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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邵晋成说,上边儿来了个人物。

那个人夹的黑皮公文包很有意思,引起不少人注意。

“公文包”这东西寓意特殊,分真皮仿皮,地位高低不言而喻。但这都是九几年流行的物种了,居然还有人在用。

风堂说,这你就不懂了,人叫念旧。

那些人就是这样的。被提`拔了还要回乡镇做指导,这叫“不忘本”。

“我们单位那拨人,坐办公室敲键盘的文职争先恐后,要下乡考察的累活儿全让给新来的。那小姑娘回来脸都晒皱了,哎哟。”

邵晋成抱怨一句,不再多言。

他也明白,自己座下“含金量”还需要加固。

他是全市最年轻的团委书记,无数双眼睛都盯着他不放。俗话说宦海沉浮,祸福难测,“德”为立人之本,乃为官之道。

口无遮拦,难成大事。

“谁掌勺谁吃饭。行了,打住。”

风堂摸牌,“要我说,还是从商好……成哥,你看贺情,现在天天玩儿得自己姓什么都忘了。改名叫‘应情’算了。”

贺情懒得反驳,接嘴道:“哪儿能啊?现在实体经济不好做,二手车越来越难!哦我是卖一手车的,我男人才是卖二手车的。”

“你把你们俩那两千多万的婚房卖了,搞餐饮去。现在餐饮赚钱。”

“卖不掉!这么贵的房子,产权才四十年,我都觉得他吃饱了撑的……”

贺情愁着掐烟,眉心拧成一团。

父母们都会想要把一个“完好”的企业交到孩子们手上,贺情当年接手时,企业也非常稳固。如今四年过去,位置是坐稳了,但大问题没有,小毛病不断,又无能为力。

迟刃青听他们讲,难得他一个“飞扬跋扈”的人还沉思起来。风堂注意到他情绪不对,问道:“你怎么了?”

“想起我哥,哎。其实在外做生意的人,谁都不容易。”

迟刃青是次子,上面还有个哥哥。

才接手第一年,迟刃青把自己公司败得一干二净。二代心气高,长辈想交班,但又不肯放手。重任落到次子身上,那自然是老大做垮了屋。

风堂偶尔问起迟刃青的那个哥哥,迟刃青只说他在外地上班,很久没回过市里。

迟刃青说想搞个私人会所,不对外营业,请大厨掌勺,茶全要上好。装修巴洛克,风格波西米亚,名字就叫凡尔赛。

风堂损他,巴黎皇湾不够你住,还玩儿到凡尔赛去了?厨师呢?

迟刃青说,请做火锅的。风堂无语,这不得请西餐么?

迟刃青一点儿都不在意,说这叫混搭,反差萌知道吗?西餐吃不惯嘛。

他们这群二代创业简单,维持太难。

外人总说他们资历不够,不愿意合作,给钱都多是看在父辈面子,时间长了,极易产生“自卑”心态。

但风堂觉得,二十四岁有二十四岁的做事方式。每一代人都不一样,看待问题的角度也有所不同。

风堂经常到车行楼顶的露台抽烟,想点事情,拿手机在群里发几句感言。

贺情常在群里回复他,你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呢,你看有谁为你着想过吗?

有吗?风堂想了想……真正对他好的,不多。一般要么冲权,要么冲色,前几年还冲点儿财,近几年全冲他这副皮囊和“谁谁谁的儿子”外号,时常打扰。

这一拨“坦白局”散完,风堂说自己能开车回家。他跟众人道别后,遛着弯儿在市中心广场的楼盘停了车。这里又修了个大写字楼,是上次孟森来看过的盘。想到此处,风堂又“艳羡”起来。这人浑是太浑,但该享受的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也享受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过得可比大多数人都舒坦。

可“正邪”总得有人去分辨。

他把烟掐了,关上双闪,车内一片漆黑。风堂表面上“咄咄逼人”惯了,难得清净,倒格外喜欢独自静坐。最近市里不少机`关的车都换成了红旗h7,他这奥迪还即将成为“绝版”。

一根国烟抽完,风堂呛了一鼻子味。

他掏出手机一刷新,看封路凛才发了条朋友圈链接分享:【想知道男人征服你的原因?速度点进。】

风堂:……

他深吸一口气,迅速评论:你什么毛病?????征服谁啊你???

