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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觉起来, 宋砚早就把昨天睡前的决定忘光光了。

飞快洗漱好,把全身都打理得香喷喷后,立马活力满满地跑去厨房,重重亲了陆臻一口, 然后弯着眼睛跑去餐厅,看见餐桌上各种好吃的才突然想起来——

等等, 他不是在生气吗!

他不是要视早餐的丰盛程度决定要不要搭理陆臻的吗!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突然就失忆了呢!

宋砚一个人默默懊恼了好一会儿, 看两眼生煎小笼包、热腾腾的蔬菜粥、香喷喷的三明治、咸香可口的小泡菜、金灿灿的煎鸡蛋……

算了,这么丰盛,提前理他也不是不可以对吧。

这么想着,也就不纠结了。

揪成一团儿的眉目瞬间舒展开来,愉快地摆好碗筷,乖巧座餐桌上等着厨师一起吃早餐。

吃完,催着陆臻赶紧去换衣服,边给他系领带,边偷偷望他一眼,顺便暗戳戳问了句:“几点能下班呀?”

陆臻低了点头,方便他操作:“五点有个会议,结束就下班。想好吃什么,切好,等我回来炒。”

这段日子,他每天变着花样给宋砚做好吃的,这方面手艺倒是突飞猛进。

知道宋砚喜欢,工作再忙他也习惯了自己亲自操刀。

不过宋砚也没闲着,心疼陆臻工作忙,总是自告奋勇地跑到厨房,把菜备好,等他忙完直接上手炒便是。

几次下来,默契越发的好。

这回,宋砚却是手指捏住领结,往上推了推:“今天不在家吃。”

“嗯?”

“熊老他们今天要来分公司,你开完会,跟我一起吧。”宋砚抬眼看向他,“然后,一起到威哥面店,我给你做牛肉酱面吃。”

陆臻微愣,垂眼看他。

宋砚被他看得脸红红的,埋下脑袋:“我想让大家都知道,”

他顿了下,接着才小小声说道,“……你是我的男朋友。”

陆臻盯了他片刻,瞥开眼,轻轻翘了翘唇。

他明显加快了步子,往门口走去,顺手抄起一旁的黑色手机,拨通了李特助的电话:“五点的会议,提前一个小时……嗯……”

宋砚愣了下:“好好的,提前一小时干什么?”

陆臻每天急着回家陪他,上班时间都安排得满满的,突然要求提前一小时开会,电话那头的李特助多半已经开始狂抽嘴角了。

陆臻没吭声,只转过身,低头专心亲吻他:“不干什么。”

直到把人亲得脸红心跳,他才慢条斯理地撩起眼,看着宋砚。

低低笑了下,慢悠悠的补充,“就想让大家早点知道,我是你男朋友。”

-

“什么!”办公室内传来一个苍老而颤抖的声音,“殿下,您、您有男朋友了?!”

“嗯嗯嗯!”宋砚狠狠点头。

苍老的声音更加颤抖了:“您说他、他是个人类???”

“嗯嗯嗯!”宋砚继续点头,下一秒却是想起陆臻,小脸上荡出一抹甜蜜的笑。

熊爷一脸震惊地看向宋砚。

他原本过来,是向殿下禀报大魔王一事,顺便……在殿下身边多呆一会儿,咳。

没想到才刚起了个头,却从殿下口里听到这么一件不得了的大事。

殿下的……人类……男朋友……?

这三个词组合在一起,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

区区人类,怎么配得上举世无双的殿下!

老人家顿时一阵头昏眼花,整个人颤颤巍巍地往后退了两步。

搁平时,他身后站着的一排妖肯定会纷纷伸出手,扶住他这把老骨头,然而此刻……大家都众脸震惊地看着妖王殿下,完全没工夫搭理他。

……叫他差点没给摔个狗吃屎!

好在殿下眼疾手快,才堪堪将他扶住。

宋砚扶好熊老,抬头就看到大家如遭雷击的表情。

一双双眼睛睁得溜圆,一张张嘴张的老大,头上仿佛弹出了一片实体弹幕——

什么!是听错了吗?

