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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说来这事还得怨我!”江耕围十分内疚的说。

嗯?

这就奇了,这事怎么还能牵扯到她哥呢,怎么想都是八竿子打不着哇。

“你知道带走慧秀的谁?就是去年来咱家拍照的那个摄影师啊,要不是我把人带回来,他们也不会搅和到一起,说到底,源头还是在我这里啊,要是慧姐儿有个好歹,那我,那我心里怎么过得去!”江耕围死劲扒拉着自己的板寸头,十分忧心烦躁。

那个酷帅青年?怎么会?

“这怎么可能呢,他们就见过那么一次面,连话都没说过一句,大姐怎么可能跟个陌生人私奔?”

“在咱们家是只见过一次,准是那次就瞧中了慧姐儿,打听了她的消息,然后就跟到了陶家去,花言巧语的哄骗了她,我们派人到县城去打看过了,那家照相馆的确已经关闭了,老板也不见踪影。”

冬秀相信,陶家能叫江家的人无话可说,必定是有充分的证据的,这样说来,连她也有一份责任,毕竟照相是她起的头。

她只是想不通,大姐那样谨小慎微、恪守礼教的人,哪里来的胆子与人私奔呢,女人本就活得艰难,离了家乡离了亲人,那就真是命如浮萍一般了。

事已至此,再说什么都晚了,唯有祈祷她得遇良人,平安顺遂罢。

第52章 回国

时光悠悠,不觉已到胡竞之顺利完成学业回国的时候了。

惠丰堂里,几个青年团座一桌,认真算来大家七八年没见了,免不了一番客套寒暄。

一时菜品齐备、酒水满杯,胡竞之挟一块铜钱大小、色泽枣红的大肠放入嘴里,只觉咸甜酸辣,烂而不腻,不由叫好道:“不愧是当年慈禧太后钦赐过匾额的惠丰斋啊,这九转大肠做得果真好极了,当年我在这京城备考时住了三四个月,屡次想来这惠丰斋打牙祭,可惜那时候功课正紧,手头更紧,直到最后也没能如愿,让我在国外也一直心心念念的,今日可算了了一桩心愿了。”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有人道:“听说那国外顿顿都是大鱼大肉,怎么,你还没吃腻啊!”

提起这个胡竞之便苦着脸摆手不跌:“可别提了,美国那肉不是煎便是烤,全是手掌那么厚的大肉块,从早吃到晚,从年头吃到年尾,再爱吃肉的人也得腻啊。”

“那真是难为你了,要说这饮食,那还得看我们华国啊,它美国才成立多少年呢,能把东西做熟就不错了。”

“不过你这天天吃肉也不是没好处啊,出国前分明还矮我半个头呢,现在生生的居然高出我一个头了。”

“那是你这些年就没长过个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本来还略有几分生疏客套的几人已然亲热起来。

胡竞之趁着气氛正好,拿出几份大红请柬递给众人。

“哟,竞之你要大婚啦,恭喜恭喜啊!”

“好你个胡竞之,七八年没与我们联系,这才见面你就要我们出份子钱呀,份子钱倒是不在话下,先告诉我们你娶得是哪家小姐啊?”

“是啊,我也好奇呢,你既是留洋博士,又是京师大学的教授,如今在文坛中也是声誉斐然,像你这样万里挑一的青年俊彦,恐怕连那大总统的女儿也可肖想一二吧!”

这么一说众人还真好奇起来,连连催问。

胡竞之苦笑道:“你们不是都知道么?就是当时跟我定亲的人哪!”

众人闻言,一时面面相觑,他们几人既是同乡好友,又是中学同学,相知甚深,自然知道他有一个定过亲的未婚妻,不过那都多少年过去了,而且还是包办婚姻,现在不正流行婚姻自主么,特别他们搞学问的人,不都闹着要与旧派女人离婚,去追逐自由恋爱么,这个怎么还自愿往那火坑里跳呢?

