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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秀被他打趣,也不在意,反正她女红差早就已经人尽皆知啦,她还是比较关心茶馆的问题,一来是怕它倒闭了,会对她家造成经济压力,大房好歹还有座山,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他们四房才是真的坐吃山空呢,这笔收入对他们是极为重要的,二来便是纯粹的想借此机会了解一些外面的情况,茶馆呀,那可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了,大到朝廷动向、时事变革,小到街头卖烧饼的大郎被带了绿帽子,那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且保证最新、最快、最全、最吸引人。

冬秀可不想放过这难得的机会,而且自从定亲后,明显就没有做姑娘时那么多拘束了,以前吕氏压根不会让她知道这些事,她哥更会跟她谈论外面的生意的,或许将来她还能出去逛逛呢。

于是磨着她哥把店里的情况都讲了个遍,无论是茶馆的格局装修、客户定位、竞争实力,还是说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等等,通过一番交谈,冬秀才知道她哥应该进行过仔细的分析和调研了。

她哥今年也不过20出头,能想得这么全面,而且稳扎稳打,没有脑子一热就干傻事,已经很了不起了。

冬秀突然想起,茶馆对这时候的人来说那就是个娱乐休闲场所啊。

说是茶馆,可真正来这里品茶的人却并不多,反而是混时间、找乐子、搞交际的人占绝大多数,怪不得别的茶馆能火呢,人家的主题一个是天上人间,一个是飘飘欲仙,那都是人之大欲呀!

可也不是人人都爱这口荤腥的,也有的人是爱不起,那不正是他们的潜在客户么。

清茶馆的戏曲、弹词、评书、大鼓、杂耍等表演,做得好了也是很吸引人呀,现代还有人为了看表演变脸专门去吃火锅呢!

“那咱们茶馆里那些说书、唱戏的呢,也留不住人吗?”

“那些戏曲、小调、话本、歌曲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早听腻歪了,底下人都会自己唱、自己说了,谁还花钱来听重复的故事,看一模样的戏呀!那些新出的戏、新编的故事也有,可人家自然也是找生意好、打赏多的地方去演哪,到时候分成也能多些,所以好的都轮不到咱们呐!”

冬秀脑内灵光一闪,新故事,是的,她不还有这个穿越大杀器吗,她别的没有,就是肚里故事多啊,如果把她上辈子看过的所有故事拿到茶馆里讲,估计够用三辈子的。

冬秀内心十分激动,终于到了要找回她身为穿越女尊严的时候了!

其实她一直很怕,怕自己真的会在不知不觉中活成这个时代普通的一个女人,从小裹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长到十四五六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然后给他不断的生孩子……简直是噩梦。

老天给了她重活一世的机会,肯定不是要她这样憋屈的过一生。

她也想向自己证明她活在这世上的价值和资本。

第十七章 报纸

“哥哥,你知道那大城市里现在最流行什么吗?”

不等她哥回答,东秀便自顾道:“是报纸,过年的时候想必你也听大表哥说过了,现在城里凡读书识字的人必定就会看报,这报纸上就有最时兴的戏曲、歌谣、评书、小说,还有国内外的时事新闻,咱们不妨买些报纸回来,看哪种最有趣,最受那些茶客们的欢迎,然后包个说书先生每日来讲,岂不便宜!”

江耕围听了眼睛一亮,对啊,那报纸既然连读书人都爱看,必有其吸引人的地方,不妨就按妹妹说的办,反正也不费什么事,正好大表哥就在上海求学,到时候托他买些报纸邮回来就是了,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定就能给茶馆带来一线生机呢。

这茶馆的生意要想好起来,无非两条路,一是要能投其所好,例如爱赌的给他设个赌局,爱抽的设个烟室,爱嫖的设个温柔乡,其他诸如爱戏的、爱茶的、爱书的等等也都一样,二则是要靠新奇有趣来吸引人的注意力,一时的吸引人容易办到,难的是长久如此,听妹妹这一说,这报纸不就是个日日新、月月异的东西吗,而且还是从大城市来的新鲜玩意儿,本身就够吸引人的,说不定还真能成!

江耕围越想越觉得可行,打定主意,立马就要去给大表哥写封信求助。

冬秀看她哥起身欲走,忙拦着说:“哎,哥,你……”

“哦,我现在就给大表哥去信,请他帮忙邮寄些报纸回来!”

“那,等报纸邮寄回来了,我也要看一看,”想了想冬秀又补充道:“全部的!”

“行,没问题,知道你爱看书,等我拿到手,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看!”

上海某新式学堂里,吕知贤正在看表弟江耕围寄来的书信。

信中请托他收集上海的各式报刊并新鲜的书籍杂志给他邮寄回去,并随信寄来了一百元汇票。

吕知贤很是惊奇,这封信若是嗣穈表弟写的倒罢了,毕竟他是个极爱读书的人,又对外界感兴趣,乐意接受新事物,耕围表弟却正好相反,他为人老实固执,从小就于读书上不甚灵光,只念了几年私塾便接手家业,跟着人学做商贾去了,是个守成老派的人,上次相聚也没见他对那报纸有什么兴趣啊,现在却突然托他收集这些,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连钱都寄来了,也不好敷衍了事,便叫随行的仆人去那报馆、书摊的各处去收购。

等东秀看到那一箱报纸时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月。

“这报纸我已经都看过了,种类到是不老少,可却没见着有什么吸引人的新奇故事啊,即便有那么几篇,还都是半文言的,哪能拿到茶馆去说,现在来咱们茶馆的人里头,十个就有九个半是白字先生,剩下那半个识字的就是说书先生!”

