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姗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 第二十二章 半真半假,听说你要气死我,余姗姗,起点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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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李明朗好像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衫不整”,又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的打开白色的大礼盒,从里面拎出一件纯白色的衬衫,利落的穿在身上,然后一颗一颗的系上纽扣。
他的左手灵巧的系上右边袖子的袖口,轮到右手时,却显得不太灵活,甚至是迟缓的。
我这才想到,李明朗那天在我家小厨房做饭时,似乎也是左手拿筷子的。
他是左撇子?
我走上前几步,问他:“需要帮忙么?”
他匆匆抬头看向我这边,眉宇紧蹙,似乎正在和自己的右手较劲儿。
我只好走了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工作:“我来吧。”
李明朗默不作声,任我为他系上右边的袖口。
我边抚平那袖子上的皱褶,边问:“你是左撇子?”
抬起头时,正撞见那双幽深的眼睛。
他缓缓垂下眼,回身去拿领带,套在脖子上:“不是,我右手受过伤。”
我直愣愣的看着他背对着我打领带的动作,突然之间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直到李明朗穿衣的动作停下来,转而拿起盒子里的西裤,然后他的手似乎在半空中顿了一下,回过头看向我时,眼神古怪。
我这才醒过神来,立刻说:“你去里面换吧。”
李明朗一言不发的走了进去。
我虚脱了一样瘫坐在旁边的沙发里,但是下一秒我就尖叫着跳了起来。
我忘了有针了……
李明朗走出来时,我正捂着自己的后腰呻吟。
他走了过来,将我拉起来,低头一看,道:“怎么还有只针?”
我说:“刘备出去了,一会儿回来,他叫我先别乱动的。”
“就你这性子,怎么可能不动?”李明朗调侃了一句,扯住我腰间的布料,说:“你先别动,给我一分钟。”
我果然不敢动了。
他指尖的热度,透过轻薄的婚纱,传递过来,时不时伴随着针线缝合的力度,直到他将针取了下来,我回手一摸,后腰的布料上好像多了几针绵密的针脚。
“你会针线活?”我问。
李明朗将针放在一旁桌子上,半真半假道:“小时候经常缝寿衣,练出来的。”
寿衣……
我这件可是婚纱啊……
李明朗从先前脱下的外套里掏出一个日记本,扔进我怀里。
我低头一看,落款是程伊伊,其中有一页里加了一枚书签,截取的部分正好接着上次的台湾之行。
李明朗揉了揉眉心,侧坐进长沙发里,说:“你把余下的故事看完吧,我先睡会儿。”
我这才注意到他眼下的青黑。
他似乎真的很久没睡过一场好觉了。
之后那十来分钟,整间屋子里便只能听到翻页的声音。
程伊伊再遇到刘备,地点不是在时装发布会,时间也不是时装周最紧密的那几天,而是在一个青天白日下,人来人往的闹市。
那天,出租车停在步行街外,程伊伊捧着大包小包一路跑向工作室。
她从没穿的这样邋遢过,连日来的加班赶工,令她皮肉憔悴,萎靡不振,穿着皱皱巴巴痕迹斑斑的t恤衫和牛仔裤,手上的几袋子衣服已经将手心生生勒出几道白印子。
她脚下的速度很快,想快点到达有冷气的任何地方,然后喝一杯热水,暖一暖因空腹太久而酸痛的胃。
东方新天地近在咫尺,眼瞅着还剩下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
距离在缩短,然而明亮的世界也在发飘,地砖反射出的亮光晃的人头晕目眩。
当她终于撑不住,苟延残喘的向花坛边跌倒时,还在想,要是就这样摔死了,她就可以休息了……
然而,一道有力的臂膀,却半路将她拖住,同时扼杀了她的自暴自弃。
只有手里的袋子,一个个滑落在地。
程伊伊半睁着眼看了看地上那些近在咫尺却够不着的东西,又侧过脸顶着日头,迎向那张背光的脸。
“麻烦请你放开我,我要捡东西。”
那人果然撒手不管,任由她跌坐在袋子堆中。
程伊伊气懵之余,忍不住说了一个她并不熟悉的词。
那人却蹲下身来,将手里冰镇的矿泉水瓶,一把贴上程伊伊的额头。
她立刻跟着打了个机灵,这才看清眼前人。
——刘备。
以及,他脸上那副大墨镜里,反射出的那个狼狈不堪的……
自己。
《上海滩》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出自冯程程的口:“有的男人,一眼就足够了。”
自从上回,刘备用一瓶两块五的矿泉水,拯救了濒临中暑边缘的程伊伊,她对这个男人就有一种死心塌地的认定。
她一厢情愿的认为,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你来我往无数擦肩而过,偏偏就让她心里最希望出现的那个男人,撞见了她,拯救了她……
倘若这都不叫缘分,那什么才算?
于是,昏头昏脑程伊伊,忘记了一条亘古不变的定律,缘分不仅是“在一起”的硬件配备,更是“分道扬镳”的经典借口。
但在分道扬镳之前,程伊伊的风风火火的倒追行动,成了他们这个圈子里最新鲜热辣的八卦。
不少圈内人都来劝程伊伊:“刘备可不是个好相处的主儿,这浑水你最好别蹚。”
但程伊伊偏不信邪。
还有一些人会说些无关痛痒的鼓励的话:“姑娘,一旦拿下刘备这厮,以后你就是no.1,我们大家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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