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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罐麦乳精还是让李老太做主,拿去给老校长送礼了,那会儿林建国忙着在镇上打工挣钱, 也来不及阻止。

等到林建国回来, 知道了这事儿后, 不管李老太再怎么说,都再也没长时间离开大包山大队了,他得好好守着自己的媳妇儿……

…………

李子涵和王海英对视一眼, 乖巧地上前去挽住了李秋菊的手,笑着点了点头:“嗯嗯,多谢红菊姐了!”

虽然李红菊没有多说,但王海英心中还是燃起了希望,说不定她以后也能去学堂教书呢?那可比锄草轻松多了。

拉着三个人逛了一圈,李红菊把大队主要的一些地方都介绍了一遍,让三个知青对大包山大队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等三人回到了知青点,现在就已经到了傍晚的时候了,临近的几家人已经开始烧饭了,烟囱里飘出了好闻的烟。

“咱们也得做饭了吧?海音,你会做饭吗?我好像不会……怎么办啊?”看着大队长让人送来的,堆得半人高的粮食,李子涵苦了脸。

王海英笑笑:“我会!我在家里做过饭,不过这个灶我不怎么会用,我在家都是用炉子的。”

饶家凯惦记着晚餐,也跟着开了口:“我研究研究这个灶怎么用,如果行的话,我就负责烧火?你们俩做饭?”

虽说现在思想开明了许多,但很多时候还是得顾忌这男女大防,烧火和做饭至少不会接触太多,饶家凯便主动接了烧火的活儿。

王海英把几个粮食口袋拆开,细粮只有两袋,其他五袋都是红薯、苞米和小麦。

“粮食都是粗粮多,那咱们以后就粗细混着吃吧,今天晚上煮红薯稀饭怎么样?菜的话……诶,大队长好像没有给咱们菜呀!”

李子涵想了想,拉过王海英的手:“那先让家凯研究土灶,咱们两个拿一点儿粮食去婶子们家里借一些蔬菜?”

王海英和饶家凯都点了点头,饶家凯赶紧坐在灶门前,尝试着用火柴生火。

等王海英和李子涵换了一小颗白菜回来,饶家凯已经把土灶烧着了,锅里还烧了一小锅水。

王海英赶紧提着菜刀削了好几根大红薯,直接用手托着砍成小块装进锑锅里,又淘了一小把米撒进去,把大锅里的水转移过来。

“家凯同志,你把火引到这边来点儿,这边煮了红薯粥哩!大锅就先不烧,咱们的菜还没有洗好。”

饶家凯点了点头,用火钳把里面的柴火掏出来,又得提防着别引燃了周边的柴火,忙得满头大汗,终于把大部分的火焰分到了另一口灶里面。

李子涵也已经挽起了袖子,自觉地洗那半颗白菜,初春的水还凉地很,这一会儿就把她的手冻地通红。

“诶,你咋就开始洗了呢?锅里还有点儿热水,咱们兑点儿温水洗!”王海英赶紧从大锅里舀了一瓢热水浇进去,参与到洗菜中来了。

“咱们今天就吃一个炒白菜吗?”李子涵搓了搓自己通红的小手,小声问道。

“我刚刚看了,队长分给我们的油也就只有一点儿,所以,咱们大概率不吃炒白菜了,直接做个水煮白菜吧。”

王海英顿时就叹了一口气,崩溃地啊了一声:“啊……咱们来大队的第一顿饭诶,我第一次做饭诶!好吧……我也吃得下,就是有些难受。”

饶家凯也皱了皱眉头,他作为家里的男孩儿,一般也能达到每天一个鸡蛋的生活水平。家里炒菜大多数时候也是会放油的,虽然就那么一点点,但也比纯粹水煮的菜好多了。

王海英和李子涵两人洗好了白菜,王海英掌勺,把白菜梗倒进大锅里翻炒了一会儿,加了一点点水进去,很快,白菜梗里的汁水就出来了,空气中飘着浓浓的白菜清甜的味道。

王海英又把白菜叶下进去,放了些盐,等白菜都炒好了,又在锅边淋了些老陈醋。

老陈醋是队里自己酿的,大队分过来不少,味道纯正,酸香味儿十足,闻着便唇齿生津。

一道无油简易版的醋溜白菜做好,王海英把菜盛起来,李子涵也洗好了碗,把红薯稀饭舀上。

这个院子没有堂屋,但厨房的空间很大,里面也搭了一张小桌子,三个人围在小桌子旁边,吃起了来到异乡的第一顿饭。

李子涵吃着碗里的醋溜白菜,虽然没什么油水,但总算不是寡淡的水煮白菜了,酸溜溜的,吃起来也很下饭。

不过吃着吃着,还是有点儿感慨,从今往后好几年,自己都得过这样的日子了吗?

