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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轩文如履薄冰地瞒着他,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迫使秦轩文承丨欢,将鞭子一记一记挥在秦轩文背上,秦轩文一声不吭忍着,甚至不顾一切为他挡子弹。

即便是一尸两命,秦轩文也愿意为他去死。

他皱起眉,难得地感到烦闷。

对未曾谋面的孩子,他并无任何感情,第一个孩子失去了便失去了,迟幸已死,整个迟家都已是他的囊中物,至于第二个……

他不需要后代,这个孩子一降生,一切就有了变数。

打掉一个孩子很容易,但他亦知,秦轩文很有可能与这个孩子一同死去。

这令他陷入两难。

柏家不能有后代,但他不想以秦轩文的死为代价。

所幸,单於蜚是可托之人。

他将秦轩文“输给”单於蜚,而秦轩文的确是单於蜚入主明氏所需要的人才。

这本是他在各相权衡下做出的最妥当的安排,但秦轩文的眼神令他极少见地感到心痛。

原来那颗早就冷硬的心,仍然会为一个人爆发出温柔的情感。

舍不得吗?

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他将自己的“一线善心”连同血脉推去单於蜚所在的光明世界——他幼时向往的世界。

他们将远离黑暗,远离杀戮,过正常人应过的生活,富足、平安,操心鸡毛蒜皮柴米油盐就够了,不用再手握夺命的枪,担心何时会丧命。

他们将成为烛火,高悬于他所置身的深渊之上,远离他,却也照亮他,在他阴狠罪恶的心上,投下浅淡的光亮。

秦轩文总说自己是“孤鹰”最锋利的刀。

其实不是。

谁都可以成为“孤鹰”最锋利的刀,但“孤鹰”的烛火却唯有一簇。

秦轩文红着眼问:“柏先生,您不要我了吗?”

那一刻,时光仿佛拉回了从前,他听见一声——小柏哥哥,您不要阿崽了吗?

他很想将他的傻小孩儿抱住。

白孔雀追着载有秦轩文的车,肆意流露不舍。他却只能在射击馆频繁开枪,一靶未中。

情感这样人人皆有,连飞禽都有的东西,他不能有。

高处不胜寒,父亲与兄长是如何遇害,他一刻也不敢忘。他将诡谲莫测喜怒无常披在身上,任谁也无法窥探他的内心。

任谁也不知道,他有一个极珍重的人。

t国边境上有一座医院,那是他为秦轩文准备的生产之地。

秦轩文在怀孕仅七个月时早产,而那一日,他正亲率“孤鹰”精锐撕开一张“捕鹰”巨网。

同在t国边境,一方枪声密集,一方传来婴儿的啼哭。

光明与黑暗,当真只隔着一线。

秦轩文昏迷了三十三天,他站在床边,垂手抚摸秦轩文的脸颊、双眼。

许久,一个从未有过的,近乎妄想的想法像浓雾中的巨轮,在脑海中渐渐显形。

第57章 宿命终结

秦轩文未醒,他收回手指,蹙眉看着手上的枪茧,因那个莫名的想法感到些许诧异。

在此之前,他只想过让柏家的宿命终止在自己身上,未曾希望过从宿命中脱身,去到那个平凡的、充满生机的世界。

但这一刻,抚摸着秦轩文瘦削苍白的脸颊,听着医疗设备单调冰冷的声响,他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以余生长伴秦轩文,想要用自己的双手、胸膛,去呵护那一簇独一无二的烛火。

幼时的愿望早就湮灭在惨淡的现实中。在十六岁失去大哥那年,他就如父亲所愿,不再做梦。如今想要摆脱黑暗,仅是因为光明里有他的牵挂。

但冲动容易,付诸行动却难上加难。

情感支配冲动,让冲动实现的却是理智。

他需要算计人心,算计机遇,算计命运,算计一切。

他要改命!

拂过秦轩文眼睛的手撑住自己的额角,他的眼睑沉重地合上,眉峰半拧,刀锋一般的唇微不可察地颤抖。一股久违的失控感在血液中翻腾,他那粗粝的指腹,仿佛都感到额下血管的鼓震。

离开病房,遇到等在外面的单於蜚。

单於蜚只瞥了他一眼,目光便多出一丝探寻,“你……怎么了?”

