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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比一下嘛,”林瑾瑜搭在他身上的腿稍微往下滑了滑,踹了一下他大腿内侧:“麻利点,别磨磨唧唧的。”

张信礼没动:“你吃完赶紧躺下睡了。”

林瑾瑜不依不饶,不遂他心愿他就一直闹别人:“快点,小腿抬上来。”他每说一句就用脚半推半蹭张信礼一次,越推越往中间滑。

在他蹭到大概第六七下的时候,张信礼抓住了他的脚踝:“别闹了,”他说:“早点睡觉了。”

“比一下又不会死,”林瑾瑜挪得离他近了点,一只手掰着他的肩膀,凑过去,开玩笑嘴欠道:“你不会不长腿毛吧?觉得像没发育丢人也不用这样啊。”

张信礼一脸无语地看着他。林瑾瑜胸口贴着他肩膀,两人都没穿上衣,这种肌肤相贴的细微摩擦并不让人反感,亲密的靠近和接触反而让林瑾瑜觉得舒适和温暖。

他左手搭着张信礼的肩膀,右手垂落下去,摸着他大腿。张信礼的大腿肌肉紧实,比林瑾瑜的手心更热。

林瑾瑜趴在他耳边,说:“还是……有些什么别的隐情?”与此同时他原本贴在张信礼大腿内侧的脚悄无声息地往内移了移,踩上了他的小腹下面……

第63章 夜谈(2)

那一瞬间,张信礼的小腹收紧了一秒,显出清晰分明的腹肌轮廓。

只一秒,他就把林瑾瑜的脚打开了,同时站了起来,不再让林瑾瑜搭着他。

两人一个坐在床上,一个站在床下,彼此对望着,一时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大概两三秒,在这阵略微有些尴尬的沉默中,张信礼开口了:“你……别介意,”他说:“只是生理反应,我……控制不了。”

勃(这个词又一定要隔得很开,否则锁了没商量)起分两种,心因性和生理性,纯粹的心理波动和单纯的物理刺激都可能诱发充血。

林瑾瑜本身也有点不知如何反应,这会儿听他解释完,一想这种情况确实可能发生,索性把刚刚那事看作单纯的生理反应,开口道:“你反应那么大干嘛,我要是个女生吧就有点尴尬,可我又不是女的,我懂的好伐。”

张信礼摸了一下自己的后脖颈,一想好像确实有那么点道理,于是慢慢走了回来。

林瑾瑜道:“我吃完了,关灯睡觉。”

张信礼于是顺手把灯拉灭了,重新上了床,睡在林瑾瑜身边。

屋里暗了下去,窗外传来隐隐的蛙鸣,那是今年雄蛙求偶的尾章。

林瑾瑜在黑暗中漫不经心地说:“你摸我大腿我也会硬的,”他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没什么好害羞的。”

他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想:这我还真没试过。

“是么。”张信礼说。

“嗯啊。”林瑾瑜回。

为了显示他真的并不介意这回事,林瑾瑜主动往他那边靠了靠,肩膀抵着他的肩膀:“真没什么,我知道你只是……因为那个才有反应,退一步,就算你真的喜欢男的,我也觉得没什么。”林瑾瑜说:“我不歧视gay的。”

“gay是什么?”张信礼说。

“就是……同性恋啊,”林瑾瑜说:“就是男生喜欢男生,女生喜欢女生,你是不是觉得这个难以接受啊。”

张信礼的声音在黑暗里显得格外清晰:“……有点,”他说:“我……没有了解过,听到的时候不是很舒服,女生和女生比较容易接受一点,男生和男生就……让我觉得不是很舒服。”

“也许你只是没有习惯,”林瑾瑜说:“其实有时候,你觉得某个并不对他人造成影响的事情无法接受,只是因为你不习惯而已,所以没有缘由地排斥它。但实际上想一想,这件事情本身其实压根不会伤害任何人,关我屁事呢,我去管个什么劲。”

“你很习惯这件事吗,”张信礼问:“就是……gay什么的。”

“还好啊,不管习不习惯,起码要尊重别人,”林瑾瑜说:“我们学校就有,只不过跟我不在一个班,人看来也不坏,我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地不接受他、看不惯他。”

“你不会想离远点吗?”张信礼说:“万一他缠上你……”

“拜托大哥,”林瑾瑜说:“人家也是正常人好伐,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喜欢我啊,我没这么自恋……你会随随便便看到一个女生就喜欢么?”