再一刷新,封路凛删了,发来消息解释。

泡泡堂:我

泡泡堂:想发给你

泡泡堂:结果发到朋友圈了

玩:可能是哦

他闭眼养了会儿神,想把封路凛从手机里捉出来。可思虑过后,他又盯住手机,犹豫了。

爱不应该太满,也不能太深。适当就好,要避免自己成为对方的包袱。这是他看过好多对儿之后,得出的经验。但都互相走`火三四个月了,“物极必反”这个词,在他和封路凛这里并不适用。

他身处黑暗里,感官更加敏锐,想起被封路凛进入的触觉——

后来风堂想了很久,应该不是说封路凛技术有多烂,而是自己太难伺候。

“今天五月二十七号。日历上说,忌行尸走肉。”

风堂拨了电话过去。

他一边说着,一边舔舔唇角,像干涸了许久,“但街上行尸走肉的人太多了……我们做点不一样的吧?丧尸你知道吗?它们能爬高、能跳跃,跟跑酷一样。”

封路凛说:“你想怎么玩?我陪你。”

“我带你去一个,”风堂眨眨眼,“秘密基地。”

所谓秘密基地,就在市中心广场旁边。

那是一处极高的写字楼中心,楼顶有个大天台,还放着一些废旧的器械。

明明是风堂带他避开安保人员悄悄前往,但爬上顶楼时,倒成了封路凛牵着他在走。

从上高层后,封路凛的手就没松开过他。

两个人一起爬梯、翻上顶楼,再过了一面用铁丝缚成的墙,重重地落到天台地面。

封路凛环视一圈,确定这地方明显已被扔弃多年,地上脚印凌乱,尘灰遍布。

风一吹,就散了。

风堂领着封路凛寻了块空地,两个人就着栏杆边缘准备坐下来。因为有点洁癖,风堂还在上楼前买了份报纸。

看他扫扫灰,一屁股怼上去,封路凛说:“你就只买张这么大的?”

“想你坐近点儿,”风堂指了指腿侧的空处,“快。”

两个人坐下来,开始望脚下一片盛世夜景。

他们身下,是目前市内中心最高的建筑物。

虽然说脏且乱,但特别适合俯瞰全市。

这里不如电视塔高,可地处全市正中心,放眼望去,满目楼宇林立,灯火通明,高楼大厦鳞次栉比。

如峰险峻,如海汹涌。

连地上那些奔跑的小车,都化作夜幕里的萤火,渺小而平凡。

城市常被人比喻成“森林”,而人类又何不是洪水猛兽。

谁能想到呢?

一个如此繁华的大都市,它的城市建筑最高点,竟然是一片狼藉、无人问津。

“城市真的很大……大到我不知道,是它太大,还是我太小。”

风堂慢慢开口,“我以前不懂事,从没觉得’社会环境’有多么了不起……你知道的,曾经论职位,在这里最大的就是我爸。我就感觉这座城是我的家,得好好爱护它,守着它。”

他说着,忽然笑起来:“风准以前是粮食局的。贺情老怕惹着我,他就会被饿死。你说他傻不傻?我小时候,看见什么林业局、民政局,教育局的叔叔,我也害怕。总感觉教育局的最恐怖。我还在饭桌上求过他,少给我们布置点作业。”

封路凛问:“然后呢?”

“他说不归他管……我小学门口有颗树,快枯死了。我跟林业局的叔叔说,能不能把它养好点儿啊?”

