果,程简肯定不会希望有认识的人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也许是容见看得太久,韩云也抬起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韩云愣了一下,犹豫着说:“那是程太太。小姐是认识那个男孩吗?他应该也在绘文中学念书。”

容见听出她话里有话,问:“程简家里怎么了?”

虽然程简作为重要男配存在感很强,从头到尾,贯穿全文,可关于程简的身世却一个字也没有提。或者说有人尝试提过,程简在对方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让他们闭嘴了。

程家的事在圈子里闹得很大,韩云不太爱谈论这些八卦,但肯定是知情的,组织了一会语言才说:“大约是几周前,程家闹开了,忽然多了一个儿子,都以为是私生子,程太太却公开说,那人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唯一的独生子。”

容见怔了怔,有个可怕的猜想,小声地问:“那程简呢?”

韩云叹了口气,“程简是程先生情妇的孩子,情妇把两个小孩子调换了,狸猫换太子,现在太子回来了。”

怪不得。

容见才意识到程简从来不提身世的愿意,倒不是他受了莫大的伤害,一句话都不能提,而是因为他的身世和明野的正好是对立面。

明野是太子,程简是狸猫,可虽然身份不同,却同是被抛弃的一方。

虽然隔了很远,容见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可从程太太的姿态来看,还是一直在讥讽谩骂程简。

韩云沉默了片刻,“说起来他也没做错,现在闹成这个样子,谁都难受。小姐和程简关系好吗?”

容见点了下头,“他人还不错。”

韩云拎起包,对容见一笑,“那我出去一会。”

韩云走到程太太面前,不知说了什么,三言两语就把程太太哄得眉开眼笑,也顾不上训斥程简。

程简皱着眉,一言不发,拎着购物袋,从旁边的电梯下去了。

过了中午十二点,那位高层知情人士终于姗姗来迟。

那人姓徐,名观礼,比容世淮小十多岁,现在还一头的乌发,看起来不过四十岁出头,只有离近了才能看到他眼角的皱纹。

容见叫他徐叔叔。

徐观礼笑的十分和蔼,讲出来的话却不很客气,至少同韩云约定的不太一样。

他姿态放得很高,“你也知道,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现在证据早就消失,好不容易找到点蛛丝马迹,也不一定能让秦州定罪。到最后说不定连我自己都要搭进去,风险太大。”

容见认真地听到这里,在桌子下用力握住韩云的手,“我当然知道徐叔叔不容易。到时候如果事成,秦州入狱,我又不懂管理公司,就请徐叔叔暂时代为管理。”

徐观礼与死去的容世淮之间的情谊价值并不金贵,但支持容见也不是不可以,他正待价而沽,只要能得到比现在更多的好处,多到值得冒险。

很明显,现在的好处足够多了。

徐观礼又不冷不热聊了几句,接了个电话,转身告辞。

韩云气得咬牙,“他是老爷一手提拔上来的,也是这样的人。要是当年不找他,找到别的人,也许早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委屈小姐了。”

容见很看得开,安慰起了韩云,“那些事都过去了。这样的人更好,明码标价,想着要好处,至少不会反悔。”

许是容见的安慰起了作用,又或是钱财是身外之物,从咖啡厅离开的时候,韩云已经不再那么难过了。

回到家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半,容见就像每一个努力学习的高中生,摊开试卷,奋笔疾书。

就是学习的时候注意力不能集中,容见总是在想明野的事。

他心想,就问一下,又不是逼明野非要回答,应该没什么关系。

于是,在犹豫了两个个小时后,容见终于发了条信息过去,问明野在干嘛。

此时是浮城的四点半,旧金山的凌晨两点半钟。

明野从落地就开始谈合同,讲生意,期间大约只睡了两个小时。其实本来在两次会议中间有一次很长的休息时间,但明野回来后看到酒店的拍卖会宣传册,忽然说要去参加拍卖会。

周慎是明野的临时助理,负责这三天明野一切的衣食住行,充当翻译,可惜明野并不需要。他干这一行很多年了,专做这种接待工作,一夜暴富的年轻人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明野这样的。

明野完全不像初出茅庐的天才少年,只懂技术,不明白世事险恶的道理。他完全明白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这些人笑脸相迎,想要他的技术,却希望用最小的代价得到。明野请了律师随行,合同是亲自看的,一条一条地提出异议。

他的骨头很硬,不好啃,所以合同签的很慢,条款也一直敲定不下来。第一次会议告一段落,周慎却觉得明野胸有成竹,他一点也不担心会失败。

周慎看过他的身份证件,才过十九岁的生日,却比三十九岁的人更清醒老练。

直到明野说要去拍卖会,周慎才觉得他做了一件符合年纪的事,就像以往很多忽然暴富的年轻人。

周慎已经做好了明野要买下很多东西的准备了,可明野的欲望似乎并不多,只买下了一对翡翠耳坠,非常漂亮,据考证是某位公主的首饰。

明野为此一掷千金。

周慎甚至怀疑在没签完合同前,明野能不能付得起这对耳坠的价钱。

可明野付了。他睡了两个小时,去开第二次会,稍作退让,签下了那份合约,获得了绝大多数人一生难以企及的财富。

谈完合同后,周慎陪着明野一起回酒店,他要有事要处理,比如询问明野的意见,拟定明天庆功宴的邀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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