“不会。”张信礼说。

“那不就得了,”林瑾瑜道:“其实我大部分朋友一听别人是gay,第一反应也是‘你可别喜欢我啊’,这其实挺尴尬的,除非你真的感觉到了什么,否则最好别说这个,显得很自恋似的。”

“你看起来真的一点都不介意这个,”张信礼有点奇怪道:“一般人都会有点介意的吧……”他说:“你……喜欢男生吗?”

“怎么可能?虽然我确实对这个没什么芥蒂,可我是直男。”林瑾瑜立刻说:“这就是你没文化了,不是只有同性恋才可以接受同性恋的呀,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他们有比其他动物更发达的大脑,这样的大脑让人类能够看得更远,感受到更广阔的东西。”

上帝赋予了人类神奇而独特的共情能力,他们诞生了思想,创造出美术、音乐、文学与哲学,他们不仅仅为自己的遭遇而哀伤,同时也为陌生人的苦难而流泪。

“……所以古往今来,会有无数人为理想,为平等,为自由、和平与爱而流血而歌唱,他们本可以不必如此,可以只顾肉体的生存而趋利避害,但是那些人没有。”

张信礼似懂非懂:“有点像……蛾子。”

“飞蛾吗,”林瑾瑜想了一下,自己也笑了:“是挺像的,不为尘世的物质而流连,反而追逐迷离的幻光。”

可这也正是人类独有的、文明的曙光,正因为有了这些追求,人才之所以成为人。

“那有什么意义吗?”张信礼自言自语一样说:“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可能在有些人眼里是很傻逼吧,”林瑾瑜说:“不过我爸说意义就在于这些东西本身,世界上有些东西让你愿意为此去经受苦难,比如理想啊、爱情啊、自由啊或者别的什么……其实我也不懂,大概是因为我现在是个没追求的人吧。”他从被子里抽出手挠自己脖子:“有吃有喝有游戏就ok了,管那么多干嘛。”

张信礼若有所思地点头。林瑾瑜一边挠一边拿胳膊肘碰他:“要不你考上海的大学吧,中心区我贼熟,到时候我请客,带你到处玩。”

“你太想当然了,”张信礼侧躺过来看着他:“你知道北上广的大学外省学生有多难考么?”

还未踏入高中的人大多对高考并无太多具体概念,很多人刚进入高一的时候心比天高立志清北;等过了一个学期又觉得自己听过的学校在全国都算赫赫有名,也可以考虑;到了高二觉得保底211,争取985;到了高三在繁重的复习生活中像即将掉下悬崖的人一般死死地扒着一本线……最后,有一些人真的实现了当初的理想,但大多数普通人都背着行囊,凑活着去了一所不高不低,不好不坏,对他而言只是过得去的学校。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本事和运气,去到他们最开始想去的那个地方。

“有那么难么……”林瑾瑜一边上下挠自己一边说。

张信礼叹了口气:“是有的。”

“那就努力啊,”林瑾瑜说:“难是难,可是总有人要上的,学校总要录取学生的,为什么就不能是你呢?”

张信礼只得说:“……希望如此。”他看林瑾瑜一直在那儿挠来挠去,感觉到了不对劲:“你身上很痒?”

“有……有点,”林瑾瑜对尘螨和一些东西过敏,其实下田那次,他回来的时候脚上下到泥巴里去的地方就起了红点点,只是碍于面子没跟任何人说,自己忍过去了。这次在草坡泥地上打了无数个滚,跟无数虫子草叶花粉亲密接触,不过敏才来鬼了。

“别去挠,”张信礼拉开他手,第二次坐起来开了灯。

灯光下林瑾瑜脖颈和腿上断断续续一挂小红点,挠过的地方红色的指痕一道一道,看起来很是渗人。

张信礼皱着眉头问他:“怎么不早说?”

“说了也没什么好办法啊……”林瑾瑜道:“我没带药膏来,忍一下它自己没准就好了。”

“你不说,怎么知道没办法?”张信礼说罢翻身起床。

“?”林瑾瑜看着他第二次出门的背影,在他身后喊:“喂,你家真有药啊?”

第64章 母亲的来电

刺目的白炽灯光下,林瑾瑜坐在床边,张信礼则半蹲半跪在他身前,手上拿着一支卤米松软膏,用手指沾了一点点,分别涂在他小腿上起红点点的部位。

林瑾瑜看着灯光下,他脖颈后方那块微微凸起的脊椎结,问:“你家怎么会常备着这个?”