风堂说完,托腮道:“嗳,不过我就没见过公安局的。工种原因吧?对于部分人来说,他们和他们的家人长期处于危险中,我特别崇拜。你说,他们身边的人,是胆子特别大,还是胆子特别小啊?这种情况长大的,一般就两个极端。”

封路凛看着他,没说话。

胆儿大的吧,大到敢把你风堂都给拿了。

晚上就不该看夜景——

人一旦意识到自己的“渺小”,是好事也是坏事。

不同城市,气质不同,给人的感觉也就不一样。

风堂现在坐于高楼之上,半边脸被四面八方的光照映得忽明忽暗。

他双臂撑在身侧,腿脚搭在露台边晃荡,有如步在云端。

封路凛忽然想伸手,把他抓紧一些,再紧一些。

“你是交警,你最清楚不过了……”

风堂像察觉到他的目光,往他身上靠了靠,继续说,“你看路上那么多车,其实那也是一个个家庭。不是只有不动产才能被称之为’家’的……车也一样啊。车甚至更脆弱。”

封路凛决定跟他交流起来:“对,现在小康家庭一般就一辆车,共全家出行用。大多数是紧凑车型。可一出事故,就难有转机。”

“很多人理解不了你们玩儿车的,但我可以。我当年高中玩摩托,我爸追着我打了两条街。”他边说,边试着去握风堂的手。

你看这个人。

表面做着心冷自私,手掌心却这么热。

“说了这么多,有什么用?都不关我事。以前我就是特别爱操心,有好多人来找我帮忙。帮好了就好,没帮好还背地里骂我。贺情跟我提起,我都说……”

风堂不忽然停顿,不想再说了,“可能是有人跟我同名同姓吧?”

封路凛侧过脸,不动声色地把手臂揽上他的肩,很想抱抱这个曾经的“小孩子”。

“你很聪明,也很糊涂。”封路凛说,“太多别人不懂你的,我懂。”

“你是来救我的。”

风堂认命般地闭上眼睛,他近乎顺从地将头靠上封路凛的肩,也不去计较谁弱势谁强势了,谁让他就是矮了那么四五厘米?怪谁嘛。

他做完深呼吸,再用手指抵上封路凛心口,一字一句地说:“我以为……想遇到这样一个人,要等很久很久。等到大起大落?等到四五十?甚至到死都遇不到。”

在这里,可以一无所有,也可以拥有一切。

如今城内高空,夜风见月。

偶有一二缕暖风来得鲁莽草率、极不礼貌,刮得他好疼,好想流泪。

现代社会,终其一生都没有所爱之人的人太多了。

所以,风堂总觉得,封路凛是从未来来的。

但这些话,他望着男人沉寂于夜色的侧脸,怎么都说不出口。有些话要慢慢说吧?慢慢说才有结果,才能一步步地来。

这世上,好物常难留住。

他已过了青春妄想的年纪,见了太多是非爱恨,现在只想再多看几眼当下。就算是终有一别,往后想起来,也会多怀念些。

封路凛忽然说:“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

风堂没反应过来,正要说话,封路凛又出声:“二十七,北方人。”

风堂点头:“交警吗?”

“嗯,特别厉害,”封路凛说,“会照顾人,还认真工作。”

风堂:“还会翻墙。”

封路凛:“还会做饭。”

“还爱乱发朋友圈。”

封路凛笑出来,挑眉道:“我没乱发。”

风堂不管,继续说:“还会扮猪吃老虎,骗感情骗色。”

“不骗你。”

风堂一震,都快要气死了。说实话……他又不是傻子。有些关系,冥冥之中,就是觉得有那么点牵连。

如今自己坐在百米高空,面对着脚下成千上万的“群星璀璨”,他头一次生出了一种身处银河的时空错乱感。

风堂顾不得三七二十一了,红着眼骂他:“封路凛,你他妈撒谎吧?看过八点档肥皂剧么?那些男的一撒谎,声音就变大,你就是口不择言……”

封路凛眼皮都没抬一下,闷闷出声:“你说真的吗?”

这重点找得不对。

风堂火了,瞪眼道:“什么真的?”

封路凛又问:“男的撒谎声音会变大。”

风堂也大声起来了:“对啊!”

