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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风时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发现了一条来自金兰殊的短信。

“金兰殊:明天交方案!”

宋风时真的是眼前一黑,只叹息说:“不是每个老板都和你一样,知道员工是需要周末的!我这下真的要回去继续加班了。”

“噢,那太可惜了。”刘易斯顿感惋惜,又说,“那你想去哪儿加班?回家吗?还是回公司?”

“资料很多在公司,而且很多机密文件不能带走,我还是回公司搞吧!”

于是,刘易斯将宋风时送回了公司。

蹲在柱子背后的金兰殊看到宋风时回来了,便感叹自己的机智无双。

金兰殊瞅着刘易斯开车走了,便又给宋风时发了条短信:“算了,我忘了明天周末,你还是回家休息吧!”

刚回到公司准备打开电脑的宋风时对着空无一人的总裁办公室激情辱骂了总裁超过半分钟。

宋风时回到了x酒店,倒头便睡。

他醒来后,看着空无一人的枕边,忽被一阵剧烈的空虚侵袭得狼狈不堪,伪装的冷静土崩瓦解,他仿佛怕冷一样蜷缩起来,如同哭泣的虾米。

说起来,他还是爱着金兰殊啊。

这个认知让他无比挫败。

他呆坐在梳妆柜面前,随手打开了抽屉,便看到一瓶淡黄色的香水。

是金风。

金兰殊送给他的ai订制香水。

思君明月夜,火落金风高。

想你的夜晚,秋天的风很冷。

宋风时木无表情地拿起了那瓶香水,机械地喷了两下。他并不是故意为之,只是他习惯了每天起来喷一喷这瓶香水,即使是离开了金兰殊以后。

这就和拿起了牙刷刷牙一样,是早晨盥洗的一个步骤,他已经忘记了这个动作的含义了。

但是当兰花的幽香席卷而来时,宋风时才终于意识到什么一样,眼睛被浸湿了。

失恋,就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

身边的每一件小东西,手上做的每一件琐事,都能让你立即想起不该想起的人、事、物。

天罗地网,无处可逃。

宋风时披上了围巾和厚毛衣,试图遮掩喷上身上的香味,但因为身体变得温暖,气味反而更明确了。

“也许我应该去洗个澡。”可是宋风时又有些眷恋这股味道。

他知道,洗过这个味道之后,他下次会记得不再喷这个香水。

这就意味着,他会有很久的一段时间,无法闻见这个香味。

宋风时漫步目的地走在街头,看到单身的人,想到自己单身,看到成双的人,想到自己落单……

真是可怕。

失恋这件事情。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想:还是别让自己闲着了,闲着就爱胡思乱想,赶紧回去加班吧。

加班还能挣点加班费。

宋风时在x酒店的餐厅里吃过了早午餐之后,便回到了“云想”加班。

在宋风时打卡之后,金兰殊也在同步到手机的考勤系统上看到了宋风时的头像亮起。

“周六还加班呢。”金兰殊盯着手机屏幕。

系统上,宋风时的头像是宋风时的职业装照片。

事实上,公司的着装规范很宽松,宋风时平时倒是穿得比较随意。照片上的宋风时则穿着黑白西装,还梳了个油头,脸白似傅粉。当时,金兰殊还取笑,说:“你这是正宗的‘油头粉面’。”

宋风时还没好气地说:“是了,我油头粉面,您呢,天生丽质。您拍照的时候千万别梳洗,就粗服乱头,亦不掩国色。”

金兰殊还真的“粗服乱头”了,穿着平常的衣服,头发有点凌乱的,上了照片竟然也很好看。

宋风时还真的怒了,专门跑到了人力资源部确认金兰殊有没有作弊p图。

“没有啊。”人力资源的人说,“金总的帅气是真的。没办法。”

也没有人规定了嘴臭的人脸不能美,是吧?

金兰殊还拿这个跟宋风时嘚瑟了好几天,一大早起来对着镜子说:“怎么办呢?我到底还要不要打扮呢?这样会不会让别的男人没有活路?”

宋风时白他一眼:“你口那么臭,一张嘴就叫所有人没有活路了,还需要靠脸?”

金兰殊认真严肃地说:“别胡说!我可没有口臭,医生都说没有!”