这种治皮肤过敏或者皮炎的药,除非家里就有人是皮炎患者,否则很多人家确实不常备。

“以前我弟……就是张信和,他小时候也容易过敏,去河里游泳或者怎么的回来有时候会起疹子,医生就开了这个回来涂,没用完就剩了一管在这儿。”

卤米松软膏属于激素类药物,有一定的副作用,因此使用不能过量,所以张信礼沾得很少,给林瑾瑜涂的动作也很轻。

林瑾瑜道:“那得多久之前的事儿了啊,我说……你这个没过期吧?待会把我毒死了。”

张信礼抓着他脚踝,抬头瞪他:“说了别总死死死的,过期了会拿来给你用吗?”

林瑾瑜晃荡着另一只脚,踢了下他肩膀:“你还真够迷信……这药保质期也就一两年吧,你弟家不是不在这儿吗,怎么你们家还备了他用的药。”

“保质期36个月,还有一个多月过期。”张信礼接着给他擦药,头也不抬道:“他爸妈以前都不回家的,家里没人,就送我这儿让我带,后来读中学了就住校了。”

林瑾瑜若有所思道:“哦……三年前他也就十岁出头吧,那时候你多大呀,也就十五,没比他大多少,让你看孩子……”

张信礼抬头道:“我也没比你大多少,我不照样看着你吗。”

林瑾瑜撇嘴:“我又不是孩子。”

张信礼给他两只小腿上都涂好了,翻身上床道:“我看你很孩子。”他说:“头抬一点,还有脖子没涂。”

林瑾瑜的不服都写在脸上:“你才孩子,你十七岁巨婴。”他把头偏过去一点,侧着露出脖颈,好让张信礼上药:“哎,你十七满了没有啊?”

“满了,”张信礼手指尖粘着白色的膏体,轻轻在他脖颈间的皮肤上擦过:“就你来这儿的前几天。”

“这么说你跟张信和其实是一起长大的咯,”林瑾瑜道:“真亲密呀,难怪你那初中作文本里都有他的身影。”

“能别提作文吗。”张信礼的指尖温热,擦过林瑾瑜皮肤时带起磨人的痒意,林瑾瑜想抓又不敢,只能硬生生忍着。

“我不提作文,那你也别提小孩。”林瑾瑜说。

“不。”张信礼回得干脆利落。

林瑾瑜不可置信:“为什么?”

张信礼不紧不慢道:“因为你本来就小孩,三十分钟不看着都能惹出事儿来。”

“我那是见义勇为,”林瑾刻伸长手臂把他的枕头捞过来攻击他:“你说谁小孩,说谁小孩?”他一边揍一边说:“我看你是……”

“别闹别闹手上有药,”张信礼一边拿手挡一边道:“待会儿粘到枕头上了……”

林瑾瑜不听,依旧我行我素。

如此被揍了五六下,张信礼不堪其扰,也抽了另一个枕头过来挡他的枕头,挡着挡着不由自主回击起来,两人各拿着个枕头当武器,你来我往打起了枕头大战。

砰砰砰刀光剑影,双方各自生生把个枕头舞出了绝世神兵的感觉。林瑾瑜使的类似于什么落英剑法,千招万式变化无穷,出击频率快而又快,张信礼则属于降龙十八掌那一类路数,被动防御,招式不多,但偶尔出击势大力沉。

两人一打上头就顾不得什么伤不伤药不药的了,张信礼起先还想停,后来收不住了,干脆放弃抢救,松了刹车打了个痛快。

“我靠我靠!”林瑾瑜一边打他一边躲闪道:“别打脸!你别打脸!”

“你说不打就不打,我还指哪儿打哪儿是吗?”张信礼不理,继续进攻。

“你手手手,我是担心你手!使那么大力待会又出血!你轻点!”林瑾瑜拿枕头挡在自己脸前,胡编乱造道。

最后是忽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拯救了他,林瑾瑜一边抵挡进攻,一边把自己手机薅过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忙一手拿手机一手对张信礼比嘘道:“嘘!我妈我妈我妈!”

张信礼看着他,总算停了下来。

林瑾瑜忙接通了电话,道:“喂,妈?”

电话那头传来林妈妈温柔而关切的声音:“小瑜?在干什么呀?这段时间在那儿还好吗?”

她今年已经三十好几了,奔四的人,却不大显老,留着漆黑的长发,出去谈生意时总扎成高高的马尾,橘棕色的眼影细长,亮片扑闪扑闪着光。

“挺好的,”林瑾瑜说:“你怎么才打电话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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