咳嗽一声,封路凛把本来就低沉的嗓音压得更厉害。他这段时间在马路上,声音都快喊废了。

封路凛将另外一只手臂也搭上风堂的腰,把他抱得好紧。风堂浑身没了支撑,摇摇晃晃——

像是下一秒,两个人就能从这顶楼摔下去。

感觉风堂紧紧攥住了自己的衣角,封路凛低声笑了。

而他的笑声,出口却已变成悄悄话——

“风堂,我特喜欢你。”

这句收尾时,风堂愣了一下。紧接着,他手臂收紧,下意识将封路凛也抱住了。

他其实,都明白的。

自己心跳的速度原本二十四年如一日,现在却因为眼前的人而加快了好多好多。

风堂那一张嘴讲过太多话,而那些他真正能记住的,往往是说不出话的一瞬间。

有过百感交集,也有怒不可遏。还有现在的缴械投降。

“怎么了?不爱听么?”封路凛嗓子还哑着,忽然慌了。他身上没带纸,只得把下班胡乱塞兜里的白手套扯出来,“我以为你爱听的。”

风堂被布料接触到脸,条件反射地往后躲一下,封路凛以为他觉得手套不干净,又说:“这是我明天用的,新的。你乖啊,先把眼泪擦了。”

“什么啊,谁嫌你了?这是风吹的……丢死人了,操……”

风堂说完,吸吸鼻子,抹一把眼睛,再别扭地转过头。他面朝着满眼高楼,软红香土,小声说:“我爱听!你再说一百遍。”

“把’喜欢’说上一百遍,那就是爱了。”

封路凛问他,“你要听吗?”

“明年,”风堂猛地伸手,捂住他的嘴,又低头看一眼手机,认真道:“明年的五月二十七号晚上九点零九分,你再跟我说这一句。”

封路凛被捂着嘴,还是继续讲:“如果想一年说一遍,还要说一百遍。那也不是爱了。”

“你歪理挺多啊?”风堂感觉掌心热热的,“快说!那是什么?”

封路凛说:“不说,我明年再告诉你。”

“呸,”风堂瞪他,“不说拉倒。”

两个人都在同一时间,迫切地希望时间快一点。希望岁月长河,疯狂地向前奔流,流得头也不回。

刚刚那几滴泪,风堂都觉得是生理反应了……根本下意识地就没控制住。他闷闷地栽进封路凛怀里,脑内一片混沌。

他想了又想,这才掐着封路凛的脸,认真添一句:“我也是。”

封路凛装傻:“你也是什么?”

“我也……”风堂的纯情全用到“告白”这种事儿上了。他喉咙哽了又哽,努力控制住内心澎湃,才说:“那个你啊。”

封路凛根本不买账:“哪个啊?说清楚。”

“喜欢你,粉你,沉迷你,”风堂豁出去了,不要脸了,“爱你。”

“还粉我,要我出道么?”

“不行,不能出道,”风堂一巴掌捂他脸。一巴掌不够两巴掌,凶道:“要么出家要么出人命,不许出道!”

风堂记得封路凛摩托车后座的软硬度,记得“骑士”可靠的体温。

他那会儿,第一次有种想要做“恶龙”的冲动。如果是他,定要把宝藏献给骑士,再放公主回去。

跟什么公主?

跟我吧。

在天台又待了一会儿,风堂才站起身。赶紧跳几下,腿都坐麻了。

他说,现在十一点了,你得跟我再去一个地方。

封路凛怎么也没想到,风堂会拉着自己飞奔下楼,打了个出租跑到市中心的城市雕塑前,要保证他们的爱情。

从车上折腾着下来,两个人裹着夜风又一阵跑。风堂牵住他站定了,隔一条长街仰望夜空里零碎的星点,说:“生活嘛,总得需要点仪式感!”

“行行行,都依你。”封路凛看街上人少,把他悄悄揽住。

风堂脸红起来,感觉封路凛好像特别喜欢动他的腰。他转了个朝北的方向,对着那城市雕塑打量了几次,说:“这是我们这儿的象征,特别吉利。”

他一放松下来,整个人便有股慵懒意味,勾得封路凛目光挪不开了。封路凛凑近些,特来劲儿地掐他腰上软处,哄一般地语气:“要怎么让它见证?”

风堂说:“在这里发誓你爱我,不然天打雷劈!”

封路凛点头,补充一句:“你也说。”

“好!我对天发誓,”风堂立定稍息,盯着那雕塑,认真道:“封路凛爱我!不然天打雷劈。”

封路凛:“……”

他抱着手臂站在一旁,没憋住笑。

片刻后,他站定,挺背,戴上兜里揉皱的白手套。

朝风堂敬了个礼。

1引用书名:石川啄木《事物的味道,我尝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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