宋风时还不知道金兰殊为了“口臭”这件事专门去看了医生了,做了检查一切正常。金兰殊不断质疑一声的专业性,医生最后忍无可忍,说:“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家人说你口臭,是指你说话难听、言语刻薄!”

金兰殊立即明白过来,恍然大悟:“对啊,这个可能很大啊!医生,看来你还是有些本领的嘛。”

现在,金兰殊看到系统上宋风时的照片,便是另一番心境了。

宋风时在加班啊。

金兰殊梳洗了一下,便准备出门。

郑秋淑叫住了他:“你去哪儿?”

金兰殊说:“我回公司。”

郑秋淑不悦地说:“又加班?”

“嗯。”金兰殊含糊地应答。

“你还想着加班呢?”郑秋淑恨铁不成钢,“小宋呢?小宋你追回来了没有?”

“那天你也看到了,我都跑出去一条街地追了!他实在要走,我有什么办法?”这件事说起来,金兰殊本人也相当焦躁。

郑秋淑却疑惑:“我看小宋也没有忽然就与你恩断义绝的意思啊,你既然追上去了,再说两句好话,我看就没有不成的。是不是你没有说好话,反而说了歹话?把他气走了?”

“怎么可能!”金兰殊断然否认,“我好话都说尽了!”

“怎么可能!”郑秋淑却也持反对意见,“就你能说出什么好话?”

“我说了,就是说了!”金兰殊完全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又道,“所以我现在已经转变策略了。”

“就你还能想到什么好策略啊?”郑秋淑一脸狐疑的,“可别是什么馊主意吧。”

“我可是商业奇才,想的策略都是黄金点子!你根本不懂!”金兰殊被郑秋淑这样看扁,实在生气,甩脸子就走人了。

金兰殊气鼓鼓地开车回到公司,风风火火地上了顶层,却发现这儿空无一人。他没见到宋风时的身影,很有些失落,但见宋风时办公室的门是开着的,便也踏实了。

他走到了茶水间,便发现宋风时正在冲咖啡。

宋风时听到了有旁人的脚步声,便抬起头来,看到了金兰殊也是一怔:“是你……金总。”

金兰殊听到“金总”两个字,细不可闻地叹了一声。

想起来,他们也算花了些力气,才让彼此不再以“小宋”与“金总”互称,不想一下子又倒退回去了。

“嗯,小宋,”金兰殊说,“怎么你也回来了?”

宋风时说:“我想着快点出方案比较好。”

“嗯。”金兰殊点点头,也不知该说什么。

茶水间里飘满咖啡浓郁的香醇气味,掩盖了宋风时身上“金风”香水那淡淡的兰花气息。

宋风时局促地紧了紧围巾,唯恐香水的气息泄露了自己的软弱。

而金兰殊也是自顾自思考着,需要装酷的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显得比较酷。

作者有话说:没有第91章 。因为之前发了重复的稿子,删掉了一章,所以序号有点不对。

第九十二章

装酷是一门学问。

金兰殊拗了很久的造型,以至于宋风时甚至想送他一本《腰间盘突出的科学养护》。

宋风时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继续工作,甚至想着,既然金兰殊也在,那他索性不离开办公室了。

金兰殊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颇感无聊,又想去看看宋风时,却又按捺着这股冲动。

要酷一点!

金兰殊这么对自己说。

你是空谷幽兰,应该待人攀登采摘!

金兰殊陷入了一种奇异的纠结之中,这对他来说是从未有过的。

他是那么的志在必得,在公司兵荒马乱的时候还可以指挥若定。

现在却是急得团团转,却又竭力拉回自己最熟悉的状态。

只是,无论何等努力,都徒劳无功。

宋风时好像无法意会他的情迷了。

“嘀铃铃”——

金兰殊看着办公桌上响起的电话,还是愣了几分钟才回过神来。

他接起电话:“谁?”

“老板,您在哪儿呢?”欧文问道。

金兰殊说:“我在公司加班,怎么了?”

欧文便说:“那就好了,我正想跟您汇报工作的事情。”

“什么事情?”金兰殊听着欧文的语气,就知道工作又出岔子了。这个公司之内,无论谁遇到困难都可能着急,但金兰殊从来不会。

金兰殊只想,好像工作上任何的难题都比不上宋风时一人之力制造的谜题使他困扰。

“是这样的,我们不是打算在迪拜开店么?”欧文说道,“但是迪拜购物中心那边好像对我们的品牌没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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