江耕围好不沮丧,先前听大表哥把这报纸说得多么好看,在大城市里还人手一份呢,可见这报纸就不是给咱乡下人看的,通篇之乎者也,让他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被先生竹板所支配的恐惧,真是完全看不下去。

其实报刊的流行也就这么几年,现在还是光绪年间呢,自然不能指望报刊的普及率有多高了,要想普通民众都能看报,至少得等到白话文运动之后吧,起码得要老百姓能听懂这报纸说的什么啊。

现在这白话文还未到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时候,依旧是文言文的天下,除了正儿八经读书有学问的人,谁耐得烦看呢!

冬秀这些年也看了不少文言文――关键也没有别的可看,不说自己写,反正读是肯定没什么问题了。

她花了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这些搜罗回来的报刊杂志看了一遍,这里面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搜罗齐全,把发行的各期期刊都收集了起来,正好方便冬秀进行系统的研究。

研究的结果就是:的确像她哥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可以拿去茶馆里说的新奇故事。

冬秀又花了整一个月,对所有收集到的报刊杂志作了统计,发现即使是以小说为主的报刊中白话文小说也只占了不到两成的版面,索性,她的初衷也不真是要在这报纸上找什么好故事,要真有这样好的故事连载在报纸上,难道他们以后还得追着去沪市买了再邮寄回来吗,也太耗时费钱了。

她将所有报纸看过后发现:现在最为流行引人注目的便是翻译的海外作品,往往都是单独拿出一个版面来刊登的,而那些翻译作品里自然属小说最为受人欢迎,几年前由著名翻译家林纾译著的《巴黎茶花女遗事》那真是轰动一时,全国闻名,至今还有报纸刊载,并有评论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可见当初火爆的程度,而且它开启了中国哀情小说的流行风潮,之后的报纸上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乏此类跟风之作。

不过中国人骨子里天生就喜团圆不喜悲剧,加上这几年没出来什么特别好的作品,渐渐地也就淡出视野了,转而又风靡起侦探小说来,报纸上十篇小说中起码有五篇就是仿写的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虽然与中国的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形似”且“神似”,都是在昭示案件真相,还原事件本身,然而它却真是个全新的题材,近些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

中国的公案小说讲究的是一个“报应分明,昭彰不爽”,而不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侧重描写了官员如何的英明神武、为民做主,并大量歌颂了女子的无私奉献、忠贞不二,基本与刑侦破案没有什么关系。

其中又还有很多冤魂托梦、神鬼断案的情节,例如著名的“乌盆案”,在不准搞封建迷信的新中国,居然还被搬上了大荧幕,可见这种沉冤得雪的题材无论什么时候都挺受老百姓喜爱的。

而侦探小说在公案小说之上,还增加了各种曲折离奇的作案动机、描述了诡秘多变的作案手法、加入了惊心动魄的推理侦破、记录了真实可信的检验手段,这些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小说情节,对这时代的人来说,绝对能做到耳目一新、引人入胜。

冬秀立马就有了想法,要说中国最有群众基础的官员,那非“包青天”莫属,无论老幼妇孺,学究白丁,莫不能说出一段包大人惩奸除恶的故事来,最著名当然是“铡美案”,那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叫好捧场的。

虽然这些故事大都是虚构的,但完全不妨碍它传唱千年而不衰,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和生命力。

而包拯的形象已经在一代代人的口口相传里脸谱化了,提起包拯,那就已然是一个黑脸长髯、正气凛然、断案如神的好官了。

那在包拯变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样的呢?

冬秀前世看过一部电视剧,讲的就是少年时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书生,成长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个案情,不仅精彩新颖,而且还能首尾相连,让人惊叹诧异,却又觉得理应如此。

冬秀也没跟她哥说什么,自己悄没声息的就开始了写作。

夏日已过,现在正是一年最苏爽的日子。

可冬秀长时间憋在房里写字,即便她不爱出汗,可一直握着毛笔写字,而且还是写指甲盖大小的蝇头小字,不一会儿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写,也不过写了三千来字,写完只觉胳膊酸痛,眼睛干涩。

照这样下去,故事没写完,她自己到先要发生事故了。

笔速不及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笔或者鹅毛笔来写了,若是能有一台打字机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够的热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时,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写够两千字便停笔。

这样不到一个月,她就把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

冬秀自己看了几遍又改了一些东西,把其中过于口语化的句段改成这时候比较讲究的文风,类似于红楼梦那样的,力求简洁易懂,却不失文采,删删减减,硬是把二十万字改成了十五万,又仔细誊抄了一遍,才准备拿去给她哥看。

