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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护着她, 让她快跑。

结果她真的跑了。

等他再去找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她了。

叶潇扬一阵心悸,猛地惊醒。

臂弯里是一怀寂寞的月光。

他惆怅地望着空落落的枕边,一时不知这是梦境还是现实。

今夕何夕?此地何地?

他的罗漪去哪了呢?

为什么不在他身边呢?

他突然头疼得厉害,又失眠了吗?

他缓缓坐了起来,伸手去拿床头的杯子。

清水滋润了他干涸的心田,他的脑子渐渐清醒了一点。

卧室门外,传来“哒哒”的脚步声。

很轻,如果不是在这万籁俱寂的夜里,他应该听不见。

门被推开,罗漪讶然,她走到床边,问道:“你怎么醒了?”

叶潇扬伸出胳膊把她搂进怀里,这具温软的身体提醒着他,现在他没有在做梦。

“你去哪了?”他的头埋入她的发间,像一只贪图主人宠爱的大型犬一样不满地低呜。

“只是去看看小羊有没有饿着,”罗漪说道,“刚刚它在用爪子刨门。”

“还真是不乖。”他的指腹摩|挲着她的嘴唇,也不知是说猫还是说她。

叶潇扬吻上她的唇,将她推倒在床上,轻轻解开她睡袍的衣带。

“你不困么?”罗漪看了眼时间,现在是凌晨三点,叶潇扬前两天去北京出差,十二点多才到家。

他很累,直接抱着她睡了。

可现在他这又是干嘛呢?

“困,”他低语道,“但还是想要你。”

罗漪无奈地笑:“又不急。”

叶潇扬却道:“我怕你又跑了。”

他是真的怕了。

“为什么把头发又剪短了呢?”他问。

“短发方便啊。”她说道。

叶潇扬拧眉,他怎么记得她以前说长发更方便呢,因为短发要一直修剪。

“是吗?”他语带怀疑。

“……也不全是,”罗漪语气闷闷的,“那时候,也是为了忘记你。”

叶潇扬心尖一颤:“为我留的长发吗?”

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嗯”了一声。

他放慢了动作,与她十指交叉。

他问道:“那忘记了吗?”

罗漪沉默,最后摇了摇头。

他说道:“以后别做这种傻事了。”

“好。”她抬起头,吻上他的唇。

(……此处省略三千字,咳咳)

失而复得,最是珍贵。

叶潇扬把罗漪接到上海后,就着手找人替罗恒洲看病。

最后找到一个在美国当医生的师兄,说可以帮忙装义肢。

罗漪欣喜,她比谁都希望爸爸能重新站起来。

有句话说得不假。

如果你能找到与你情投意合的爱人,那么两个人会比一个人好过很多很多。

当初她提分手,是出于三分怄气、三分失望、三分疲倦和一分残存的爱意。

尽管分手的时候很决绝,可这九年的爱情,又怎能被一句分手抹杀殆尽呢?

她的家庭遭遇前所未有的剧变,她不希望拖累叶潇扬。

她曾经天真地认为过,叶潇扬选择跟她在一起,有她家境的因素在里面。

可她现在渐渐懂得,伴侣就是一直牵着手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

那句俗套的结婚誓词叫什么来着——

“从今以后,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环境是好是坏,是健康是疾病,是成功是失败。我都要支持你、爱护你、与你同甘共苦,携手共创健康美满的家庭,一直到我离世的那天。”

他们虽然还没有结婚,可叶潇扬已经做到了。

愿意将她的爸爸,看作他的爸爸,跟她一起照顾罗恒洲,承担她家庭遭受的所有困难,没有丝毫怨言。

在这个唯利益至上的社会里,夫妻都难免斤斤计较,尔虞我诈。

情感论坛上到处都是些鸡毛蒜皮要闹离婚的事,夫妻间像防贼一样防着对方,真是没意思透了。

五月底,他们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这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日子,民政局里没有多少人。

大家爱赶着520、521这样的日子,但对他们来说,这一天是十年爱情长跑的起点。

十年前的这一天,在汐水市一院的病房里,为了保护罗漪右手骨折的叶潇扬,连坑带骗,把她拐上了他这艘贼船。

从此再也没下来过。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耀眼。

她特地穿了一条红裙,化了淡妆。叶潇扬穿着白衬衫,打了领带。

两人坐在一块,对着镜头笑。

她笑得腼腆,他笑得恣意。

领完证,万年不发动态的两人,在朋友圈宣布了他俩结婚的消息。

【叶潇扬:十周年快乐。@罗漪】

【罗漪:我结婚了,和@叶潇扬】

没有拽文,也没有抖机灵,只用最朴实的语句分享喜悦。

【周佳航:卧槽,恭喜啊。老板,你结婚可以给我放个假吗?】【钱嘉云:啊啊啊啊我好气啊,罗漪你居然就这么嫁他了!!!】【师以晴:恭喜,有情人终成眷属。】……

朋友圈一水的祝福。

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这几年都经历过了什么,对他们的印象还停留在读书那会儿。

可罗漪和叶潇扬知道,他们之间,变了很多。

唯一没变的,是时隔十年,依旧会为对方跳动的心脏。

他俩并不着急办婚礼,因为手头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忙。

爸爸的事情没有让罗漪那么烦恼了,她想重回媒体行业从事工作。

这一年,她虽然辞职了,但是她对新闻和写作事业的热爱没有消退。

她平时会写一些随笔和观察日记,放在她个人的微信公众号上,没什么人看,只是她的小树洞。

叶潇扬知道以后,将她这些年来写过的所有东西拿来反复看,当做睡前读物。

罗漪冷静客观的文字里会透露出一丝悲天悯人的情怀,这是最打动他的地方。

而叶潇扬,正处在创业初期,公司的很多事情都需要他亲力亲为。

罗漪曾问他,为什么要选择回国创业,而不是其他。

叶潇扬说:“我做的科研,最终落到实践中去才有价值。虽然美国技术先进,在那里能学到很多东西,但是我想回中国做点事业。”

他是中国人,他的爱人也是。

与其为美国人卖命,还不如回国闯荡。

他有自信,三年内在这个领域做到全球领先。

罗漪又问:“我还以为你会去高校继续搞科研。”

叶潇扬笑:“赚了钱在哪里都能搞科研。我想赚钱给你花,高校的科研经费怕是养不起你。”

罗漪:“我很能花钱吗?”

叶潇扬:“你觉得呢?”

罗漪:“……看来以后我得缩衣节食了,省得被说败家。”

叶潇扬:“千万别,你爸知道还以为我这个女婿抠门。”

他们没办婚礼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罗恒洲说,他想在婚礼上牵着罗漪,陪她走过那段长长的路,把她交到叶潇扬手上。

但他现在还做不到,所以婚礼还要等个一年半载。

罗漪在上海找了一份新工作,她先前的履历,新公司的领导都有所耳闻。

叶潇扬:“以后别那么拼,身体最重要。”

罗漪:“嗯,知道。”

她现在有家庭,不再孑然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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