他很快敛去眉间的那几缕不自然,留下一句:“别告诉他我来过。”

秦轩文醒来那天,早产的小孩也脱离了危险。

他长出一口气,于迷雾之中绘出了计划的雏形。

“孤鹰”必须死去,死得顺理成章,死得不留余地。将来任何人再谈论起“柏云孤”,都会自然而然地说——他啊,早就死了。

人们不会在“孤鹰”之死里,发现分毫疑点。

他需要一个能够取代他的人,此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一要有野心,有贪念,并且有与野心及贪念匹配的能力;二要有理智,明白什么时候可动,什么时候必须蛰伏;三要对他既恨又畏且敬,在被掌控与想要逃离之间反复挣扎;最后,此人要有致命软肋,而这个软肋是计划能否成功的关键。

他花了很多工夫,不断识人、察人,长时间不动声色地探寻,最终锁定了何许、金岭两兄弟。

何许野心勃勃,要权力,要地位,要财富,也要未来。他如养了一头猛虎,投以带着血的骨,时时刻刻满足何许,却从来不真正喂饱何许。

何许的胃口、视野、能力全是在潜移默化之间按照他的期许而生长。

他像是给何许罩了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模子。

这个过程漫长而精细,他要何许与“鸿雁”强大起来,却也要何许对为何强大一无所知。

时间太短必然行不通,何许聪明,若是喂得太急,何许必然明白自己的成就全是“柏先生所赐”,如此一来,“恨”无从谈起,何许本人也根本没有与他叫板的实力。

三年、五年、七年,“鸿雁”终于从一只仰仗“孤鹰”鼻息的雏鸟,成长为不输“孤鹰”的猛禽。

人们皆认为,这一切是何许自己拼来的。

而当“鸿雁”渐强时,“孤鹰”却仿佛走了下坡路,光辉逐年不及“鸿雁”。

人们又认为,“孤鹰”不行了,“捕鹰”之网一旦展开,他柏云孤就再无法像当年一般全身而退。

弱肉强食,盛极必衰。

竞争是人的本性之一,从竞争里催生嫉妒、怨恨。妒与恨鞭策着人去争取属于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其实数年以前,就有“何许不甘人下”的传言,“鸿雁”内部甚至有莽撞的高层劝何许执行暗杀计划。

但何许却不是一般人,受得住辱,沉得住气,直到羽翼真正丰满,才渴望取而代之。

而这段长似无尽的拉锯,给了他“改造”金岭的时间。

令他下定决心选择何许的,其实并非何许本人,而是金岭。

这俩兄弟看似兄友弟恭,哥哥美艳强大,弟弟温润软弱,任谁都认为何许在兄弟关系中占主导,他却知金岭才是真正可怕的那一个。

他教金岭“爱”,又教金岭“争”,再教金岭“恨”与“毒”。七年时间,在金岭心中,他的分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何许这个亲兄长。

而何许无所察觉,仍毫无保留地对待金岭。

在“孤鹰”与“鸿雁”两端,金岭都如鱼得水,要权有权。

一年前,何许已经谋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但杀“孤鹰”非同小可,何许谨慎之至,迟迟未有行动。

他倒是可以继续等,水到渠成,才能掩住所有人的耳目。

但单、洛婚礼上的秦轩文,让他忽感情不自禁。

倏而发现,他与秦轩文都已经不再年轻。

他的阿崽即将二十八岁,早已是明氏举足轻重的人物,穿上西装时光彩夺目,冷峻傲然,再不是当初那个红着眼问“您不要我了吗”的傻小孩儿。

可细究的话,七年时间并未让秦轩文改变分毫。他的阿崽,仍是喜欢牵他的衣角,看他的时候目光炽烈而虔诚,一如往昔。

岁月改变万物,最易变的是人心,最恒久的亦是人心。

分别之后,这份情不自禁令他果断催动了计划的最后一环。

其实这些年里,他不止一次情不自禁。

在公海上对付“寒鸦”那次,于枪林弹雨中救下秦轩文,他罕见地对单於蜚动了怒。

海浪翻滚,吹散他的话语——“我把他给你,不是让他给你卖命。”

单於蜚却道,若“孤鹰”不去搅局,那一趟任务之于秦轩文就如探囊取物,绝无危险可言,若是“孤鹰”去了,必然会救秦轩文于危难。

事实确如单於蜚所料。

许久未见,秦轩文小心地黏着他,他在情难自已之时再次拥有了秦轩文,听秦轩文告诉他,领养的孩子名叫“秦却”,寓意“我却仍然爱您”。

第一次与秦却面对面,稚拙的孩子突然叫他“爸爸”。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眼神一定温柔至极。

纵是铁石心肠,也有被融化的时候。将秦轩文丢在车里,独自离去的一刻,他感到胸膛深处疼痛不已。

佛珠是他专门求来的。他不信神佛,却因这份不该有的牵挂,寻来一份平安的寄托。

秦轩文一直将佛珠戴在手腕上。

努兰看穿了他的心思,所以必须死。处理掉努兰之后,他本不该继续与秦轩文待在一起,更不该将秦轩文带回落雀山庄。

理智如单於蜚,数次冷言冷语警告他,不可冲动行事。

他却闻若未闻,带秦轩文回落雀山庄,带秦轩文去马术俱乐部,在他可控的范围里,竭力满足秦轩文的依赖与眷恋。

帮何许开拓c国市场那次也是。他并非一定要出面,但他来了,不是因为何许,而是因他想见秦轩文,想吻秦轩文。

想看一看他们乖巧的孩子。

桩桩件件,出于失控,止于自控。

失控与自控之间的平衡,也许只有他这样的人,才有能力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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