王海英倒是吃得很香,他们家一直以来的伙食也和这差不多,而且到了这边,没有以前每日不停的争吵和阴阳怪气的挖苦,她的内心倒是平静了许多,在遥远的异乡感受到了片刻的安宁。

饶家凯虽然也不太吃得惯这缺少油水的菜,但比起李子涵来说还是要好上不少,他已经过了长身体的年纪,也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了。

一顿简简单单的晚饭过后,饶家凯提出要洗碗,三人分配了轮流洗碗的顺序之后,就各自洗漱完回房间休息了。

躺在暖和的被窝里,李子涵和王海英都是一片安宁,一个心中默默计算着未来,一个被往日里感受不到的温暖催眠,最终,两人都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三个人就早早地起来,去队上的打谷场集合,他们的知青生活,就此开始了……

背着背篓和几个孩子们割了一上午的草,还把自己的衣裳勾破了,李子涵内心无比崩溃,只想着要快点去大队长家看看,能不能换个工作,去纺织合作社帮忙,就算是一天只要割草的工分也好啊!

打定了主意,李子涵一吃完饭,把下午的草割完,就趁着大家都还在上工,悄悄回到知青点,找出了父母给她准备的礼物。

一罐婴儿奶粉和一个玻璃的奶瓶,这两样都是不常见的东西,她父母也寻摸了好久才拿到,就为了她的知青生活能轻松一点儿呢。

背上东西,李子涵又在上面铺了一层青草,背着东西去了村尾大队长家。

等李子涵到了林家,林建国和秋爱华也已经下班了,林远志倒还没有放学,两口子正一起忙活着晚饭,秋爱华在厨房里忙,林建国抱着小林悦在堂屋择菜。

听见了外面的敲门声,林建国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抱起小林悦去开门。

“谁啊?”到了门前,林建国也没随随便便就开门,先问了一句来人是谁。

李子涵的心咚咚咚跳个不停,颤着音说道:“大……大队长,我是李子涵,昨天新到的知青,有件事儿想问问。”

林建国听了,直接就拉开了院门,也没再关上,虽说自己的媳妇儿也在家,但院门最好还是得敞开,免得那些婶子婆娘们传闲话。

进了门,李子涵先把背篓放下,掀开上边的一层青草,摸出了下面的两样东西。

还不等李子涵说话,林建国就变了脸色:“李同志,你这是干啥来了?想考验我这个大队长呢?”

林建国没想到,自己才当上大队长一年多的时间,就遇上了这样的事情,他这就要受到考验了?

李子涵把东西放在桌上,诚恳地说:“大队长,我知道,你是个正直的好同志,不过我这次来,确实是有事情要求您!”

这时候,秋爱华进来了,把那两样东西塞回去,冷着脸道:“有啥事儿可以直接说,别拿这些东西来玷污咱家建国,你这才是在害他!”

李子涵赶紧摆摆手:“不……不是的,这是给大队长的女儿准备的礼物,看,这一罐是奶粉,这一个是奶瓶,大队长,你就收下吧!”

林建国摆了摆手:“说吧,你这刚来,就遇到了什么难处?咋就求到我这里来了?”

王海英把自己的袖子抬起来,亮出外套上的那个破口,道:“大队长,不瞒你说,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干过割草的活儿,你看,今天就去了一天,那树枝就把我的袖子割破了……大队长,听说你们这里有个纺织合作社?要不我去那里帮忙,也只给我割草的工分就行!”

秋爱华瞅着她那袖子,叹了一口气,这新来的女知青,身上这件衣服可光鲜体面了,现在就猛地破了一个洞,让秋爱华瞧着就觉得可惜。

秋爱华道:“你把东西拿过去,咱们不搞这一套,只要你愿意的话,我去给你说和说和,应该也能去纺织合作社帮忙,不过那工分,每天还是只有三个,也不算纺织合作社的正式女工,那年节的福利都是没有的啊!”

李子涵点点头,她可不在乎工分的多少,只要能有个轻省些的活计干就行。

见她点了头,林建国也严肃着脸说:“李同志,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我还是得说一句,要是年尾你的工分不够,还是得给大队交钱才领得到粮食!你好好想想,到底要不要去纺织合作社!”

李子涵狠狠点了点头:“大队长,我愿意!就算是工分少,我也会把钱补上,保准不占大队的便宜!那这事……”

“那你明天早点儿起来,去村口等我,我带你去纺织合作社去,就帮着去……算了,以后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工作适合你吧!”

李子涵点了点头,托了托手里的奶粉和奶瓶:“那这些东西还是给大队长吧?咱们吃了也没用。”

秋爱华却摇了摇头:“不,你带回去,咱们家建国清正了一辈子,哪能为了你毁了自己的规矩?”

第五十章 消息

李子涵点了点头, 把东西又放进背篓里了,眼看着大队长家已经快开饭了,自己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于是赶紧起身告别。

秋爱华把她送走, 便迎来了林建国的念叨:“你刚刚怎么就答应她了?纺织合作社容得下她糟蹋吗?我可知道, 她忙活了一上午, 比几个孩子割的草都少, 可能磨洋工了!”

秋爱华笑了笑:“这孩子是城里来的,看着家庭也好, 恐怕受不了农活的磋磨,而且我看她穿衣打扮也挺好看,说不定能帮咱们纺织合作社设计出新的衣裳呢?”

