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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你还想继续现在这种生活?你要知道,现在已经没人替你照顾见华了。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接见华到警员宿舍住。”我给他递了根烟。

“已经戒了。”他把烟推回,“我可不放心把妹妹交给一个闲来没事,喜欢以毛手毛脚来活跃气氛的金鱼佬。等我把事情办好后,就会见华一起生活,戒烟就是为了不影响她的健康。”

(“金鱼佬”即怪叔叔,粤语方言,多指有恋童癖或露体癖的中老年男性。典故源自香港一件案件:某中年男子出于诱拐的目的,在天台上养了些金鱼,并对一些小女孩说:“小妹妹,叔叔带你去看金鱼好不好呀?”将对方诱骗到天台上后便伺机侵犯。此案被揭发后,“金鱼佬”便成了怪叔叔的别称。)

“这话要是让悦桐听见,她肯定后悔没多甩你几巴掌。之前她不知花了多少心思也没能让你戒烟,现在你却为了见华戒掉。”

“聚旧就到此打住吧,我让你过来是有件事要你帮忙。”他将背上的大盒子取下,交到我手上。

盒子是木制的,长一米有余,宽二十多厘米。背后有一跟背带,能方便起背起来,不过捧在手里有点沉重。我呆望着手中的盒子,不明就里地问道:“这是什么?”

他答道:“是古剑坤阖跟仁孝。”

我先是一愣,随即将盒子打开,里面的确有两把古剑,其中一把是两年前失窃的坤阖,另一把是断开两截的仁孝。

“你给我干嘛?它们可是你的犯罪证据呢!”我惊愕道。

他笑道:“犯罪证据?有趣,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把坤阖失窃,雨钦目击他带着半截仁孝离开防空洞,在吴威夫妇遭到纵火的住所中发现他的打火机,以及在王志均家中发现他的指纹等事逐一道出,并告知警方怀疑他跟这些案件有关。

“嗯,坤阖是我偷的,仁孝也是我拿的,但警方拿不出证据证明我犯罪,充其量只能说我玩忽职守。至于打火机……”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递到我手上,“虽然我已经戒烟了,但还是一直带在身上,在火灾现场找到的那个大概是文福伪造的。”

我拿着打火机仔细观察,跟文福给我看的照片相比,手中这个的颜色要暗黄一些,明显是因为使用时间较长的缘故。也就是说,眼前这个才是真品。

“那指纹又是怎么回事?”我实在想不通他的指纹为何会出现在凶案现场。

他语重心长地答道:“阿慕呀,你得多注意这个社会的变化。在这个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经验有时候会等同于偏见。现在有一种玩意叫‘指纹套’,能复制指纹。一些经常迟到早退的人,会用这玩意来混过指纹考勤机。当然,若有意陷害他人,也可能用来在凶案现场留下指纹。”

“有你在真好,很多我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对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我向他竖起拇指,“不过,你把这两把古剑给我干什么呢?”

“为了见华。”他的神情突然变得忧愁,“文福把见华抓去了,要我用这两把古剑将她赎金回来。”他把一部手机交到我手上,“我约你出来,是想你替我走一趟,这部手机里有文福的号码。”

我看着手机及剑盒,迟疑片刻才答道:“你让我办的事,我从来没有推辞。但这可是关乎见华安危的事情,你就能放下不管吗?”

“正因为关系到见华的安危,所以只有交给最值得信任的兄弟,我才能安心。”他看了看手表又道:“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还有事要办,得先走一步。”

“你这样就走了?”我慌忙抓住他,“老大正准备通缉你,我想你还是先跟我回去把事情解释一下比较好。”

“放心,等我把事情办妥,会给你跟老大一个交代。”他往巷口瞥了一眼,“我真的要走了,要不然你的搭档会让你为难。”

我回头往望向巷口,发现有个鬼祟的人影正在窥视我们。对方发现我回头便立即躲藏起来。我转过头来,小相已在巷尾向我挥手道别,随即隐没于熙攘的街道当中。

“别跑!”身后传来熟识的声音,刚转过身便看见蓁蓁已经跑到跟前。

“别追了,街上行人那么多,你根本找不着他。”我把她拦住。

“你纵容疑犯逃走,厅长一定会追究的!”她恨铁不成钢般跺了下脚,随即看着我手中的剑盒里的两把古剑,“这两把不就是重要的证物吗?他怎么会交给你?”

