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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夏日将至,整座城御风而行。
一开窗,万户千门入目。朱砂红、金砂黄的古意建筑混搭一处,将整片滨河路点缀得更美。
这条河滋养着城市的命脉,围绕人间,生生不息。如今它水流变慢,仿佛想停下来告诉风堂一些秘密。
他也一直记得,这是自己初出社会的起点。
事物的味道,我们尝得太早了1。
岑七今日做局,人都还坐在轮椅上,说要在河鲜馆吃河豚,请了几个“哥们儿”来。至于这个“哥们儿”为什么带了引号,这是风堂心里下的定论。
因为岑七请了他,那这就不是一场单纯的“饭局”。
“河豚,看看。”
岑七夹起一块河豚皮,放在鼻尖闻闻,神秘道:“毒素都在肾脏和眼睛。”
他身边的一个人跟着附和:“七爷说得对,这可是难吃到的好货!一般餐馆都不敢做。怕出事儿。哎,前年是谁在东区吃了只没处理好的河豚,当场昏迷,送到省医院去,都没抢救过来。”
“还是在应酬局上呢,”岑七嚼一口,眼眯成缝,“哎哟,堂少,你说这算’因公殉职’么?”
风堂一直在听人讲话,这被点了名,端起茶杯,说:“你说的是温二哥?那可是好干`部。”
岑七被堵一句,这话题再说下去就不妙了。
他喊来身边的手下,端过风堂的碗,要服务员赶紧先给他上一盅河豚汤。
风堂说多弄些白豆腐,少要点儿鱼肉。岑七一边扇扇子一边喊热,说这哪成,不就是来吃河豚的么?
白瓷碗盅一推到眼前,桌上众人继续交谈,服务员还在分盅。
风堂捉筷,正准备喝一口汤,发现自己盅内,似乎有一颗河豚的头。风堂心里一惊,默不作声,用筷子翻转过来,俨然见着那头上,一对明晃晃的河豚眼睛。
再一翻,还有张带刺儿的河豚皮,薄而窄。
风堂努力忍着火气,吞下那张河豚皮,把汤盅合上,伸手去取茶水。岑七瞄到了,讶异道:“堂少,怎么不吃了?”
“吃了,”风堂喉咙间还存有小刺刮过的触感,略微发哽,“我吃好了。”
饭局一完,风堂吃得浑身发凉,几乎是逃出河鲜馆的。
上自己那辆奥迪之前,他神经质一般把车挪到路边检查好久,确定没问题才敢走。
他头上的“皇冠”太重,肩上的“背包”太大,压得不能翩翩起舞。
自己像一张纸,在被人揉搓。
混了这么些年,他头一次感到分外无助。
他怄,怄得脖筋凸股。
他连开车的心情都没有了,掏出手机给封路凛打电话:“你在哪?”
“执勤,快下班了。怎么了?”封路凛说完,感觉到他语气里的不悦,“饭局吃得不开心?乖,我来找你。”
风堂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因为封路凛把他的想法全揣测出来了。
对,他就是需要这个男人。现在,立刻,马上出现在他面前。
来找他,来抱紧他。
“我本来,想给你写情书的,在护城河边,”风堂握着手机,把车窗摁下,“但,我现在反悔了。我决定退出情书界,以后再也没有狗屁不通派了。”
“怎么不写了?我倒想听你念给我听。”
“我叫给你听,”风堂说,“我们开房吧。”
2000字和谐,老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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