有了这个理由, 林建国才没有再追究,要他看啊,这些城里的娇气姑娘们就不该来,平白受那么多罪不说,搞不好还给大队添麻烦。

但这事儿可不是他说了算的,而且他一个小老百姓,想的肯定比不上那些大领导, 说不定知青下乡真有什么好处筹划呢?

“诶,刚刚那闺女拿过来的是奶粉吧?那那个小玻璃瓶又是什么?我以前还没有见过哩!”

林建国回忆了那玻璃瓶的样子,灵光一闪:“诶, 她刚刚不是说叫奶瓶吗?是不是用来喝奶的?我瞅着好像上边有个小吸管呢, 咋了?现在不舍得了?”

秋爱华笑笑:“哪会不舍得, 就是好奇一下嘛,你说城里的孩子咋就这么金贵,还有专门用来喝奶粉的玻璃瓶子, 我瞅着那瓶子这么精致好看,肯定不便宜!”

林建国叹了一口气,和天下大部分的父母一样,自从有了孩子以后,就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

李子涵到了知青点,另外两个知青已经回来了,一个在厨房里烧火,一个在院子里择菜。

王海英看到了李子涵,赶紧放下手上的菜篮子,好好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海英一遍,看她浑身上下都好好的才放下心来。

“你哪儿去了?咋现在才回来?累了吧,刚刚烧了开水,给你晾了一碗,快去喝吧。”

李子涵心中一片妥帖,点了点头,把背篓放下,端起晾凉的开水一饮而尽,她走了这么久,这会儿也渴了,一碗凉开水浸润到心里,泛起阵阵甜意,在异乡他处,有了这么一位时刻记挂着你的朋友,便仿佛什么都不怕了。

喝完了水,李子涵也赶紧洗了手进去帮忙,三个人很快就合作做好了一顿简单的晚饭。

吃完了晚饭,李子涵把背篓里的那一罐奶粉拿出来,既然大队长不收,奶粉也不能浪费,李子涵索性拿出来,打算当做三个知青的营养补给。

现在每天都吃些粗粮素菜,肉和鸡蛋可见得不多,还好队里说了,过几天就得送三只母鸡过来,要是养得好,每人隔一天还能有个鸡蛋吃。

“这是我爸妈让我带过来的一罐奶粉,咱们可以每天冲一些喝,可以补充蛋白质,免得营养不良!”

王海英正奇怪呢,李子涵咋神神秘秘地把三个人凑到一起,就见李子涵掏出了这么大一罐奶粉。

她赶紧摆摆手:“别别别,这奶粉可是精贵东西,你还是留着自己喝吧!我可不要!”

她以前见过奶粉,弟弟小时候妈妈奶水不够,专门托了认识的亲戚去供销社买了一罐,听说死贵死贵的,妈妈甚至都有些舍不得给弟弟喝,想着能多喝几回,每次都兑了许多水,这么金贵的东西,咋能随随便便就喝李子涵的呢?

“咋了?咱们能凑到一起,就是朋友,这奶粉再多放可就过期了,你们舍得就这么让它坏了?好了好了,我去冲三碗,你们也给我乖乖地喝下去!”

说完,李子涵就端出来三个小碗,把奶粉罐子打开,每个碗里都舀了两勺。

王海英看着,心疼地直皱眉,这么好的东西,咋能一下子就放这么多呢?

“好了好了,快喝快喝!这可是我亲自兑的,保证奶香味儿十足!”

王海英也试探着托起了碗,碗里的开水已经变得奶白奶白,还有一些泛黄,散发着牛奶特有的香味儿。

原来牛奶是这个味道……王海英试探着喝一口,有一点点腥,甜甜的,味道很奇妙,却是记忆中没有过的馥郁芬芳。

饶家凯也利索地端起一碗牛奶,他以前也喝过,但这一碗牛奶和他喝过的不一样,明显更加纯粹好喝……

他悄悄看了一眼李子涵的小脸,又想起路途上的一幕幕,这位知青同志,似乎很不平常呢……

咽下了最后一口牛奶,他盘算着以后的生活,自己的前程,不由得敛下双眸,心中暗自做出了一个决定。

喝完了牛奶,今天轮到李子涵洗碗了,饶家凯却站起来开口:“今天我帮李同志洗碗吧!谢谢你的奶粉,味道很不错!”

李子涵也乐得不用动手,对饶家凯笑了笑:“谢谢家凯同志,今天我累了一整天呢!那就多谢你啦!”

说完,李子涵就拉着王海英去洗漱,准备早早地休息了,她今天割了一天的草,跟着几个小朋友翻山越岭的,的确是累极了。

“诶,对了,你今天下午去干啥了?咋这么晚才回来?割草也不容易吧,我给你说,今天我和几个大娘一起锄草,那草根有那么长,可把我累得半死,还被几个大娘嫌弃了,说我做事儿慢,唉……也不知道这知青的生活什么时候才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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