我把剑盒合上,换上严肃的表情,不亢不卑地问道:“能当作没看见吗?”

“不行!”她对我怒目而视,但严厉的眼神中又带有三分关切,“你这样做会把自己的前途毁掉。必须将这两把古剑交由证物科保管,快把盒子给我。”

“没有商量的余地?”我把利用剑盒上的背带,将剑盒背上并后退一步。

“慕,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我是在为你的前途着想。”她的怒意已被恨铁不成钢的关爱取代。

“人生在世,不能只着眼于功名利禄,友情其实也挺重要的。”我再度后退,“兄弟有难时,要我袖手旁观,我可做不到。哪怕我会因此而失去工作,甚至触犯法律……”

“甚至因此而失去我,你也毫无不在乎?”她踏前一步向我逼问。

“你们小俩口的感情挺不错哟!”背后传来一把洪亮的声音,回头一看,发现不知何时来了四名虎背熊腰的健硕大汉。为首者颇为眼熟,仔细一看便认出是小相的至交好友。

此人名叫王猛,绰号“榴莲”,是个黑道小头目,四年前曾因涉嫌谋杀而被拘捕。当时所有证据都对他不利,大家都认定他就是凶手,唯独小相相信他没有杀人,日以继夜地追查案中每一个细节,最终为他洗脱嫌疑。

我曾经问小相,为何会相信这种毫无诚信可言的小混混。他当时的回答,至今仍在我脑海中回荡:“因为他是我弟兄。我从不怀疑自己的弟兄,就像我从没怀疑过你一样。”

榴莲带来的三名大汉挡在我跟蓁蓁之间,他则在我身旁挨着墙壁抽烟,以叫骂般的大嗓门对我说:“臭条子,其实我看你挺不顺眼的,要不是看在小相的份上,我现在就想挨你一顿。”

小相曾跟我说,眼前这大块头之所以被称为“榴莲”,皆因其脾性刚烈,犹如浑身长刺的榴莲。因此,他身边的人要么对他敬而远之,要么像小相那样与他称兄道弟。

我既然知他的脾性,自然不会与他计算,耸肩道:“你不会是特意来这里向我示威吧?”

“我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你这种小喽啰身上。”他瞥了蓁蓁一眼,“小相知道你肯定搞不掂自己的女人,只好让我来当白脸。”

“你可别伤害她!”我紧张地叫道。

“操!”他瞪了我一眼,走到我身小声道:“你当我第一天出来混呀?小相特意给我交代,别伤你姘妇一根汗毛。不过他可没说我不能挨你……”他突然放声大吼,“还不给我滚!”说着一手揪着我的后领,把我摔向巷尾,害我摔个饿狗扑屎。

“你们想干嘛?袭警可不是小罪!”蓁蓁惊惶叫道,随即与榴莲带来的三名大汉混战。

榴莲虽然对我毫不客气,但他跟小相的关系非比寻常,既然小相交代过不能伤害蓁蓁,我想他下手会有分寸。于是我便没理会正在跟三名大汉混战的蓁蓁,爬起来跑出冷巷。

走到大街上,我便掏出小相给我的手机,拨打电话簿里唯一的号码。电话接通后,文福的声音从听筒传出:“终于想通了吧,跟我们作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想救你的妹妹,就赶紧拿圣剑来交换。”

“不好意思啊,王警官,要跟你交易的人不是小相,而是我,慕申羽。”我淡然道。

“哦,他已经被你们抓住了?”他的语气略显惊讶。

“这不是问题的重点,你想要剑,我想要人,这才是我们要谈的。”

电话彼端没有立刻作答,我隐约听到细微的交谈声,但没能听清楚交谈的内容。片刻后文福又道:“谁把圣剑送来也没关系。不过我得提醒你,要是敢耍花样,这女孩的命就没了。”

随后,他要求我在今晚九点,带上两把古剑前往吴威夫妇住所遗址,并提醒我必须孤身赴约,若我做出任何可能引起“误会”的举动,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见华杀死。

我想,今晚大概会是个不眠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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