“竞之啊,要是我没记错,你当初说那个姑娘比你还大一岁吧。”有同学求证道。

“没错,我属兔,她属虎,我俩还是同一天生日,她比我整大一岁。”

同学吃惊道:“那这姑娘今年可就甘八岁了吧,不小了。”

众人听说,都很是惊诧,刚刚那位同学说得还算客气,这哪里是不小了啊,分明就是个老姑娘了,原来即使有十分的美貌,现在肯定也不剩五分了,年龄就是女人的天敌啊,况且又是山村里的,没文化没见识那是肯定的,如何配得上这大名鼎鼎的留洋博士啊。

“竞之啊,不是老兄我多嘴多舌,这婚姻可不是儿戏,娶个不合心意的媳妇可是很遭罪的。”

“是啊,你说你堂堂一个大学教授,娶一个村姑,这像什么话,不怕同事笑话你么。”

胡竞之心想,早过笑话过了,还威胁要跟他绝交呢。

“这桩亲事是家母早年定下的,这些年也屡次催促我回家完婚,即便为了母亲的心愿我也必要回去娶亲的,况且江家姑娘生生被我耽误了这些年,我若悔婚,不成心逼这姑娘去死么,不论如何我不能也不该那样做啊!”

众人闻言也不再劝说了,竞之自小由寡母抚养长大,最是孝顺他母亲,况且因为多年留学,久未在身边尽孝,这一回来就要悔婚违逆她母亲,的确是难以做出来。

这可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而竞之就是那朵无辜的花,那江家姑娘却拾得好大个便宜!

胡竞之对这桩亲事是很矛盾的,他自小接受的传统教育告诉他要做一个言而有信的君子,所以即便求学海外,他也如实告知别人他已经订婚有未婚妻了,可长期的西式教育又告诉他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自由恋爱,自主婚姻,而他也的确对老师的女儿,那个开朗独立、自信洒脱的外国女孩产生了好感,也就是他给母亲信中提到的韦斯莲女士,无奈现实是残酷的,这桩尚在萌芽阶段的感情,被双方母亲一致果决的扼杀在了摇篮里。

他知道如果自己提出悔婚,那必将造成两家人的痛苦,或许对他自己的名声也会造成很坏的影响,现今虽然提倡自由恋爱,可却不是说可以打着爱情的幌子随意抛弃糟糠、花心浪荡的,这样陈世美的行为依旧是受人谴责的,也是他所鄙夷的,所以即便他对也对爱情心向往之,却明白自己必须回乡娶亲,那是他的责任和宿命。

好在他们通过信,知道那位姑娘虽长相有些不尽如人意,却能识文断字,这就足够叫他宽慰了,只可惜思想还是太过守旧,只来过两次信便中断了和他的联系。

哎,这可真是冤枉冬秀了,她自己巴不得能与名人多联络联络感情呢,可惜自从吕氏听了胡竞之那个花边新闻后,就再不准她写信了,这,这可真是误会啊。

不管文人心肠的胡竞之多么的幽怨,反正江、胡两家倒是兴高采烈的。

这些年两家深受流言困扰,这次终于可以正大光明找回面子了,特别是吕氏,自从婚期定下来,整个人都焕发了第二春一般忙忙叨叨的,一会儿嫌弃嫁妆寒酸过时了,叫儿子赶紧到大城市采办,一会儿又嫌冬秀散漫惯了,折腾着让她练厨艺绣嫁衣。

冬秀原来就是个厨艺爱好者,偶尔心情来了也爱下厨鼓捣些吃食,但现在背不住被吕氏押着一日三顿的做饭啊,按吕氏的说法:“这胡家现今不比往日,家里连个帮佣也无,家里媳妇们不仅要亲自洒扫下厨,指不定还要绣花打络子的赚几个零花钱,你嫁过去了,既是新媳妇又是晚辈,总不好越过别人搞特殊吧,少不得也要跟着做些活计!"吕氏每每想到这个心里就愁哇,女儿在身边娇养了二十多年,不说横针不拿竖线不捻,可也是大小叫人伺候着长大的,从没受过什么苦,现在嫁过去了,又要伺候婆婆,还要跟比婆婆年纪还大的妯娌相处,况且那两个妯娌听说脾性不很好,就连冯氏这个做婆婆的也压弹不住,到时候自己女儿还不定要受什么委屈呢。

吕氏心里焦灼,却胸有成竹一派沉稳的对冬秀道:“你是有福气的,如今女婿在外头也干出一番事业了,要钱有钱要名有名,你嫁过去只管跟女婿好生过日子,其他一概不要理会,特别是你那些嫂子、侄媳妇、侄孙子,那说到底也不是你婆婆亲生的,面子情上过得去就行,重要的是你婆婆,你要把你婆婆伺候好了,那女婿也要感激尊重你,以后不敢不对你好!”