人类!!男朋友!

不知道这个妖艳货,用了什么手段,竟然勾引走了善良单纯的妖王殿下。

氧气瓶呢,在哪里!我们要吸氧!

经过几秒的冷却,熊老的头终于没那么昏了,他深吸两口气,声音颤抖着:“殿下,万万不可啊!您、您还小啊!”

他刀呢?

那个天杀的男朋友在哪儿!

连这么小的幼崽都不放过!

简直禽兽啊!

看这儿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声的熊老,宋砚满头黑线:“我已经20岁了,不小啦!你们当初不还给我选妃来着吗?”

熊老愣了下:“……可那是给一百年后的您准备的啊。”

宋砚头顶缓缓冒出一个:?

啥?一百年后?

真要等到那时候,他男朋友早就已经火化了好吗!

熊老摆出一幅忠臣进谏的架势,颤颤巍巍的:“殿下啊——”

没等他说完,宋砚就摆出一张严肃脸:“好了,别再说了,我只是通知你们一下,不是征求同意。”

虽然声音已经轻软,但熊爷却浑身一震。

他擦擦额头的汗:“殿下说得极是,是老夫逾越了。”

众妖也纷纷反应过来,天哪,他们都干了什么!

殿下肯来通知他们,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自己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竟然还妄图跟殿下唱反调?

罪该万死啊,简直!

众妖跟着一震,强忍着心里泛起的小心酸,赶紧找补:

“殿下虽然本体还是幼崽,但人形已经成年,正是找男朋友的好时机。”

“是的,殿下实在太英明了,现在找男朋友,不仅可以谈一段甜甜的恋爱,还可以采阳补阳。”

“不愧是殿下啊!这么完美的方案都能想到。”

“我刚刚深思了一下,一个男朋友也太委屈咱们殿下了,我提议,至少十——”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脑洞?

还十咧!

十什么十!要是陆臻听见了,不得气死呀!

还有,一个他都有的受了,还十……

眼见这位妖就要说出他胆大包天的想法,宋砚眼皮一跳,赶紧转移话题:“咳,你们之前不是在说什么大魔王吗?”

大家这才想起——卧槽,对吼!还有大魔王啊!

于是 ,话锋一转:

“殿下,罗海在公司楼下嗅到了大魔王的气息!”

“天哪,大魔王啊!”

“太可怕了!”

宋砚沉默了会儿:“额、所以,大魔王是……?”

妖们这才想起他们的妖王好像啥也不知道,顿了一下,开始疯狂科普:

“殿下,您不知道哇!大魔王是魔中之魔,气息特别可怕,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是咱们妖族的死对头。”

“我爷爷的爷爷还说,大魔王长相特别丑陋,能吓哭小孩儿的那种!”

“他的脸如同一个大冬瓜,眼睛黑洞洞的,像骷髅一样,嘴有气球辣么大,一口吃掉一只小妖,完全不是问题。”

“对对对,大魔王的本名叫食妖罗刹,特别特别喜欢吃妖,一口一个,有时候还放锅里炸至金黄……”

妖们一边说一边打摆子,熊爷见他们越说越离谱,干咳一声打断了这些小妖的话,缓慢道:“这些都是谣言。”

众妖:

“啊???”

“我看妖说app上都这么说的啊!”

“我家族谱里也是这么写的呢!”

“熊老的意思是,大魔王根本没这么可怕?”

熊爷本体是水熊虫,这是一种存在上亿年,出现时间比恐龙还要早的动物,也是生命力最强的一种动物。

水熊虫们在任何艰难的生存环境都能活下去,连太空也不例外。

6000年前,天地灵气突然枯竭,尽管妖王以自己的血肉为引,换取了妖族一线生机,但绝大部分妖都受到了重创,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死去。

于是到今天,活着的古妖便只剩下了熊爷这只打不死的水熊虫。

关于妖族古灵气时代的所有故事都是代代相传,可熊爷,却是亲眼所见。

熊爷一张老脸肃穆而威严,缓缓摇了摇头:“不,他虽然不吃妖,也远比你们想的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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