第十八章 新包公案

自从有了儿子,江耕围也不在县城里长住了,一月总要回来两次,然后歇上那么几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样,他读书不成,经商也不怎么合适,索性是个心宽的,也不自怨自艾,现在就只想把家业守住,不至于败家坏业就成。

看着摇床里睡得香甜的儿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节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开他:“才哄睡了,你可别再把这哭神吵给醒了。”

恰冬秀过来找他,便一起去了厢房。

江耕围诧异的看着手中的书稿,上面的字迹工整娟秀,是标致的簪花小楷,一看便知是妹妹的手迹,封面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新包公案。

本来冬秀是想叫《少年包青天》的,不过这时代不兴起这样直白的名字,而且有《包公案》美名在前,正好借此吸引人,打开知名度。

江耕围翻开书稿,便见第一章 写着名扬天下。

故事发生在宋仁宗年间,大宋西北有辽人虎视眈眈,东北与高丽冲突频发,在八贤王出面调停下,终与高丽签得盟约,更得高丽国王应允,将甥女嫁与仁宗,令二国永结秦晋,高丽护嫁使团来到中土,在庐州稍作休息,然而就在这期间,随团出使的高丽太子、七皇子却相继被杀,这事又牵连两国起了冲突,大战一触即发。

庐州书院有一名叫包拯的少年,他面容黝黑、聪慧机智,十分擅长破案,受八贤王之托破查此案。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

江耕围一口气读下去,随着那精彩纷呈的剧情而心跳不已。

“妙啊!”读到包拯解析作案过程,揭开故事谜底时,他情不自禁的拍桌叫好,倒把冬秀吓了一跳。

待知道凶手是谁时,又禁不住哀叹惋惜:“可怜了一条好汉子,最可怜的就是被他亲手杀死的小艾,她那么信任他,结果居然……”

“妹妹,这故事是你写的吗?你是怎么想到的,这破案的过程描写的尤其精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亲眼目睹一般!”

“哥哥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自然好极,我从来也没看过这样精彩的故事,说是新的包公案,却又与以往完全不一样,比之原来的不知精彩几倍,看得人惊心动魄、心潮起伏!”

“那这故事拿到茶馆里去说怎么样!”

江耕围确实是喜欢这篇故事,只是妹妹一个闺阁女儿家,怎么能写这些东西,而且还要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宣讲,要是被人知道了可了不得。

“不妥,不妥,你个待嫁的女儿家,万一被人知道了可怎么办?”

冬秀倒是不担心这点,她早想好了:“就说是你写的呀,你将它誊抄一遍不就行了,这事你知我知,只要咱俩不说出去,谁还能知道呢!而且就只在自家茶馆里说一说而已,不算很逾矩吧!”

江耕围一想也是,这也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去弄得人尽皆知,只是去试一试,到底别人爱不爱听还是两回事呢。

他当即拿回去进行誊抄,一边抄一边回味剧情,再看一遍越发觉得这文的构思精巧、逻辑严密,这破案手段真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文中处处透着玄机和线索,知道结果后,回头再看才能发现文中的处处伏笔。

妹妹这心思真是巧极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看来爱读书得人就是不一样啊。

自从哥哥拿着那篇故事去了县城,冬秀便每日都在等他回来。

也不知道那篇故事到底受不受欢迎,她自认为故事本身是足够精彩吸引人的,然而在文笔上确实显得稚嫩不够优美,在这个文言文当道的时代,即便写通俗小说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美感,好似《红楼梦》一样,随便就能穿插些诗词典故进去,显得很有水平。

冬秀尽管也向那个方向靠近了,可相比起来,还是流于口语化了,也就是过于直白,到显得有些没有文化似的!

第十九章 说书

冬秀在家等得心焦难耐,他哥倒是一去不回了,直过了两个月还没见要回来的动向,就连吕氏和曲氏也奇怪:“这次怎的出去这样久,而且连个口信也没叫人捎回来,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正当大家忧虑起来打算叫赵叔到县城里去一探究竟时,江耕围总算是回家了。

先与母亲、妻子打过招呼,好生安抚了一番,他便兴奋的带着冬秀直奔书房。

“妹妹,成了,成了,你那个故事可是出名了!”

原来他回到县城后,本想找个说书先生先说着试试,那说书的一看这故事这样短,还不够他们说个七八回的呢,而且还是个全新的话本子,也未必有人爱听,何苦费那番功夫呢,最后还得不到赏钱,吃力不讨好嘛,因此要么直接拒绝,要么开出高价出场费来。

江耕围自己也不确定这小说到底反响如何,自然舍不得下本钱,何况那些说书的自有一套讲究和节奏,却不一定适合讲这种快节奏的故事呢,而且他也怕故事给人盗了。

最后一合计,干脆就叫了自己的长随王喜儿来说,那小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口齿伶俐,记性又好,人又活泛,而且还颇识得几个字,耐着性子教了他半月,把故事背下来,又跟着个说书先生偷师半月,便上台充说书先生去了。

反正是在自家的场子,客人又大多是相熟的,成不成的也没多大关系,这小子心里没负担,一上台就超常发挥,把那案情讲得是活灵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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