接着就开始给冬秀传授婆媳相处之道,天知道,吕氏嫁过来时,因是低嫁,连婆婆都捧着她三分呢,后来丈夫死了,没了依靠,可婆婆也不是个长寿的,说到底她也没遇上过婆媳矛盾,说的这些道理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

在全家的紧张忙碌中,反倒是冬秀这个正主儿淡定得很。

她还不很确定这次到底能不能嫁出去,毕竟他们家已经备嫁过三次了,然而次次都是假警报,每次都被放了鸽子,不说别的,起码表明这胡家少爷对这门亲事不甚重视甚至不很满意啊。

而冬秀自己也是不想嫁人的,虽说对方有颜有才又有名,可人品如何、性情怎样,她可没法从那仅有的两封信中看出来。

再想想这时候给人做媳妇是一件多么悲惨的事吧,免费的保姆、仆人、家庭中的下等人,呵,她宁愿在江家做个吃穿不愁的老姑婆,反正她有大把的银票傍身,哥嫂也不是那刻薄的人。

不过她要是再嫁不出去,估计吕氏真要愁出病来了。

一到寒假,胡竞之便启程回乡了。

衣锦还乡,自然风光无限,亲朋好友纷纷登门拜访,他又要祭祖,又要拜祭父亲,又要探望师长,直忙了小半月才好。

冯氏看着一表人才、出人头地的儿子,真是老怀宽慰,觉得往昔所受的一切委屈都值了。

“上次你给娘寄了三百元用作婚礼花销,那哪用得了那么多,现还剩下二百元,你自己收着。”看儿子还有推拒之意,冯氏忙摆手打断了,“咱们家什么都是现成的,房子、家具那是在你出国那一年就准备好了的,现在不过再粉刷翻新一下就成,再添置些被褥床帐之类的就行了,想着你们也不会长久的住下去,这些就从简了,另外又给你媳妇买了些首饰,这些年也是咱们亏着人家了,后日你便亲自登门,带着这些过去拜会一下。”

“这些便罢了,这剩下的钱您收着吧,只当儿子孝顺您的!”

母亲一向是个要强的人,家里两个嫂子又不是好相与的,这些年他不在母亲身边,还不知她老人家受了多少罪,明明不过半百的年纪,头发却花白了大半,精气神也很是不足,让胡竞看了好生心酸。

“你不是每月给我三十元了么,那就足够了,我在家里一应吃喝都不需花费,这些钱我也花不完,都给你们攒着,等我孙子出生了,拿去给他打个大金锁。”

其实家里几个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哪个不是她带的,可惜到底不是亲生的,又有媳妇背后挑唆,总也没那么亲近,这些年她也寒心了,到底还是要靠她亲生的儿子啊。

看着母亲眼中的神采,胡竞之将嘴边的话咽下,其实他不怎么想要孩子,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若是被母亲知晓了,定要把她气晕过去,为了更改婚礼仪式,他就不知与母亲费了多少口舌,现在只希望那未来的夫人能稍微开明一些,不要死守着那繁文缛节不放。

这天一大早,胡竞之果然在几位堂兄的陪伴下到江家来拜访了。

看着女婿这样的斯文俊秀,又温和又懂礼,还会说话,吕氏早把那曾经埋怨的心思抛到脑后,亲亲热热的待起客来。

况且胡竞之又当众拿出许多礼物分与众人,女人的花锻、香脂,男人的烟酒、条墨,孩子的零嘴、玩具,俱是本地寻不到的新奇东西,人人都欢喜不迭,大赞这女婿会做事有诚心,吕氏听了倍觉脸上有光。

“这里还有些小礼物,是专门带给冬秀姐的,另外还有些婚礼细节需知会与她。”

话说到这里,吕氏便明白这是女婿要相看自己女儿呢。

她也知道,这些年,村里总有些小人爱嚼舌根,说她家冬秀既老又丑,还是双大脚,所以新郎才迟迟不肯回来娶亲,将来迟早是要退婚的,气得她恨不得把女儿带到众人面前现一现,好生打一下那些人的脸,别的不说,就女儿那相貌,可着方圆百里再也不能找出一个比她强的。

现下先见个面也好,给女婿留下好印象了,结婚那天还能得几分体贴,于是便让丫头带他上楼去。

楼上冬秀早就按耐不住了,楼下那可是男神吴彦祖级别的大帅比啊,而且还巨有才,今年不过二十七岁,已然是京大教授了,那可是华国最顶尖的学府啊,冬秀前世高考填志愿,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可惜王妈在一旁虎视眈眈,说什么也不让她下楼,只说姑娘家要矜持,这样上赶着不是叫人瞧轻了么。

现在知道人上楼来了,干脆把她往床帐后一推:“可别出来,你要看,就隔着那轻纱悄悄的看,一样看得清楚明白。”

于是胡竞之极失望的发现,那小姐居然躲在帐后不见人,忸怩拘束之态可见一斑,他可以容忍未来妻子不甚美丽、不通文墨,甚至还是个小脚,可起码要落落大方有主见啊。

强忍内心的失望不满之情,将早已准备好的首饰并衣裳交予王妈,客套的交代了一下婚礼流程,又略说了几句话,便下楼离去了。

冬秀在帐内却好生焦急,王妈骗她,这根本看不清啊,就只一个模糊的影子,依稀看得出来人身姿笔挺,身量颇高,她真恨不得把脸趴到那纱帐上去看个仔细,又恐太过猥琐吓着他,只好悻悻作罢,眼睁睁看着“吴彦祖”离开了。

不过他提到的那什么新式婚礼倒是有意思,新娘不坐花轿、新人不跪高堂、事后还不闹洞房,改成新人致辞、鞠躬答谢、互带戒指,冬秀仔细想了想,这不就是西式婚礼嘛,她倒是可以接受,就怕吕氏不答应啊。

吕氏果然很不感冒:“其他的便罢了,哪有新娘子不坐轿的,还有这礼服,怎么能是黑色的呢!”

其实那黑色礼服做得挺精致,一水儿的金丝牡丹暗绣,铁红色鸳鸯盘扣,庄重又华丽,很能撑得住场子。

不过到底不符合国人风俗,按吕氏说的,不穿大红嫁衣那还叫新娘吗,又不是偷着娶妾纳小,即便做小那还有身红的穿呢,这黑的算怎么回事,怪不吉利的。

于是两家又就着婚礼细节商谈了几个来回,胡竞之本也没想着能把那些礼节全部废除,毕竟要考虑长辈和乡民的接受能力,又有他娘不断的劝说,有些要求也只好作罢,随着新娘子那边去了。

第53章 成婚

冬秀一直到上了花轿,这才醒悟过来,她是真的要嫁人了,从此就要去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而且前途晦涩,生存不易……

虽然她早做好了二手准备,也给自己留了退路,可此时此刻,一颗心还是像荡在海里了一般,随着花轿的颠簸,起伏不定,渐渐生出惧怕之情来,恨不得立时就跳下花轿跑回去。

冬秀想起了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什么兴奋、激动之情,只有无边的恐惧和彷徨围绕着她,幸而吕氏慈爱、哥哥疼宠,习惯了却也过得去。

她可不是那种“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人,她向往平淡和自由,喜好享乐而随性,陌生的环境并不会激发她的探索欲和新奇感,只能带给了她恐惧和不安。

拧着手中的帕子,深呼吸好几次才静静平静下来,拿出七姑在上轿时塞给她的小耙镜,细细的把脸上的胭脂抹匀了……

幸而喜娘见她皮肤白皙,没有用太多的□□,要不然这会子只怕要搓出道道泥条了。

想再多也是无用,还不如拿出最好的状态来给她娘争口气。

吕氏可就指着她在婚礼上惊艳亮相好找回面子呢。

“来了,来了”听见前方传来吹吹打打的喜乐声,众人忙将鞭炮架起来,拿燃着的香给点了,噼里啪啦一顿乱响,鞭炮放完,花轿刚好落地。

胡竞之穿着黑呢西装礼服,头戴黑呢礼帽,脚蹬黑皮鞋,全然一派西洋打扮,真叫村人看稀奇看了个饱。

在小孩们的欢呼雀跃声中,他来到轿边,想着若是新娘子盖着盖头,那他就要当场掀开了,新娘子也是这场婚礼的主角之一,凭什么只能蒙头盖面任人牵来送去的呢,合该大大方方的见证自己这一生最重要的时刻,做自己婚礼的主人翁,这也是他决意要破除的一项旧式礼仪。

轿帘被掀开,冬秀下意识朝外瞟了一眼,男人的面容在逆光里模糊不清,只能辨出其身量果然颇为高挺俊秀,嗯,加十分。

扶着他递过来的手下了轿,冬秀着意的挺胸收腹,做出一派淡定的姿态。

胡竞之却和周围观礼的人一样不淡定了。

新娘子穿着剪裁别致的大红礼服,显得身段别样窈窕多姿,露出的手脸莹白细嫩,乌发杏眼,翘鼻红唇,端得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坯子。

不都说这新娘子是廿八老女么,怎么看着比那二八的少女还要水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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